会计员、出纳员在填写记帐凭证、登记帐薄、编制报表时,通常使用约定俗成的下列会计符号:
√——表示已记完帐或已核对。填在凭证金额右边或帐页余额右边的格子内。
¥——表示人民币。已在金额前写此符号的,金额后边就不用写“元”字。
@——表示单价。
△——表示复原。将原来书写的数字划红线更正或文字更改后,发觉错误,即原写的是对的,仍应恢复原来记载。可以在被划线的数字或被更改的文字下边,用红墨水写此符号,每个数码或文字下边写一个△,并在这笔数字或文字加符号处盖小章。
#——表示编号的号码。
Σ——表示多笔数目的合计,即总和。
※——表示对某笔数字、文字另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