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在外地的费用都可以报销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09-03-19
普通
问题:员工出差如果不给补助,那么在外地的一切费用都可以报销吗?如饭费、矿泉水等,还有招待客人的费用都可以走差旅费吗?飞机票也可以报吗?对于差旅费都有那些具体规定?补助的标准?
解答:一是企业可以自己内部制定出差时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即什么情况下、什么职位的员工可以坐飞机,什么情况下只能坐火车,汽车;误餐费用标准是多少钱一顿,这些标准都是可以由企业内部去制定的,然后员工实际发生上述费用时,由出差人凭相应的税务发票以及企业的限额标准报 销即可,出差补助也是同样的思路,即由企业制定相应的标准即可。二是招待客人的餐费应该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核算,不计入差旅费中。
相关知识: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般职工:
一、省内各地市县区
1、交通费、火车费、汽车、通讯费,凭发票报销。
2、每日生活补助30元/人。天。
3、住宿费:30元/人。天。
二、省外一般地区,报销规定同上。
三、省城
1、交通费、通讯费报销规定同上。
2、生活补助:40元/人。天。
3、住宿费:50元/人。天。
四、京城、直辖市、沿海地区
1、交通费、通讯费报销规定同上。
2、生活补助:50元/人。天。
3、住宿费:50元/人。天。
注:
1、公司地区经理级别,上述补助住房规定增加30%报销。
2、公司老总级别,按上述补助住房规定增加60%报销。
3、路途连续坐车八小时以上者准补卧铺票。
4、坐飞机总经理特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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