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中按本期发生净额填列的项目
来源:
2006-05-19
普通
利润表中的项目绝大部分均与损益类账户名称相同。凡与损益类名称相同的项目,均可根据损益类账户的本期发生净额直接填列。
收入性质的项目,根据损益类账户的贷方发生净额填列。如“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
支出性质的项目,根据损益类账户的借方发生净额填列,如“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这些项目在表中以减号表示。
填列时,还要注意数据的期间,利润表分设“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本月数”各项目应根据当月发生额填列计算:“本年累计数”各项目应根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填列。例如填列的是3月份的利润表,“本月数”是指3月份的数据,而“本年累计数”则是指1至3月份共一个季度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