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报表

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各项目的确定方法

来源: 2003-11-24
普通
   “坏账收回”不属于特殊调整事项,计算“销售收现”时不考虑,“销售收现”中明确地将“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加了回来,这是怎么回事,这“坏账收回”到底是加还是不加 ?

  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各项目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1.根据本期发生的影响现金流量的经济业务确定;

  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为例:

  按照教材的公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面+当期预收的账款-当期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上述公式的思路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时收到的现金、收回前期销售的现金、当期预收的现金和当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收到的现金等等。当期由于发生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减少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前期核销的坏账,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企业的现金增加。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