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基层中央银行集中核算内控制度
【摘 要】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和完善内控制度是当前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门和会计核算部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基层会计核算工作在内部控制方面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如何通过内控制度有效防范会计核算风险成为一个课题。本文针对此问题作了粗浅的探索,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内控制度;风险防范;建议
会计核算风险是人民银行内部风险中的第一风险,特别是对外服务窗口的会计核算部门更是易发地。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随着业务的变化,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和建立完善内控制度是当前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门和会计核算部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从对会计核算工作检查的整体情况看,近年来,会计核算工作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在建立制度、强化内控、防范核算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会计人员的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管理水平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初步显示了会计核算内控机制的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部分会计人员的惯性思维以及现实快速变化的各种新业务、新知识、新管理、新要求的不断出现,使得会计核算工作在内部控制方面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如有些会计人员有章不循或执章不严等,还有一些县支行的内控问题屡查屡犯,始终得不到彻底整改。从这些问题产生的导因来看,有制度本身的客观因素,但更多的是有人为的主观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内控建设的认识不够明确。有一部分会计人员及少数部门负责人不能正确认识内控建设的真正意义,也有一些会计人员认为内控建设就是日常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程的简单汇总,这些制度和规程集中到了一块,内控建设就达到了要求。这些观念没有从本质上认识到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一种过程,看不到内部控制是由人来实现的,内部控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归根到底都源于人的因素,只有通过加强对“人”的监督和制衡,才能达到监督和制约“事”的目的。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一部分人不会将内部控制建设作为一种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整个过程中的动态风险控制机制,不会将内控制度作为有效的管理工具使用,自然也就不能充分发挥其对业务工作应有的促进作用,从而使有些制度悬在墙上、停在嘴边,不能落实到行动和工作中去。
二是会计内控制度不完善。这是产生会计核算风险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会计内控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如有些会计核算业务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岗位的人员违规操作等。
三是权力制约失衡。权力制约机制要求临柜人员、记账员、复核员、主管、事后监督、会计主管等完全分离,以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制、查错防弊、堵塞漏洞和防范核算风险的作用。但目前由于有些县支行会计核算部门的会计人员不足,难以按岗位配置人员以达到有效制衡。如有的会计人员既从事票据交换业务,又从事记账、复核等会计业务;既掌握票据交换专用章,又掌管业务公章、转讫章、联行章等重要印章。会计人员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牵制和制约,这是会计核算中经常发生案件的重要原因。
四是内部检查力度不够。从本次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有些县支行由于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配备不足,许多常规监督检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由于内部检查的频率和覆盖面均未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就无法及时发现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票据及结算凭证审查不严,如金额错误或日期错误;现金支票印鉴没有折角验印或账号户名不符等也办理了结算手续。上述这些违规操作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纠正,加大了会计核算工作的潜在风险。
五是内控防范不力。少数会计人员“先天”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缺乏工作责任心,思想麻痹,形成会计核算上的漏洞。个别县支行的会计核算部门负责人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对违规问题姑息迁就,导致“一事失严,百事效尤”;特别是对一些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监督不力,部分事后监督人员工作马虎,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没有真正形成一道立体防线。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支付结算(会计)部门和各级核算部门应当把加强内部控制作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和第一要务来抓深抓实。只有建立起科学的内控管理机制,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会计核算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具体措施是:
一、提高内控认识,夯实内部控制的“人本”基础
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切实增强广大会计人员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意识,是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基层支付结算(会计)部门和各级核算部门应当把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工作同思想政治工作一道成为会计核算工作的“生命线”。支付结算(会计)部门要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做到认识上定向,中心上定位,操作上定规。同时,确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模式,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不断向他们灌输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其内控和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执行内控制度、落实内控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和大力宣传,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为推动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合内控管理体制,精简内部控制环节
人民银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大胆改革基层行的现行管理模式。当前,可以考虑撤拼一些业务量较小县支行的会计集中核算网点,拼入邻近的县支行的会计集中核算网点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撤拼后,一是减少了管理主体,缩短了管理半径,减少了管理层次,可以减少由于层层传递造成执行制度的时滞偏差,促进业务规范,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二是有利于加快资金清算速度,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有利于优化劳动组合,彻底化解人员少与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等内控制度要求的矛盾。
三、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内部控制长效管理
首先,要结合本单位相应的《内控制度》和《实施办法》,主要从组织控制、运行控制、监督控制、检查控制和报告制度等方面构筑核算风险防线,减少人工处理业务的随意性,使之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控,最终达到有效规避风险之目的。其次,按照全面性、有效性、审慎性、及时性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组织、管理主体、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使每一个部门和岗位,每一项业务和环节,都有明确的制度约束,都有规范的制约关系,都有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规定,都有明确和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最后,要把内控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装入心中,摆上日程,抓在手上,对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的建设要具有超前性,做到无论是在管理上,还是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工作中,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加强动态管理中形成一套系统的、科学的、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和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
四、改进内控方法,提高内部控制效能
一要关口前移抓防范。明确以体制牵制、人员牵制为核心的岗位权限,完善岗位责任分离和相互制约制度,充分调动支付结算(会计)部门和核算部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各部门负责人应作为本部门各项风险点的第一责任人,将各个风险点的防范措施逐一落实到责任人,使本部门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各负其责抓落实。支付结算(会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相关业务的辅导督查职责,各级核算部门要做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事后监督部门要发挥好监督作用,使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控制。三要重点防范抓关键。管理工作人员要多总结、多思考、多分析、多研究,从更高角度审视全局各项工作,达到服务、推动的根本目的。检查辅导人员要积极主动发挥会计核算监督作用,做到:“紧贴中心,主动融合,全面统筹,积极联合,突出重点,渗透结合,理顺关系,耐心磨合”,当前要以会计核算内部风险为防范关键,突出对内部风险的检查辅导力度。在检查辅导中,既要坚持做到严格到位有深度,又要注重揭示和发现被检查辅导对象在内部控制和管理上的漏洞与缺陷,重点看有无管理上的疏漏、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控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看有无工作上的失误;检查操作程序是否合规,看有无规程上的盲点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对重大问题要坚持原则有力度,做到不夸大一个问题,也决不缩小一个问题。四要实行检查责任追究制度。检查人员要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如实反映、及时报告,如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或对前一次检查应发现的问题而未检查出的有关人员,应实行检查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