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税收中占有重要地位,从1997年至2008年,全国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数之和占全国税收的五成以上。增值税规模从1997年的3343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1.56万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6.67%;企业所得税规模由1997年的1075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9675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4.57%。
全国税收调查企业的应缴增值税税负与企业所得税税负呈下降趋势。2005年、2006年、2008年的应缴增值税税负分别为18.6%、18.3%、18.1%,应缴企业所得税税负分别为22.8%、19.5%、18.2%。
全国税收调查资料分行业的数据显示,虽然全国调查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在2005年至2008年呈下降趋势,但从行业结构看,不同行业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变化情况差异明显。
从行业看,从2005年至2008年,调查企业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均呈上升的行业有: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烟草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增值税税负上升、企业所得税税负下降的行业有:石油加工及炼焦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上升、增值税税负下降的行业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近年来高耗能的6大行业: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电力企业的增加值、利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规模和增长幅度居各行业首位。另外,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的增加值、利润、增值税规模和增幅也较领先。
分地区看,根据2008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测算,宁夏、西藏、广西、湖南、海南、甘肃、安徽、重庆、青海、内蒙古、江西等省区市增值税与企业所税差异率达30%~223%。这些地区大多以增值税为主,整体税源相对贫乏,同时大部分地区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较多。河南、山西、浙江、江苏、福建、深圳等地区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按地区相关系数计算,差异较小,说明这些地区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相关性较高。北京、上海、广东、天津、宁波、青岛等地区,由于总部经济比较发达,企业所得税在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相关性较低。
企业利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增加值有很强的相关关系。因为增加值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货币表现形式。企业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由于企业利润是增加值的构成部分,企业增加值与利润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利润与增加值、增值税与增加值、企业所得税与利润存在相关性较高,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也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
税收调查数据分析表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行业结构的分布上有一定的共性。在烟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1个行业,户均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规模排位靠前。对这11个行业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协调系数分析发现,这11个行业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协调系数较高(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行业协调系数,即行业增值税占总体增值税的占比除以行业企业所得税占总体企业所得税的占比)。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协调系数为1.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协调系数为1.0,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协调系数为0.8,化学纤维制造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协调系数为1.4,这4个行业企业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相关性相对较高。其余如烟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个行业的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协调系数均较合理,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有一定相关性。
通过企业增加值、利润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系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利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增加值有很强的相关关系,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也存在一定相关关系。建议在今后制定税收政策时,兼顾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性,使两税种的优惠政策更合理搭配。
在纳税能力估算时,加强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相关性指标的关联分析,如在选取企业所得税纳税能力估算指标时,可考虑增加值这一指标。同时,建立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征收管理联系互动机制。在税收管理中,纳税评估对这两个税种的相关税源、税收指标进行互动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