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之我见
非税收入,顾名思义是指税收以外的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它确切的含义即: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沾化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其前身是沾化县财政局预算外股,2003年5月发布的《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的(财综[2003]29号)文件中,第一次对 “非税收入”概念提出了一个较明确的界定,这种从“预算外资金”到“非税收入”的转变,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规范政府收入机制上认识的深化。
自成立非税收入管理局以来,沾化县不断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力度,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以促进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发展。一是认真开展了对各执收单位收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的清理整顿;二是严格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做到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和统一监督,力求票据与项目相结合、票据与收入相结合、票据与稽核相结合;三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扩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四是2006年底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实现了非税收入从票到自动核销、单位开票到自动入账、银行代收到传递信息、财政处理信息到分类管理等环节的一系列工作的微机网络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但是随着我国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加之政府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多样性、资金使用上的特定性等特征,如今非税收入管理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非税收入管理将扩宽到新的领域,我认为当务之急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一、广发宣传发动,使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知识深入人心。以每年开展的“非税收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全员学习非税入知识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依法缴纳非税收入的意识,使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清查,全部纳入日常监管。目前由于非税收入征管主体多,执收行为欠缺规范,个别乱收、乱罚、乱支的现象依然存在;再就是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主要集中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罚没收入的管理,对于增收潜力很大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还没有作为管理的重点而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因此有必要在全县范围开展一次彻底的非税收入项目清查,可实行单位自报和财政部门核查的方式,对于不报或漏报的,一经发现按《财政处罚处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三、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为解决非税收入征收、减免随意性,以利于非税收入征缴合理、公平和规范,应建立科学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将非税收入从立项、标准、征收减免程序、资金分配、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以及支出使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依法征管、源头控管、以票控管为手段,遏制乱收乱罚为基本目标,确保应收尽收、集中财力的目的,从而满足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需要。
四、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对各单位执收(包括票据领购、使用、缴销等),代收银行(收缴银行账户、委托代理协议履行等)各方面实施全面监管,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