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汇算清缴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
在对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所得税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
一、抓好汇缴关。认真汇缴审核,寻找所得税风险管理点。从既服务于企业,又保护税务干部的角度出发,加大汇缴审核力度,不能完全依托中介机构的代理申报。对发现有明显问题的,及时深入企业进行核实,尽量把问题消灭在汇缴期内。要严格执行汇缴审核机制,组织汇缴审核小组,除认真审核企业填报或中介机构查账报告披露的有关纳税事项和相关资料,对情况特殊的企业,税务人员要深入企业帮助核实申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抓好评估关。为进一步发挥评估与审计的作用,要把纳税评估、审计、反避税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将纳税评估的评析资料传递到审计环节的分析性复核底稿中加以利用,以减少或避免重复工作。二是将纳税评估的评析资料作为筛选避税嫌疑户组成部分。三是对纳税人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评析后发现的异常情况,按性质不同分别按要求处理。
三、抓好管理关。按照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征管力量和收入目标管理,一是要抓住重点行业。在注重强化日常征管的同时,税务干部要加强对行业核算情况的了解,掌握同行业的主要指标,及时进行横向分析、比较,以尽早发现税收管理中的漏洞。二是要抓住重点企业。对辖区内的重点税源企业,责任区责任人要定期、逐户上门巡查,从企业的经营常规、行业盈利水平、实际生产能力等方面及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醒企业主动进行申报、调整。三是要抓住重点环节。企业所得税税负预警提醒是抓好所得税管理的重点环节。众多中小企业是管理的难点,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取得相关数据、指标,对指标异常企业进行内部资料的申报审核和分析,对无法找出原因的采取评估约谈等方式,或进一步上门核查,提高申报的准确性。
四、强化非居民企业管理。非居民税收由于税源分散,流动性强,业务复杂,不易控制,征管难度很大。一是定期到外经贸、外汇管理、海关、银行等部门走访,加强沟通协作,了解企业与境外公司签约以及向境外付汇的情况,掌握税源,防止漏管。二是严格审查,依法征税。指定专人对扣缴义务人同外国公司签订的信贷、技术转让、担保、认证或检测等合同协议进行审查,对照有关政策文件及境外公司所在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计算征税的金额。另外,对涉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还要求企业报送其对外签约情况的书面报告和签订合同的副本。三是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对已登记的应税合同,建立台账和底册,进行跟踪管理。对重点预提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定期开展培训,以提高扣缴义务人的扣缴意识。对一些交易金额大、条款含糊的合同启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程序,向境外公司所在国主管税务当局请求税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