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从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近年来,财政部门通过制定办法、资产清查等多种手段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管理混乱的问题仍然存在,加强资产管理任重道远。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配置不合理。由于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标准或标准未被严格执行,以及资产购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所占用的资产与承担的任务不协调,资产配置不合理。许多单位缺乏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购置固定资产时,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存在购置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由于资产配置不合理,重复购置严重,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规范化管理,导致资产闲置现象普遍存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固定资产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三)资产价值管理有待加强。有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向企业经营性资产转化或商业化运营过程中,常因相关治理机制的缺乏以及运营的无章可循而滋生丛生。忽视了对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以致大量的资产流失,除表现为资产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之外,更为严重的是利用国有资产为个人或小团体创收。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分析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上的,也有体制、管理上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不顺。长期以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形成了政府所有、部门占有的状态。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职能交叉。在宏观管理层面上,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财政部门,而有些则是国资部门;在微观管理方面,许多单位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专职资产管理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权限不清。“条块分割”造成管理脱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业务上实行“条条管理”,而财务实行“块块管理”,这种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造成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导致国家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常常滞后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量、质量与结构的变化与调整。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都是由财会机构兼管,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基本属于弃管状态。
(三)管理执法不严格。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转让、出售、处置、变卖国有资产等活动中未严格按规定报请相关部门审批,也没有进行资产评估,而双方协商,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变卖和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国有资产在产权变动中被侵蚀,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尽管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但绝大多数责任人却很少受到应有的处罚。
(四)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簿设置不齐全,账外资产数量大。一些单位在会计核算时,将购置固定资产直接从费用中列支,未计入固定资产,或将捐赠及无偿调入的资产不进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明细账设置不完整或没有设置明细账的现象十分普遍,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形成了大量的账外资产,导致单位资产家底不清。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议
(一)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政府授权管理、企业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改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种有益尝试。政府授权一个国有独资公司来接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提高资产的效率性和公平性,并尝试按市场方式来经营这些国有资产。把国有资产收归经营中心,实行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运营。这种体制框架的实施,一是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行政事业单位没有经营任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可以专心做好监督和服务;二是有利于提高资产配置效率,解决各单位因国有资产占用不均而产生的苦乐不均问题;三是经营中心拥有庞大的国有资产,有利于政府实施贷款抵押和合资合作,通过融资做大做强项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二)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完善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真空与滞后必将导致约束缺乏。建章建制,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经营中心各自的职责及权限;明确国有资产流失追究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资产处置、评估、调拨制度,促进资产合理流动。
(三)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制度是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一个单位或组织需要购置何种资产、如何配置与处置资产,应当充分分析其存量资产的现状及其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并将二者进行科学的匹配,匹配的过程亦即编制预算的过程。强化资产预算管理旨在加强资产购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监督管理,重点是强化使用管理、加强处置管理、完善收入管理,并规范配置程序。财政部门具体承担行政事业资产监管职能,对资产的占有使用运营情况进行监管。通过清查、整合,所有的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划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大类,非经营性资产,实行委托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单位及保值增值责任;经营性资产,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授权经营方式统一经营,收益上缴财政。将行政管理与市场化经营进行有机结合,鼓励与促进资产占用单位通过资产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及时将闲置资产转化成有效资源。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集中调剂、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