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管理目标“多元化体系”探讨
一、几种财务管理目标的比较
对于如何进行财务管理目标的实施,主要有三种方案。
方案A: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我们知道任何企业它的财务管理行为都将朝着有利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方向发展,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的主体,所创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全部收入和全部费用的差额,是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加以计算的。它不仅可以直接反映企业创造剩余产品的多少,而且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和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同时,利润是企业补充资本、扩大经营规模的源泉。因此,以利润最大化为理财目标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利润最大化目标在长期实践中也暴露出其不足:第一,没有考虑取得利润的时间价值因素,尽管企业在某一时期内利润绝对数较高,但除去通货膨胀和机会成本之后,实际利润却很低甚至为负数。第二,没有反映创造的利润与投入的资本之间的关系,因而不利于不同资本规模的企业或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之间的比较。第三,没有考虑利润与风险的配比,往往使企业财务管理者因盲目追求短期利润的最大化,而导致长期利润很低甚至为负数。第四,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导致企业短期行为,如忽视产品开发、人才开发、生产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生活福利设施和履行社会责任等。
方案B:以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这种方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问题。企业所得的收益越多,实现收益的时间越近,应得的报酬越是确定,则企业的价值或股东财富越大。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价值,有利于统筹安排长短期规划、合理选择投资方案、有效筹措资金、合理制订鼓励政策等;二是反映了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股东财富越多,企业市场价值就越大,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结果可促使企业资产保值或增值;三是有利于克服管理上的片面性和短期行为;四是有利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社会资金通常流向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企业或行业,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更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国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强调职工的利益与职工的权利,强调社会财富的积累,强调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对于股票上市企业,虽可通过股票价格的变动揭示企业价值,但是股价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特别在即期市场上的股价不一定能够直接解释企业的获利能力,只有长期趋势才能做到这一点。第二,为了控股或稳定购销关系,现代企业不少采用环形持股的方式,相互持股。法人股东对股票市价的敏感程度远不及个人股东,对股价最大化目标没有足够的兴趣。三是对于非股票上市企业,只有对企业进行专门的评估才能真正确定其价值。而在评估企业的资产时,由于受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的影响,这种股价不易做到客观和准确,这是导致企业价值确定的困难所在。
方案C:以提高效益为核心,具体目标多元化结构体系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目标体系。这是由财务管理目标的一般特征和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所决定的。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一般特征决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多元化与层次性。
现代企业是一个系统,其目标也应该是一个多元的有机构成体系。层次性是指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能够划分为若干层次,分解为不同的具体目标。其中企业全部财务活动的最终目标决定着分部目标,决定着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分部目标是在整体目标制约下的次级目标,是不同部门与不同管理层次所要达到的目标。它们一方面要以整体目标为方向,另一方面对整体目标的实现也起着保证作用。这些下层目标则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进行必要的量化。财务管理目标的层次性,要求我们把财务管理的共性与其具体内容的个性相结合,以整体目标为中心,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以保证目标体系的全面实现。
(二)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决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多元性与层次性。
治理结构作为企业赖以运行的经济环境的一个最直接部分,决定了企业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当然也是由治理结构决定的。
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财务目标的选择,既要体现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保证其资本的保值和最大限度的增值,又要有利于经营者组织财务管理活动,履行其受托代理的责任。
企业管理活动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主体独立进行的,由于各类人员和各管理层次在企业财务管理上的利益、职权和责任不同,在制定管理目标时自然也各不相同。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即所谓的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作为出资者,为保证其利益目标的实现,需要直接或间接通过各种形式来参与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决策,而经营者的管理目标是在保证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下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即在保证企业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经营者要对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企业总体方针和战略负责,对重大财务管理事项属于执行阶层,是承上启下的管理层次。财务经理及其职能部门是执行和监督层,他们拥有的是决策事项的执行权和日常管理权,主要就是进行具体的操作和日常管理,保证上层决策的实施与目标的实现。
总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虽然经历了“利润最大化”到“每股收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再到“现金流量最大化”的过程,但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缺陷,即只考虑所有者和股东的利益,忽略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正常需要,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知识经济的环境下,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不是相互独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性的统一。企业不仅要考虑股东、债权人、员工、顾客等社会各方的需要,而且还要考虑社会整体需要,如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平衡,防止环境污染等。
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是“以效益为核心、具体目标多元化结构体系”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目前,我国企业理财的目标有多种观点,其中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笔者认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一个以提高效益为核心、具体目标多元化的结构体系。
(一)利润最大化不宜作为财务管理总目标。
其一,利润最大化没有考虑利润实现的时间,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其二,利润最大化没能有效地考虑风险问题,这将导致财务人员不顾风险的大小去追求最大的利润;
其三,利润最大化往往会使企业财务决策带来短期行为及片面性的倾向,不利于企业战略管理;
其四,利润最大化只考虑了债务资金成本,而未考虑权益资金成本(或股东的机会成本);
其五,由于利润计算需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管理当局容易利用折旧、待摊、预提等操纵盈余,所以利润最大化不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总目标。
(二)企业价值最大化也不是最好的财务管理总目标,企业价值是以企业加权平均的资金成本为贴现率,企业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的总现值。企业价值的计量既考虑了各相关利益集团要求的报酬率或风险,又考虑了企业未来每年的预期报酬(现金净流量)及时间价值。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这一定义看似简单,但包括了丰富的内含,其基本思想是将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摆在首位,强调在企业价值增长中满足各方的利益关系,但是,用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如何计量便成了问题。所以企业财务目标的制订,一定要符合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客观规律,在实际工作中有可操作性。
(三)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以提高效益为核心、具体目标多元化的结构体系。具体地说,它包括三个部分:
1.效益目标:既包括经济效益目标,也注重提高社会效益,履行社会责任。
2.能力目标:即科学、有效地组织企业财务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3.协调各方利益目标:应正确地处理和协调企业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使各方的合法利益得以保障。实际上,这三部分目标是紧密相关和有内在联系的。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必须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保证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并以协调各种财务关系、平衡各方面利益为前提。只有在理论上明确这种统筹兼顾的财务管理目标体系,才能在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清楚地把握努力的方向,更好地推进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
综上所述,企业现阶段的财务管理目标的较好选择,是以提高效益为核心、具体目标多元化的结构体系。它是一个完整的、比较科学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既符合企业财务活动的客观规律,又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使之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