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探析
摘要:通过资产重组、商业联合、跨行业兼并等形式形成的集团公司,能够聚集庞大的社会生产力,产生单个企业难以实现的组织效应,增强企业竞争力,然而由于缺少行之有效的财务控制体系,我国许多集团公司并不能充分发挥这种聚合作用,产生了资源的浪费。因此,集团公司如何全面、灵活、有效地对子公司进行财务控制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控制对策
一、集团公司所面临的财务控制问题
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以特大型公司为核心,通过控股、参股、契约而形成关系比较紧密的经济联合体。当前,在集团公司中的一个首要问题是集团的内部管理问题,在管理的各个层级、环节中,控制又显得尤为重要,它是整个集团顺利运行的基础和保证,内部控制涉及的企业活动都是与企业财务资源相关的,而且在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计划的制定、控制标准的设定以及对执行效果的评价等都离不开财务活动。所以,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我国集团公司在发展中普遍存在较多的问题,它们自身的规模优势没有完全显现,相应的财务控制机制与制度并未真正建立起来,有关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方法还很零散,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集团公司所面临着重大的财务控制问题,成为阻碍集团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的主要屏障之一。从目前我国集团公司发展中所暴露出的问题看,都或多或少源于财务控制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财务控制是集团总部控制整个集团的主线与基本手段。财务控制是全过程的控制与全方位的控制,它纵贯了集团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等活动的全过程,渗透在集团公司管理的各个方面。财务控制是保证集团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高整个集团经营决策的正确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因此,集团公司财务控制能力能否提高已成为制约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完善的关键点。
二、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
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是根据集团公司总的战略目标,指定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甚至员工在整个集团中的位置,明确责任,以实现战略目标的有机结合体。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模式的选择是建立在集团公司组织结构的基础上的,因此对集团公司组织结构的认识和理解是研究其财务控制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般有直线职能制、控股制和事业部制三种类型。
(一)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又称直线参谋制,它将领导层直接指挥和职能部门及人员的业务指导相结合,是现代企业常用的一种组织结构形式。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的基本特征是:集团公司总部通过各职能部门直接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子公司的决策权小,集团公司总部直接进行规划统筹和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内部关系,没有中间管理层,属于高度集权化的一种组织结构。
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的缺点:随着集团公司规模的扩大,集团总部的行政职能负担加大,进而降低工作效率,甚至造成管理失控,增加管理成本;集团总部可能会被日常事务所纠缠,而无暇顾及考虑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影响集团总体的长远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集团总部未必全面了解子公司或三级公司的具体状况,这就给决策的准确性打了折扣,有时甚至出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失误。
(二)控股制
控股制集团公司组织结构是集团公司总部下设若干子公司,作为母公司,通过股权或者章程协议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它的基本特征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只能通过股权或章程协议进行,或者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和出售公司股份资产来对子公司进行控制,而并不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进行干预,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和三级公司的监督和控制与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相比较为间接,相对来说子公司的自主权较大。控股制组织结构的缺点是:第一,过度分权增加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协调性,影响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导致内部资源的重复浪费,造成集团整体实力及市场竞争力下降;第二,各子公司在具体的行为过程中,很有可能追求各自的财务目标,从而影响集团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造成整个集团目标不易协调;第三,由于各子公司有较大自主权,集团公司的权利受到一定影响,对不同单位之间的资源调动将受到各子公司自主权的制约,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把市场机制引入集团内部,按照产品、部门、地区和顾客划分为若干事业部,每个事业部都是实现集团总体目标的基本经营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这种模式下,公司总部设立职能机构,负责对事业部进行授权,在事业部之间配置经营资源,同意决策各事业部的发展规划,制定利润指标和进行资金调度等,同时检测和评价各事业部的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实行集团公司集中领导下的分散经营组织结构模式。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集中决策,分散经营”,即集团总部集中决策,事业部独立经营,这是在组织领导方式上由集权制向分权制转化的一种改革。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缺点是:第一,各事业部的独立性决定了其可能存在有悖于集团总部的利益追求,造成各自为政,目标不一致的结果;第二,事业部的设置增加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管理梯度,从而导致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加重,造成管理成本增加;第三,有时会造成集团公司对事业部授权程度难以把握,容易造成极端化,要么过于集权,影响下属公司积极性的调动,要么过于分权,影响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
三、集团公司财务控制对策
(一)预算控制
预算是集团公司发挥财务控制职能的有效手段。预算的制定以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前提,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计划的形式,具体系统地反映出企业为达到经营目标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配置情况。集团公司根据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规模以及公司成本控制的特性进行预算控制。
(二)制度控制
企业集团通过统一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来规范成员企业的财务行为;统一财务处理方法和程序,以实现对成员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控制。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包括:集团内部的财务管理体制制度、资本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收入利润管理制度、财务报告与评价制度。
(三)资金控制
在资金控制方面,采用结算中心这种方式作为以负责所有机构财务管理、资金结算与调配。通过财务结算中心的运作,企业集团可以做到有效调节资金流向,合理控制集团资金的使用,协调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资金分配,盘活集团资金,防止资金闲置,解决企业集团在资金使用上的平均主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集团可以有力地加强对各成员企业资金的监管,减少资金的风险。
(四)成本费用控制
成本费用的控制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关系着集团公司的自我持续发展能力。我国集团公司目前对子公司的成本费用控制主要是靠规范各种授权权限范围和开支报销流程来实现,这不仅依靠事前有效制度的建立,而且与员工的个人素质也有极大的关系,而成本费用控制的有效与否,也关系到资金控制链条的流畅与否。因此集团公司应加强对成本费用控制的重视程度。
(五)人员控制
多采用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主要是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出现的,由于企业集团存在多层次的产权关系,所以其委派方式有不同的选择。财务总监委派方式主要有董事会委派制,即由董事会向子公司行政管理当局委派财务经理的制度;母公司委派制,即由母公司向子公司行政管理当局委派财务经理,对子公司的经理及其行为进行监督。一般地,财务总监在人事上隶属于母公司。对于不同的委派方式,财务总监的权限和责任也会有不同的侧重,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审核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重大经济事项与总经理联签制度;参与财务机构、制度、预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工作;定期报告等。
(六)财务信息控制
作为一个集团性公司建立有效的财务信息系统,是进行科学决策的需要,也是集团公司了解下属公司经营状况的需要。建立良好的财务信息系统,需要对四个环节进行控制:信息内容、信息渠道、信息发送环节以及信息接收环节。有效的信息服务应该符合及时性、可靠性和实用性三项基本要求。
(七)审计控制
内部审计是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母公司如何能够真正起到决策中心、指挥中心的作用,有效控制整个集团的运作,内部审计在其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按照独立性、权威性、系统性、经济性的原则进行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维护企业集团利益,严肃集团章程和制度;监督各子公司切实履行受托经济责任,促使其完善内部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集团为实施有效管理而掌握各子公司的信息是可依赖以及完整的;确保集团资产被较好地进行管理;确保集团的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及运行良好等。
(八)业绩评价
在财务管理循环中,业绩评价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在财务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在财务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业绩评价信息的反馈及相应的调控,随时发现和纠正实际业绩与预算的偏差,从而实现对财务经营活动过程的控制;另一方面,预算编制、执行、评价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相互作用,周而复始的循环,以实现对整个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