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有关问题的认识
近日,审计署抽查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竟有85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36.31亿元,这组数字突出反映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高新技术企业逃税问题的主要问题出在认定环节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科技部门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的报告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以上这些都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认定的风险错报点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确认存在一定难度。
首先,大部分申报企业收入核算不够明细,未专门设置高新技术系统集成产品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无法准确划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少企业将部分产品的销售收入划分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而如何判断该部分申报的产品(服务)能够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也是个难题。
其次,产品(服务)收入可能存在交叉,不易划分,申报企业可能一项产品混用多种专有技术,那么该项产品销售收入有多大比例能够划分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也非常困难。
降低审计风险的对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存在上述较多的审计风险点,要降低和规避其中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
以风险导向理念实施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舞弊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
专项审计指引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应当结合申报企业的行业特征、产品(服务)的技术变化等情况,判断申报的研发项目或产品(服务)是否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符;了解研究开发人员的组成,以分析研究开发费用中有关人员人工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分类是否正确;了解投资活动,以分析有关测试仪器与设备、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应当列入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恰当评估申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检查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的分类、各项目归集范围和核算内容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还应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中列报的产品收入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领域的产品收入。
注册会计师应对各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以考虑取得各研究开发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实施方案、阶段性报告或工作总结、验收报告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等,取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鉴定材料,取得知识产权证书或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离不开高新技术的识别,而对于没有专业背景的注册会计师来说,要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有很大困难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与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进行合作,该中心合作能够使注册会计师对申报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有更深入的了解,可以弥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缺陷,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可考虑外聘有经验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