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
摘要: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其组织模式要与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其职能、方法要要所完善和创新,人员素质应进一步提高,使内部审计真正成为企业管理的臂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内部审计则是企业转化经营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1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
我国于1985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组织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在各级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内部审计蓬勃发展,为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与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相比,我国内部审计不论是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上,还是在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和质量上以及在职能作用的发挥上都明显落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经营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足。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领导人片面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检查经济问题,会影响企业的团结和稳定,有的认为内部审计限制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自己的权威,有的将内审机构形同虚设,使内审人员无职无权。
(2)内审机构不健全,设置不合理,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企业将审计机构和监察合并,有的在财会部门内设审计人员,有的干脆不设审计机构和人员,致使许多内部审计流于形式,缺乏自身应有的地位和威信,根本无法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一些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多数内审人员来自财会部门或从其他部门改行而来,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二是个别审计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丧失职业道德,利用手中的权利送人情,甚至以权谋私,降低了内审人员的威信和形象。
2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完善和发展
2.1 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提高领导者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的思想要实现由“要我审”到“我要审”的转变,实现由被动地接受审计人员的审计到主动请审计人员审计的转变。同时要使内部审计机构成为企业管理机构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机构,使内部审计人员在稳定的环境中工作。
2.2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份制是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2.1 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职权是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监事不能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因此它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也就难以实现通过内部审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2.2.2 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这种组织模式使内部审计接近经营管理层,能直接为经营决策服务,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的地位。然而,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难以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还需要社会审计的帮助。
2.2.3 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以及任免总经理等。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地位。但是由于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制,会影响内部审计的正常进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执行董事和内部审计人员组成,内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样的组织模式是比较理想的模式。
这几种组织模式各有利弊,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陕西某有色企业改制以后的审计组织模式及选择第三种----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
2.3 内部审计职能应以经济效益审计为中心
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评价及报告。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则应该以经济效益审计为工作的中心,着眼于挖掘企业增加利润的潜力;注重对本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率、效果进行审查和评价;注重于如何当好经营管理的参谋,发挥内部审计建设性的职能作用。
2.4 内部审计方法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管理职能部门,是企业管理机能的一部分。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里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已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价。因此,内部审计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首先,要对企业的计划、决策进行审计,审查决策方法的科学性、资料、数据的可靠性。项目上马后,要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对计划的实施、方案的落实进行审查。经济活动结束后,应对完成情况作全面审查、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可以降低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消耗,挖掘企业的潜力,从而保证企业预期效益的实现。
2.5 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能否真正地为企业实现最终目标服务,最重要的是需要有一批合格的、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除应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还须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要健全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使内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成为既懂财务会计、熟悉审计业务,又具备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专业知识技能化、技术职称资格化的内审专业队伍,提高企业内审质量。
2.6 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推行总审计师制度
总审计师制度是指总审计师在企业法人代表领导下,协助法人代表工作,主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推行总审计师制度可概括为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立总审计师;二是建立审计委员会;三是建立每半年一次的审计通报制度。实行总审计师制度,可使企业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得到客观评价,降低了企业法人对企业的驾驭难度,使企业内审领导机制更直接、更具体,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地位,提升了监督层次,加大了内部审计力度。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内部审计必须从机构设置、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自我完善,从职能、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传统审计的制约,通过评价企业组织内部的控制,揭示企业内部存在的潜在风险,确保企业顺利实现战略目标,从而为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生存与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