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来正确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国家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治理贪污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1999年以来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与其他审计相比较,经济责任审计起步较晚、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加之审计环境复杂等原因,使得经济责任工作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通常是指实施审计后因做出错误审计结论和表达错误意见,从而导致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后表达责任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表达与事实真相或经济责任不相符合的审计评价和结论,造成被审计人和有关方面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审计结论的不实和对被审计人员责任评价不恰当,可能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审计风险:
(一)导致党和政府用人不当。按照前面提到的党和国家的有关制度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领导干部任免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如果审计结论失真,对被审计责任人的责任评价不当,如果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干部任免和使用,就会造成党和政府用人失误,不仅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而且会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伤害干部的积极性,姑息偷懒渎职,纵容违法犯罪。如果审计报告失实,对责任人评价不当,使得勤奋廉洁、切实履行责任的干部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和奖励,而偷懒、渎职之人却可以蒙混过关,甚至可以得到奖赏,结果会挫伤好干部的积极性,而助长了偷懒、渎职的风气。如果审计中忽略了大案线索,致使责任人任期内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没有被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得以逃脱甚至得到重用,会客观上造成纵容违法犯罪的结果。
(三)影响审计机关的威信和形象。客观、公正是审计执法最基本的准则,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如果审计机关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必将直接影响审计机关的威信和形象,使审计机关不但会失去群众的信任,而且会失去党和政府的信赖与支持,从长远看会直接影响审计事业的发展。因此,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努力防范和降低风险,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和参谋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为了有效控制与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主客两方面入手,净化审计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审计风险:主观上要强化审计过程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审计风险。
(一)治理审计环境,预防审计风险
1、治理法律环境,使审计有法可依。法律环境是审计环境的基础,要净化审计环境必须治理法律环境,必须修改、补充、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理顺各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克服审计中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问题。要不断制定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一方面从法律上明确审计人员执法的权限,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减少审计工作和审计判断的随意性。另一方面从法律上明确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资料,协助审计人员审查的义务,明确阻碍审计、违规造假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只要创造出良好的法律环境,审计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2、理顺审计管理体制,强化审计独立性。独立性是客观公正地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独立性包括形式上的独立性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形式上的独立性要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若有利害关系时,要实行回避制度。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查、进行判断与评价时保持独立性,做到审查与判断不受他人干扰。为了强化审计独立性,必须逐步理顺我国的审计管理体制,克服现有体制存在的问题,要在法规上限制党政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预和阻挠。同时,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努力做到实质上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
3、改善社会环境,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能够有效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主管部门应积极向社会宣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负的责任,使社会各界对审计有正确理解和认识,使社会各界认识到:审计不是万能的,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要有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才能有效执行。在被审计人员与有关人员共同串谋,且手法高明的情况下,不能期望审计能发现和解决所有的问题,审计人员只能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核取证,调查分析,从而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另外,为了降低审计风险,落实责任,主管部门应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责任人离任前执行,离任者应在原岗位接受审计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应在离任前妥善处理和解决。只有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党政领导和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审计人员才能更好地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二)加强审计工作管理,避免审计风险
1、强化政策观念,依法开展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要防范审计风险,必须强化政策观念,依法开展审计。一是严格审计权限。经济责任审计要由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审计人员要恪守审计权限,严格按委托书开展审计。二是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干部任职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可能是多方面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仅限于经济活动,评价内容也仅限于其经济活动中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审计要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不重不漏。三是依法取证、客观定性与评价。审查的方法是多样的,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审查取证。对问题的定性和对责任人的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作标准,切忌主观性和随意性。四是依法使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的运用也不能有随意性,要摆正审计工作在干部考核管理中的位置,做到“参谋而不决策,尽职而不越位”。总之,真正做到依法审计是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必要手段。
2、突出审计重点,严格程序。一是在审计内容上要紧紧围绕委托书的要求以及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抓住被审计人员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展开审计,对重大问题及重要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为审好重点,要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周密部署,统筹安排,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注意利用被审计单位已有的预算执行审计或财务审计的结果。准确地抓住重点并查深查透,就可以保证审计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不能强调时间紧、任务重就简
化审计程序。在审计的准备阶段应评估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预计可接受的审计风险。符合性测试阶段可以增加向组织人事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班子情况的程序。实施实质性测试时,要严格对照国家有关的法规,认真核实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还可以增加群众评议程序, 以实现职工民主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结合,抵御审计风险。对重大和疑难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处理。三是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检查制度。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坚持三级复核制度。通过复核,一方面可以促进审计人员认真对待经济责任审计的每一个环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逐层把关,多重控制,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在健全审计质量检查制度的同时,应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从另一方面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3、客观评价,谨慎作好审计结论。一是评价要遵循客观公正原则。要逐步完善评价的标准和指标体系,评价要有根有据。对问题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分析,要善于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决不能单从表象论功过、断是非,要注意有无潜亏和短期行为。审计结论不能让投机者占便宜,让改革者吃亏。审计报告不用感情色彩浓的词语,要实事求是。二是评价要注意谨慎性原则。审什么就评什么,要有针对性。审计证据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项不做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评价的措辞要恰当,有分寸。三是评价要注意责权分清原则。对所发出的问题,要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该由谁负责任,使有问题的人跑不了,没问题的人不冤枉。对被审计责任人应负的责任,要分清是主管责任还是间接责任。四是评价可采用对比方法。在评价中进行分析对比,把实际数与计划或预算数比较,与同级或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比较,与历史水平比较等等。通过对比的方法进行评价,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
4、区分责任,转化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询广,当审计风险的产生涉及到审计以外的其他部门时,应注意区分责任,让其他部门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要求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就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做出“承诺”,让他们承担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会计责任;审计中遇到审计人员不熟悉的专业难题时,可以请专家出具意见书;对审计评价有疑义时,可以民主评议表作为佐证;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的蛛丝马迹时,要及时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等等。总之,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注意运用风险转移的方法,学会自我保护,最大限度的避免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