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失败成因及其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审计业务的发展,审计失败的案件时有发生,给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失败的问题也引起了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界的高度关注。本文试从审计失败的本质谈起,着重论述笔者对审计失败形成的原因及其规避措施的一些看法与对策。
关键词:审计失败;思考;原因;对策
何为审计失败,顾名思义,审计失败就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政、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不实,未能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通过系统、规范审计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组织经营而出具或披露了审计意见,由此引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审计事业的迅速发展,审计失败的案件屡屡发生,给审计机构、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失败的问题也引起了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界的高度关注。本文试从审计失败的本质谈起,着重论述笔者对审计失败形成的原因及其规避措施的一些看法与对策,希望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审计监督体系,杜绝虚假会计信息披露泛滥有所裨益。
一、审计失败的本质剖析
审计失败的本质具体讲涵概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审计失败的结果是错误的审计意见,而这一结果是因为审计人员未能正确遵循审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而造成的。这就与审计风险划清了界限:如果审计人员正确地遵守了审计准则,但仍然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这种情况就属于审计风险的范畴。可见,审计失败与审计风险的重要界限在于审计人员是否在审计过程中正确遵守了审计准则。
其次,审计失败的产生并不取决于企事业单位是否发生了经营失败。企事业管理当局是经营失败的第一责任人,当企事业经营出现失败时,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是否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规范是判断审计失败的唯一标准。因此,企事业发生经营失败时,审计失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最后,从理论上讲,审计失败还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实际是合法公允的,但由于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瑕疵导致其发表了否认会计报表公允性的审计意见。当然,在实践中由于被审计单位对于不利事件的敏感性,这种情况较容易被觉察并得以及时纠正。
二、审计失败产生的原因
是否造成审计失败的决定性因素是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不论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如何,如果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没有相应的执业能力、没有进行必要的实质性测试,最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就属于审计失败。但是,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对审计人员执业判断、方法手段、能力要求等方面的影响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审计人员正确执行审计准则的难度,从而间接地与审计失败相关联。下面将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角度出发阐述审计失败的原因。
(一)审计主体方面的原因
1、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缺乏充分了解。财务活动是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财务活动中的舞弊行为无疑是为了掩饰经营活动的虚假性和违法性,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一般讲本身不存在问题,除非技术上的低级错误,但是其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又是通过怎样的程序出笼?因此,审计人员如果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会计信息处理程序,仅限于有关的会计资料,是很难查清问题的。据有关部门调查,当被审计单位存在以下情况时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极大。(1)被审单位存在严重舞弊行为或违法现象;(2)被审单位存在决策失误并由此带来一定损失;(3)被审单位业务量大,经济业务复杂;(4)被审单位会计核算程序复杂,有大量关联方交易;(5)被审单位存在财务危机等。由此可见,不充分了解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程序,就首先意味着审计不到位,审计证据搜集不充分,对虚假的财务报告也就无从查起。
2、审计人员的过失行为。过失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没有完全遵循或完全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而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行为。它往往是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审计工作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未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审计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未能恰当地运用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未能严格执行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等诸多方面因素造成。这些应该做而未做的后果是审计报告严重失真。如: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对银广夏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时,不仅询证函的寄发与回收让被审单位经手,而且对于取得的回函也未作必要的分析;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帐款,注册会计师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能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的应收帐款;此外未能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在银广夏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副增长的情况下生产用电的电费却降低的情况没有发现或报告。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都出在疏于对审计准则的执行,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存在重大过失。
3、审计方法方面的缺陷。从审计方法来看,审计人员过度依赖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及内部审计结果。内审和内控制度测试固然是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内控制度的运行受到单位管理的局限,特别是当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较差,会计信息失真时,内部审计本身就意味着错误与失败。另一方面,审计在采用传统的统计抽样方法下,具有一定的机械性和风险性,当取证采样存在不同或不均衡,特别是当样本情况复杂或遇到新的问题时,容易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二)审计客体方面的原因
1、审计对象、范围的拓展,致使审计风险增大,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随市场经济的不断拓展,会计客体方法会日趋复杂,特别是受知识经济及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影响,大量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如“网上公司”、“模拟公司”等虚拟实体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被审实体的范围,也增加了相应的审计内容,如人力资源审计、非财务报表信息审计、企业购并审计、跨国业务审计等新内容,都以不同程度拓展了审计内容,增加了审计难度。增加了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2、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表述不实,增大了审计风险,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会计报表表述不实主要有两种:错误和舞弊。从我国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审计失败都存在上市公司蓄意财务舞弊。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大多不高,为了达到上市的要求,以及上市后为了能够配股、增发新股,财务舞弊成了达到目的的捷径。另外,政府过多的干预行为,如证券市场准入审批制、调动政府资源进行“救市”等,使得虚假会计信息得以长期存在。国家会计学院诚信教育课题组作了一次问卷调查,从回答的问卷统计中,形成假帐的主要因素排位是:“政府领导要政绩”为第一因素,占48%;“企业领导要政绩”为第二因素,占36%;“会计人员要饭碗”为第三因素,占9.33%;“注册会计师要钞票”排在第四因素,占6.67%。从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形成假帐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方面,而是在于政府和企业的领导官员。
三、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
基于对上述审计失败的本质与原因的分析,防范审计失败的发生应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方面综合考虑,既要加强审计主体自身的“抗失败”能力,又必须针对不同审计客体的不恰当行为保持高度警惕。根据这样的原则,笔者认为,审计人员防范和减少审计失败的有效措施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审计人员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具备现代化的审计业务能力是规避审计失败的基本前提。审计的执业环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才能满足执业的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更不用说现有的审计人员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有的本身就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很难想像,一个业务水平低的审计人员能够在其领导与组织的所有重大、复杂的审计事项中完全避免审计失败。
二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是创造良好的审计人员执业环境是规避审计失败的基本条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决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聘任的是公司股东大会。审计人员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栋梁,同时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国有股东缺位问题,导致上市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审计师事物所聘任与解聘实际上也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层来决定。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审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计人员说“不”,就可能被解聘,事物所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就只好降低质量。因此,审计质量的提高决不是单靠审计行业自身就能解决的,一个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审计人员审计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从而减少审计失败的发生。
三是要加强行业监督与指导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审计人员败德行为的惩罚力度是规避审计失败的重要措施。改革和创新行业监管,通过严厉的处罚,让审计人员对其败坏执业道德行为承担巨大压力和风险成本,可以减少欺诈的可能性,也是控制审计失败发生的重要制度措施。必须让审计人员意识到,一旦违规造成重大损失就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直到其倾家荡产,以遏制其造假的动机,增强风险意识。
四是要谨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尤其不要承接审计部门能力所不能承担的审计事项是规避审计失败的重要步骤。审计人员在接受委托业务时,必须谨慎地评价客户管理层的品格。一旦发现其缺乏正直的品格,那么恶意的委托目的应当得到充分的估计,直接有效的办法是拒绝接受此类业务。此外,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关注。这样的客户虽不一定存在欺诈意图,但客户状况的复杂性加大了审计风险,并且其“补偿心理”也不容忽视。这些因素都加大了审计难度,是审计失败的催生剂。因此,警惕被审计单位的不恰当行为并审慎选择客户是避免审计失败的必经程序。
以上各项措施是基于审计主客体方面一些基本的规避方法而言,它们并不截然独立,而是密切相关的,必须同时贯彻实施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当然,关于规避审计失败的措施还有许多,比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会计师事物所聘任制度,健全审计收费制度,建立健全事物所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注册会计师责任制度等等方面的内容,本文就不再深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