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内部控制的反舞弊关键点
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已逐步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仍执行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核算的需要,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因此有必要找准内部控制反舞弊关键点,进一步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内部控制的现状
行政事业单位在执行制度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工作方面存在一些缺陷。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目的不明确,申请及下达流程不明晰;二是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程序混乱,单据的传递手续含糊不清;三是违反现金的支付范围,逃避监管;四是行政事业单位支付软件中经办人和审核人由一人操控,形成收支漏洞。
在实际工作中,究竟如何收集、传递有关支付凭证,如何填制凭证、登记账薄,年终如何处理支付额度结余和对账,对于基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来说,还没有弄清楚。有的单位年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还有余额,有的单位年终根本就没有对账,还有的单位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计划申请额度批复凭证在财政部门国库支付大厅一直没有取过等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反舞弊机制的基本要求
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当前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际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1、把握重点。行政事业单位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单位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层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2、投诉举报。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箱或举报专线,明确举报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工作人员。
3、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做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日常监督包括单位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包括单位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管理活动、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时,对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三、行政事业单位当前内部控制的反舞弊关键点
1、集中支付软件操作人员—经办人、审核人分设控制。现在有部分单位没有分设,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受编制、人员少等因素的限制,导致一些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也兼职从事会计工作;同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年龄偏大,近两年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改革频繁,会计知识更新没有跟上。对会计核算的原则、方法认识不全面,实际操作中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二是有的单位受人的因素制约致使内部控制制度过于简单,甚至根本没有建立,或建立了也形同虚设没有执行,其结果是内部约束无力,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具体表现在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未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有的单位全部由一人经办,根本不符合会计基本原则。而在实际工作中对经办人、审核人又必须要求分设,因此对于人员不能配备齐全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考虑请上级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或代理记账公司操作办理。
2、直接支付原始凭据审核控制。包括付款单位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的审核。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对授权支付的管理相对严格一点,但由于单位的行政领导对于直接支付程序不太熟悉,基本上是听任财务人员处理,管理上形成漏洞。比如有一个行政单位的财务人员通过直接支付把单位的经费6万元转到自己的银行卡,直接支付凭证全部销毁,纪检监察部门查别的案件时勾对流水账时才发现。还有的单位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不审核原始凭证时通过直接支付套取现金作为“小金库”等等。因此付款单位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必须加强对直接支付原始凭据审核。
3、财政年度追加计划文件控制。财政部门在追加年度内预算拨款时,通常是由财政的预算股室直接在国库集中支付软件上下达,追加的指标较多的单位领导不一定笔笔都清楚,这就形成内控管理缺陷。如有一个行政单位,在支付软件一个人操作的情况下,把单位领导不清楚的一笔年末财政追加的工资8万多元通过直接支付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因此财政部门在追加年度内预算拨款除直接上线到行政事业单位外,还应该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到单位。
4、行政事业单位的对账检查控制。
①、每日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结余,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②、每月终了,与支付局对账,对账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分“类、款、项”的预算内、外支出数,其中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数、支用数、余额,对账表由支付局提供。
③、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对账,对账内容为代理银行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授权支付额度数、支用数和余额。
5、行政事业单位的年终结账检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在当年12月31日工作日结束时,在与代理银行对账一致后,凭银行对账单将零余额账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注销,通过账务处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科目没有余额。
6、往来资金票据、印章的监督检查控制。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三是严格控制用往来资金票据收取非税收入资金,逃避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监管。
参考文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8)》
作 者:湖南省澧县招商局纪检组长 颜复勇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常德市内审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