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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和收入、损失和费用的辩析

来源: 马明月 2009-10-30
普通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六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并且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对于利得和损失并没有单独作为一个会计要素,而是分别作为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子要素来体现的。我国基本准则的这一做法,不同于美国会计准则的独立要素概念,也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中将其分别作为收入和费用的子要素的方式。这种分类方法是新会计准则会计理念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观”的一个具体体现。因此,在基本准则中,明确将利得和损失作为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子要素。在利润表中,利得和损失虽然是构成了企业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但是却是将其与企业的营业利润分离开来。在资产负债表中,利得和损失与企业的留存收益区分开。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我们可以发现利得与收入、损失和费用的定义非常相似:

  (1)利得、损失强调的是“非”日常活动,而收入、费用则是产生于日常活动;

  (2)利得、损失强调得是“净流入”、“净流出”的概念,收入、费用强调的是“总”流入、“总”流出的概念。

  所谓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经常性活动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等,上述业务收入和费用是通过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来核算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如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出售不需用原材料等,其收入和费用分别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来核算的。

  而与经常性活动无关的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都构成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两种情况: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一般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主要有以下八种情况:

  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借记“管理费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行权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待该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日以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摊余成本,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的利得、损失不变,于处置时转出。

  (2)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待处置时转出。

  (3)原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现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待其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将上述差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6、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使相关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应按照准则规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总而言之,利得和收入,损失和费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活动,收入和费用产生于非日常活动;从核算科目上,利得和损失或者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或者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而收入和费用或者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或者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无论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还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还是每个会计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进行核算的收入和费用,最终这四个项目均构成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

  参考材料: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

  2、2009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教材组编写《财务与会计》

责任编辑: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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