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资产评估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软国力”的重要内容。我国于2004年提出研究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实施是知识产权战略得以发挥作用的关键,而知识产权评估则是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一环,在知识产权战略框架下,如何开展知识产权的评估工作,是理论需要研究和现实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在分析知识产权战略、产业化发展以及知识产权评估三者关系的同时,提出了知识产权战略下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即树立知识产权评估的企业服务观念,普及知识产权评估的价值理念,建立知识产权评估的案例信息系统,构筑以咨询、评估、交易为链条的产业化服务网络。
一、知识产权评估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一环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处于日益重要的地位,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近几年,我国知识产权在立法、申请授权、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从专利情况来看,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三种专利申请总量为308496件,同比增长22.1%,其中:发明105322件,同比增长31.3%;实用新型107600件,增长17.2%;外观设计94055件,增长18.7%.国内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首次超过了来自国外的申请,同时,我国商标申请注册总量创纪录地突破40万件,达到42.5万件,已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位。
就国家战略而言,美日等发达国家都相应建立起本国的知识产权计划或战略,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2001年提出实施专利战略,2004年提出研究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将是未来我国以知识产权立国的重要步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指通过加快建设和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造就宏大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的总体谋划。大力促进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的实施,使这些技术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根本目的,这也对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美国通过实施《联邦技术转移法》、《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等法案,推动“产学研”合作开发高新技术,大力扶植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促进了技术的转移与扩散,加快了美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应该说,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实施是知识产权战略得以发挥作用的关键。在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方面,日本政府建立专利信息的专家咨询系统和专利战略分析系统。日本专家认为,专利实施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专利与现实市场严重脱节,在专利和市场之间缺少一个重要的产业化渠道,并建议发展技术中介产业。同时,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在实施的过程中,运用促进知识产权的转让和流通的活用战略,使发明创造和研究开发成果产业化,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活用战略的实施措施包括:促进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企业的知识产权的转让和流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价体系;提高经营者意识;开发知识产权交易系统软件等。该计划在战略性利用方面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到2004年度末确立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指标。可见,知识产权评估已经成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步骤。
随着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商标注册数量逐年增加,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权利人在获得权利证书后,积极寻求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途径,产权转让以及知识产权入股频繁发生,而知识产权本身的交易价值的度量,成为摆在投融资交易双方面前的难题。培育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评估的专业服务,并构建系统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是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一环,这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也至关重要。
就知识产权评估的目的而言,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企业重组与收购及合资前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贸易中的直接转让和购买;通过债务融资获取资本构成;确定知识产权许可证的合理使用费率;纳税计划与执行;知识产权产品的保险问题;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支持及争议的解决。目前实际进行的评估业务大多是产权变动为主的委托人被动的法定评估事项。另外,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同中国各行业的合资、合作不断加深,双方均十分关注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知识产权价值的确定直接关系双方的权利、利益的分配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可以说以知识产权变动为目的的评估已经成为法定资产评估的重要部分,但由市场培育起来的以咨询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评估逐渐兴起,权利人越来越希望从资产评估以及价值确定的角度来重新审视知识产权的未来前景,并且能够从未来收益的角度最大程度地管理、经营其知识产权,使之发挥出更大的效益,这些都将极大地促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发展以及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二、知识产权战略下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一)树立知识产权评估的企业服务观念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2004年1月12日公布了2003年获美国发明专利最多的10家私营企业名单,其中美国4家,日本4家,荷兰1家,韩国1家,IBM公司再次名列榜首,获3,415项专利,比第二名佳能株式会社高出70%多。从未来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来看,职务发明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作为知识产权拥有者的企业发明人特别是大的跨国企业,将成为引领科技发展的主体。因此,知识产权评估应该摆脱以前被动接受法定评估事项的惯例,更积极主动地为企业特别是大的跨国企业提供全方面的知识产权评估咨询服务,并与法律服务部门、产权交易部门共同促进企业发明人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并促进知识产权权利人从资产评估角度重新判断其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通过产权交易使其更好地为企业使用从而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二)普及知识产权评估的价值理念
在我国2003年三种专利的申请中,申请人为个人的共148782件,占全国国内专利申请总量的59.22%,申请人为大专院校的共10252件,占4.08%,申请人为科研单位的共6998件,占2.79%,申请人为工矿企业的共84117件,占33.4%,申请人为机关团体的共1089件,占0.42%.从上面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在整个专利申请上,个人申请人占据主要的数量,其次为工矿企业。从专利权所有人的情况来看,随着国内社会对知识产权认知度的提高,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权利人在获得专利证书、商标证书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积极寻求产业化途径,但是交易双方对同一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定相差较大,而且部分权利人特别是个人,很少从产业化以及市场的角度来合理评价其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例如,“趣味捕蝇器”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人预测全国大约有2亿家庭,如果有一半的家庭使用其产品,而每个产品收益0.5元,则将形成一个5000万利润的市场,这样的预测缺乏市场的依据。而知识产权评估的思路就是从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技术状态、产业化状态、市场状态等方面出发,考虑知识产权在用用途以及最佳使用等情况,用知识产权未来一定期限的折现收益来衡量其现实的市场价值。因此,这些评估理念的普及将有助于减少权利人与交易人之间的价值错位,并使得专利人更多地从产业化的后端考虑其前端的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以及发展的方向。
目前知识产权评估大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计算的预测是建立在众多因素影响下的知识产权实施效果基础上的,而这些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因素应该为评估人员以及广大权利人所了解。就专利而言,主要涉及到的影响因素有法律因素,技术因素,产业因素等。
1.法律因素
主要包括:(1)权属的完整性,即该专利人或委托人所拥有的专利权权属的完备程度。权属越完整,则其体现的价值就越大。(2)法律的保护程度,包括两个方面,专利所处的状态以及权利要求的完整性。专利所处的状态指技术在专利申请中所处的状态,是处于初审阶段还是实质性审查阶段或是获得专利证书阶段,越是在后面的阶段其价值越大。专利的类型不同,保护程度也不一样,发明专利由于通过实质性审查,因此剽窃他人专利或者在获得专利证书后被宣告撤销的可能性较小。相对于其他两类专利而言,其技术含量较高,申请的周期较长,权利人承担的风险也较大,因此价值相对较高。权利要求的完整性是指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所提出的需要保护的专利的范围,也体现了权利要求书的质量问题,有的权利要求完整,较好的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的权利要求不完整,仅仅保护专利权人的一部分的权利。(3)剩余使用年限,一般要采取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与法定使用年限孰短的办法来确定剩余使用年限,使用年限越长其价值越大。
2.技术因素
技术因素主要包括专利的创新程度也即是技术的先进程度;技术的发展阶段;技术竞争优势,即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关键的技术诀窍,技术复杂程度高,而该技术诀窍不易被分析、试验、模拟。因为技术超额收益主要体现在其垄断的收益上,技术越具有竞争优势,其垄断程度也越高,技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会相应较高,技术产品较难替代。
3.产业因素
主要包括(1)产业化程度,即该技术可进行产业化的难易程度,实施的条件要求是否苛刻,进行产业化越容易,实施专利技术越容易进行,专利的实施的可能性就越大。(2)国家政策适应性,也即是该技术实施所在的产业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性。只有专利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起来,才会得到国家及地方的支持,该项专利才会迅速形成产业,越是国家鼓励,技术实施的价值越能够较快的发挥出来。(3)产业应用范围,主要是指专利技术的现在和未来可能应用领域的大小,应用的范围越广,其价值发挥的程度越大。(4)技术产品被市场所接受的程度,市场越需要的产品,其中的技术所体现的价值就越大。
另外部分行业的特殊因素如医药行业的药证,临床试验,网络安全技术的有关批准证书,对专利权价值的影响也较为重大,因为这些特殊因素是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的必备要件。以上这些因素是进行知识产权评估时所要注重考虑的,也是知识产权的未来价值体现的关键。
(三)建立知识产权评估的案例信息系统
我国资产评估业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现已拥有独立的评估队伍,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但从知识产权评估的角度上来看,无论在机构、人员队伍、法规等方面,都没有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体系。同时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也需要系统而完善的评估体系来支撑,建立一个动态的基础资料数据库以及案例信息系统,成为知识产权评估更好地为知识产权战略服务的内在要求。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开始研究专利权评估的具体方法、程序和有关参数的选取等问题,并将逐渐形成一个共同遵循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分阶段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是较为现实的做法,可以选择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评估系统化研究的第一步,首先构筑一套科学合理的专利评估数据库系统,在其后的阶段,利用专利评估系统的建设经验,逐步扩大到其他知识产权的评估,进而逐步构建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支架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体系以及案例信息系统。
(四)构筑以咨询、评估、交易为链条的产业化服务网络
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而知识产权评估只是这个系统工程的重要一环,要想使知识产权更快地发挥效益,创造出更大的生产力,就必须构建一个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的服务网络。而这个网络连接着咨询、评估、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