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来源与业务风险点
十多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的证券公司也得到了迅速地发展,但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和制约,证券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上难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决定了现阶段我国证券公司的审计属于一项高风险的审计。因此注册会计师很有必要了解证券公司的来源、特点风险和具体业务的风险点。
证券公司风险的主要来源
(一)违规风险
我国证券业自身发展的时间不长,国家对证券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证券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或规定不切实际,缺乏可操作性,使得证券公司违规成为普遍现象。加之缺乏处罚手段,处罚力度不够以及巨大利益的驱使,使得许多证券公司无规不违,造成证券公司审计存在相当的违规风险。
(二)管理风险
我国长期以来,对证券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格管制,证券公司的数量增长缓慢,竞争相对较小。而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给证券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特别是一、二级市场的巨大差价,使证券业成为暴利的行业。证券公司利润来得太容易的同时造成缺少压力,不思进取。加之发展时间短,经验不足,内部管理又漏洞百出。正是由于证券公司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月31日出台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旨在通过强制的手段,加强证券公司的管理,促进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证券公司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也是证券公司审计中的一大风险。
(三)规模风险
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现已拥有100多家证券公司和2600多家证券交易营业部,但证券公司普遍规模偏小,所有的证券公司的总资产尚不足2000亿元人民币,而国际上知名的美林证券公司一家的总资产就超过了2000亿美元。规模小,总体实力弱,业务单一,使得证券公司抗击风险的能力低。
(四)政策风险
我国股市发育尚不成熟,证券公司很大程度上是靠政策吃饭。而证券业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和多变,给证券公司带来很大的风险,如新股发行方式、佣金比例、印花税的改变以及每一次的政策利好、利空,都直接影响到交易量,进而影响到证券公司的收入。
(五)业务风险
我国的金融体系实行分业管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各有各的业务范围,不得随意跨范围经营。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分业管理又属于一种比较落后的体制,其直接结果便是金融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业务单一,发展缓慢,运营成本高,除经纪业务外,均为高风险业务,如资产管理、自营业务。
(六)税务风险
因证券公司的所得税率执行的是33%的金融企业所得税率,税率较高。特别是国家对合并纳税进行重新规范以后,各证券营业部必须单独在其经营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更加重了证券公司的所得税负担。一些证券公司千方百计逃税。一些证券营业部或将收入转到亏损的总部或营业部,或将收入转到对证券公司的所得税有优惠政策的城市的营业部,而在经营所在地不办理任何手续,以达到隐藏经营收入和其他应税收入的目的。并且证券公司个人收入普遍较高,公司平时还经常采取将薪金与奖金分开申报等手法偷逃薪金收入税款。
(七)盈利风险
我国目前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分布过于集中。100多家证券公司大部分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而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分布则更为集中,几乎所有证券公司都有营业部在上海或深圳。外资证券机构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共有61家,地点也全部都设在北京、上海、深圳。这使得证券营业部区域性的竞争相当激烈。由于管理层的一些限制,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难于扩大,服务项目无法增加,服务手段也得不到提升,相互之间的竞争不得不向低层次迈进,而且越陷越深。很多营业部不惜采用佣金返还和高档装修来抢夺客户,营业成本不断升高。
证券公司审计的特点
由于我国证券行业存在着诸多风险,使得证券公司审计有着一般审计所少有的特点。
(一)审计范围容易受到限制
在证券公司审计中,特别是当审计涉及其违规业务时,公司常以客户资料需要保密为由,不提供或少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如:
(1)交易系统数据。公司往往不允许审计人员查阅交易系统电脑数据,或者只提供有限的一些字段或账号的数据。
(2)函证。公司往往以函证会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而不同意函证。即便函证,回函率也极低。
(3)合同协议。公司往往不愿意提供或有意隐瞒其与客户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如资产管理、返佣、国债回购、代保管资产等合同、协议。
(二)风险难于把握
由于证券公司普遍存在违规问题,且有相当一部分违规是监管部门目前所无法处理或解决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对这些违规更难于把握。如:
(1)交易保证金没有在指定银行专户存放;
(2)挪用股民保证金;
(3)利用个人账号进行新股申购;
(4)证券营业部未经批准从事自营业务;
(5)未经批准设立远程交易终端或证券交易服务部;
(6)返佣或手续费打折;等等。
(三)审计工作量繁重
为了逃避检查或其他原因,证券公司经常利用个人账户进行一些业务,而不在账上反映,这使得审计的难度和工作量大大增加。如:
(1)以个人账号进行的自营;
(2)将拆借来的资金直接以股民保证金形式存入个人资金账号;
(3)新股申购利润,等等。
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主要风险点
鉴于上述原因,在对证券公司进行审计前,应首先对其主要风险点有清楚的认识,针对其主要风险点进行全面分析,把握审计风险,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审计计划,才能有效地实施审计。
下面就证券公司的各项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分别进行列举,供参考。
(一)公司环境
1.公司(包括证券营业部,下同)是否有经营经纪业务的许可。
2.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和运转情况,公司是否实现总经理负责制。
3.公司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重要岗位(如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电脑主管等)是否在回避的基础上实行委派制和定期轮换制。
4.公司负责经纪业务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证券从业资格。
5.公司拨付下属证券营业部营运资金总额是否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80%,公司对下属营业部的管理模式。
6.公司对所属营业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管理模式,公司对所属营业部的现场稽核方式、频次,公司的网络系统是否能随时反映或掌握所属营业部的交易情况(及时的或隔天的)。
7.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是否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是否存在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的情况,是否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的行为。
8.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是否下设证券服务部,下设的证券服务部是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
9.公司是否下设其他远程服务终端,其远程服务终端是否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是否存在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的情况,其他远程终端是否有演变成营业场所的情况。
(二)经纪业务
1.开户。
(1)客户开户证件是否合法,开户手续是否齐全;
(2)客户资料的保存是否完备;
(3)是否存在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个人开立多个股票账户或资金账户的情况,客户的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是怎样的对应关系,对应关系是否明确;
(4)公司有无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的情况。
2.存取款。
(1)开户资金的存取程序和授权审批制度;
(2)开户取款是否三证齐全;
(3)公司有无为客户保密的具体措施,开户账户加密、清密程序;
(4)公司银证通业务的运行方式。
3.委托。
(1)公司办理经纪业务是否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是否作出委托记录;
(2)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是否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
(3)买卖成交后,是否按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或定期寄送对账单;
(4)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是否是客户证券账户上实有的证券;
(5)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是否以客户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
(6)公司办理经纪业务,有无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的情况;
(7)公司有无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8)是否以交易佣金分成(返佣)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吸引投资者;
(9)证券交易的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10)是否有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情况,是否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的情况,是否有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的情况;
(11)是否有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的情况;
(12)交易是否如实进行记录是否有虚假记载;
(13)客户的证券买卖委托记录是否按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14)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是否真实,是否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
(15)营业部是否存在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行为;
(16)公司所属营业部共有哪几种交易委托方式,有无需要向证监会申报才能开展而没有申报的委托方式;
(17)公司的电脑交易系统设置所采用的软件,公司对交易系统的管理权限的划分,公司电脑人员岗位的设置,公司电脑系统及机房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