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研究
税务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属于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活动,又为财务管理赋予了新的内容。本文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对开展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原则进行阐述,并对税务筹划应用结果的表现形式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开展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税务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确立和评估密切相关。首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能否实现,是否能够最大化降低成本是重要环节,其中税收负担的降低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水平。税收负担的降低,虽然可以通过避税和偷逃税款来实现,但企业为此要承担相当大的财务风险,一旦被查出,企业就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惩罚(包括税收罚款支出和降低企业信用等级),这有悖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宗旨。只有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作出科学的税务筹划,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来降低税收负担,才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成为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其次,现化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有利于企业和国家长期利益的增长,要求理顺企业和国家的分配关系。任何忽视或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都可能失去国家对企业的信任和支持,阻碍企业的发展。企业只有通过科学的税务筹划,才能保证企业在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同时兼顾国家利益,赢得企业的长期发展。再次,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战略性目标和战术性目标的有机结合。只有通过科学的税务筹划,选择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最佳纳税方案,才能更大程度地实现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二)税务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现代企业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决策、投资决筹、生产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四个部分。这些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税收因素的影响。不考虑税收因素,就不可能作出英明的决策,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财务决策的各个领域,已成为财务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现阶段企业实施税务筹划具有其可行性。
首先,税收观念的改变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扫除了思想障碍。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财务管理者逐步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目前研究企业税务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其次,税收制度的完善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税收制度逐步朝着法制化、系统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企业财务管理者和有关人员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再次,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异的存在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我国税法在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另外,经济国际化为企业进行跨国税务筹划提供了条件。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因政治经济背景不同而不同,企业在不同国家发生经济活动会产生不同的税收负担,这就为企业进行跨国税务筹划提供了条件。
三、进行税务筹划需遵循的原则
在确定税务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务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的绝对收益。
进行税务筹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2)服从企业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原则。税务筹划必须充分考虑现实的财务环境和企业的发展目标及发展策略,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各种纳税事项进行选择和组合,有效配置企业的资金和资源,最终获取税负与财务收益的最优化配比。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3)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原则。企业的税务筹划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务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系统,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4)成本效益原则。税务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反之就是失败的。因此,企业税务筹划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针对各税种和企业的现实情况综合考虑,力争取得最佳的财务收益。重点筹划流转税、所得税和关税等,而对于其他税种,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财产和行为税,只需正确计算缴纳即可,使税务筹划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5)事先筹划原则。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如果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是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务筹划。
四、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方法
(一)延期纳税,实现财务利益。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而延期纳税直接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如果通过进行税务筹划起到了延期纳税的作用,就相当于得到了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实现了相应的财务利益。
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十分重要。如某公司购入一台专用设备,合同约定的金额为820万元。企业于5月份收到该设备并立即投入使用,但没有马上收到供货方开出的发票,也未估价入账,直到9月份,供货方才提供发票,企业见票后立即付款,并将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其实,这家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是不妥当的,从税务筹划的角度看,将损失较大的税收利益。企业于2003年5月份收到并使用专用设备时,无论是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还是税收政策的规定,都应当在5月底将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估价入账,同时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即6月份按照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计提折旧。该设备的合同价为820万元,企业也就可以按820万元入账,企业按该设备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以10年计提折旧,6~9月份企业可以计提的折旧为27.33(820÷10÷12×4)万元。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在9月份收到供货单位的销售发票时才进行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也就是说,企业的账面上从9月份才开始反映该项固定资产,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只能从10月份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两种方法对比不难发现,按第一种方法处理将比按第二种方法多计提折旧27.33万元,这也就意味着企业的计税所得将减少27.33万元。如果按33%的税率计算,企业将少交所得税90189元。当然,由于折旧只是时间性的差异,因而企业于2003年6~9月份少计提的27.33万元的折旧可以在2013年6~9月份得到补偿,2003年多交的所得税也会在2013年得到补偿。但是,如果企业可以无偿使用这9万多元的资金是有利可图的。假设资金利率为5%,如果按照单利计算,则2003年少交的90189元所得税将给企业带来4509.45元的收益,如果按照复利计算则可获得5671.94元。事实上,企业获得的利益还不止于此,因为固定资产的通过提前折旧,可以提前收回投资,而提前收回的投资也是企业的一种经济收益。
存货周转过程中,增值税的税务筹划也是十分重要的。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尽管不能降低企业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但是为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延缓缴税创造了条件。企业经常会发生扩建、改建、大修等专项工程支出。按照相关财会制度规定,企业将为在建工程购入的专项物资的实际成本及增值税额计入“工程物资”科目,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时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在会计实务中,通常会出现工程物资与原材料、修理用备件等属基建工程和日常生产不易划分的货物,即共用物资,这就为企业将这部分物资计入“工程物资”或“原材料”提供了选择余地。由于两个科目下税金及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不同,将共用物资计入“原材料”可节约税收支出。如某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一项扩建工程,年利率为5%,年初一次性购入不含税共用物资100万元,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17万元,该工程建设期为1年,工程物资均匀投入,年底有11.7万元(含税)的剩余工程物资。将购入的共用物资直接计入“工程物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额的资金占用费为0.85(17×5%)万元;若将其计入“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于当月全部抵扣,然后再随着在建工程领用逐月作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额的资金占用费为0.414[90÷12×17%×5%×(12÷12+11÷12+…+1÷12)]万元。由此看出,由于产生了抵扣税金的时间差异,造成应纳税金资金占用费之差为0.436(0.85-0.414)万元。
(二)优化企业税负,实现财务利益。即对从事享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或对一些纳税“界点”进行控制,直接实现财务利益。如税法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长达到10%(含10%)以上,其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除按规定可以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增长额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此处10%即是一个界点,企业的相关费用如接近这一界点,应在财务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三新费用”的投资,达到或超过10%这一界点,以获取财务利益。
参考文献:
[1]苗洁:《浅析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甘肃科技纵》2005年第2期。
[2]宋献中:《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暨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