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对就业的影响
内容提要:就业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税收作为国家收入分配手段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对就业水平的高低和就业结构的调整都有一定的影响。本文从税收对劳动供给和劳动需求的效应分析着手,论述税收政策对就业的影响,提出促进我国就业工作的税收政策思路和具体对策。
关键词: 税收收入效应 税收替代效应 劳动需求结构 税收对策
就业,是指劳动力处于受雇状态或从事某项可以获取报酬的工作。税收作为国家集中收入的分配手段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对就业水平的高低和就业结构的调整都有一定的影响。
一、税收影响劳动供给
(一)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影响人们对工作和闲暇的选择
从宏观上看,劳动总供给是指全体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愿意并能够提供的总劳动量,它取决于人口的数量、劳动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率等。从微观上讲,劳动供给的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劳动者个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虽然可以由决定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劳动岗位来分配劳动资源,但却无法控制劳动量的大小,即很难使劳动者在单位劳动时间内付出最大量的劳动。在市场经济中,劳动者对劳动和收入的选择包括:是否工作,做多少工作,在哪儿工作。这些选择实际上就是在工作取得收入与闲暇之间的选择。人们生活水平实际上可用收入和闲暇两个标准衡量,收入表示人们拥有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份额,休闲表示人们拥有的空闲时间。在闲暇给定的前提下,收入越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就越高;在收入一定时,休闲越多,生活水平也就越高。然而,要取得收入就要放弃闲暇,要得到闲暇就得减少收入。两者之间如何组合取决于:人们对收入和闲暇的偏好;工资率的高低,即放弃闲暇能得到多少收入;与劳动无关的其它收入水平的高低,如资本收入和社会保障收入。这些选择表示,劳动供给的多少,首先是由于人们对收入和闲暇的选择,如果更多的选择放弃闲暇而获取收入,劳动供给就增加,反之就减少。
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劳动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收入效应是指:征税后减少了个人可支配收入,促使其为维持既定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而减少或放弃闲暇,增加工作时间。替代效应是指由于征税使劳动和闲暇的价格发生变化,劳动收入下降,闲暇价格降低,促使人们选择闲暇以替代工作。税收对劳动产生的这两种效应,如果是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征税对劳动供给是个激励作用,它促使人们增加工作增加劳动;如果是收入效应小于替代效应,征税对劳动供给就会形成超额负担,人们选择闲暇替代劳动,减少劳动。从税种来看,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最明显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直接课征于人们的所得,包括工资所得,改变了人们的税后可支配收入,从而影响人们对工作和闲暇的选择。另外,消费税等商品课税的征收,会使商品的价格提高,使一定量的货币工资实际购买力下降,也会影响人们对劳动与闲暇的选择。从税基来看,单纯对劳动所得征收的所得税如对工资征税,比对一般所得普遍征收的所得税,产生的替代效应更大些;对非劳动所得征税而对劳动所得免税,可以避免征税对劳动供给产生的超额负担。从税率来看,累进税率产生的影响作用最大,累进程度越高,超额负担就越大。
(二)税收政策影响人力资源基础和劳动力素质
①人力资源与就业问题联系极为密切,一方面作为人力资源形成的基础人口,影响劳动供给,另一方面人力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客观上可能由于经济发展而增加就业机会和对劳动的需求。
②不少学者认为公司所得税中对职工教育培训费用扣除的做法,应推广到个人所得税中。
二、税收影响劳动需求
③所以减少劳动供给是一个长期战略。解决就业问题,更大程度上是增加劳动需求。劳动需求应包括总需求量和需求结构,税收对劳动需求的影响也包括这两个方面。
劳动总需求量是指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愿意并能够提供的总的工作空位数,或者是指所有经济部门愿意并能够雇佣的劳动力总数量,它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对劳动总需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用税收调节措施刺激投资,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就总体而言,税收对私人投资的刺激效应,是以调整税种、变动税率、税收优惠等措施实现的。如公司所得税中允许投资抵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对新兴产业给予减免税优惠;对吸引劳动力较多的产业部门和企业,实施减税优惠等。税收规模对政府投资规模是直接影响,政府将税收收入用于增加公共投资,就肯定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对高收入者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的一部分都将因其转而用于社会救济和福利支出,从而增加社会购买力,提高社会有效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就业水平的提高。
就业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增加劳动总需求,还需要调整劳动需求结构,以增加就业岗位和机会。就业问题研究不仅包括就业总量,而且包括就业结构,因为失业包括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等。其中结构性失业问题也越来越困扰社会,一方面是闲置的劳动力,另一方面有空闲的岗位却无人胜任。解决结构性失业,除了从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技能入手改变劳动供给结构外,更多的需要调整需求结构。所谓劳动需求结构,主要是指因不同的工作岗位对劳动技能的不同要求而形成的需求构成。在教育水平较低、人口素质较低、劳动力技能较低的情况下,过高的劳动技能要求,将会增加失业。因此劳动需求结构的调整,是在劳动需求总量一定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要求和劳动市场状况,对不同技能要求的工作岗位的需求进行合理变动,既能最大限度地解决就业问题,又不影响经济的长期发展。税收对劳动需求结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有利于经济发展,并能吸收较多劳动力的产业和部门,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其在发展的同时,吸收和安排劳动力。同时,征收社会保障税对因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大批劳动力失业的短期动荡,将可能起到缓和作用。负所得税制度的实行也会产生类似效应。
三、解决就业问题的思路和税收对策
(一)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思路
1.有效就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就业方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发生转换,不再会对企业的经营(包括劳动安排)直接管理,传统的就业模式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中,都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结合我国就业情况特点,我国就业问题的方针应是有效就业。有效就业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在承认不可能百分之百高就业率的同时,提高劳动效率,让全社会劳动者有效率地使用自己的劳动力。二是力争实现较高的劳动效率和较好的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创建更多的就业机会,逐步有效地解决失业问题。
2.发展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就业根本途径。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劳动力总需求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越快,对劳动力需求就越大,就业率就提高。经济稳定发展也是就业水平稳定的基本保证。大起大伏的经济波动,必然带来周期性失业,影响社会安定。运用税收总量政策,运用税收总量变动政策,可对经济波动产生一定减缓作用,客观上就可能增加就业机会。经济结构调整,既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也能增加就业机会。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往往具有较大的就业容量,而且投资少、见效快。发展第三产业,将第一、二产业人口向第三产业转移,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工业企业隐形失业严重的途径。同时我国地区经济结构也应调整,转变过度向经济发达地区倾斜的政策,促使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消化劳动力。
3.全面重视——目前就业政策导向。我国目前应该在重视城镇就业问题的同时也重视农村就业问题,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原来的隐形失业显形化,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更造成城镇就业压力。不应只注意城镇就业问题,而忽视农村就业矛盾。长期以来,我们采取的限制农村人口到城市就业的办法,是迫不得已的一个对策,既不可能长期实行,也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解决我国农村就业问题的对策,目前主要应是两种导向: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由种植业向包括农、林、牧、渔在内的大农业方向发展,走专业化经营道路,就地消化部分农村劳动力;发展中小城镇,吸收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
4.发展教育——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减少结构性失业。除了普及义务教育,发展高等教育以外,目前尤其应重视加强中等专业教育和职工就业培训。加强中等专业教育,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生产发展水平,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加强就业培训更是当务之急,包括在职职工培训、待业人员培训、下岗人员培训,一方面提高新增劳动力人口的就业适应性,另一方面防止现有职工出现大量结构性失业。
(二)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税收对策
1.运用税收政策,调节产业结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按三次产业理论,第三产业吸收劳动力容量较大,第一产业劳动力向第三产业逐步转移是一个规律。政府可采用对第三产业税收优惠的措施,鼓励第三产业发展。具体有:对那些投资少、收效快、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主要是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等实施减免所得税、降低营业税税率等优惠政策,加快其发展速度。对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如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等,实行定期免征所得税的特别优惠措施,吸引劳动力向这方面转移。
2.运用税收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减少地区差异发生的结构性失业。西方失业理论中提出的结构失业,实际上也包含有地区因素不同造成的失业。我国中西部地区在资金外流的同时,人才也大量外流,当然,不是说每一地区的劳动力必须在本地区消化,那不符合市场经济中劳动力自由流动规律。但从现实情况看,中西部落后地区在隐形失业大量存在的同时,也存在着高级技术管理人才缺乏和外流的现象,这对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同时也制约了中西部地区今后的劳动力就业规模。另外也必须看到,中西部地区剩余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已对发达地区就业形成了压力,如广东、海南等地,现在已提出一些限制外来人员就业的办法。而且这些转移的劳动力多半是难以完成高技能工作的低素质人员,如果大量向东部转移,会增加结构性失业比例。
税收政策上可采取:给予落后地区中的一些重要产业部门和企业以投资抵免或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提高资本积累能力,扩大生产,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对采掘业、矿产业这些利用自然资源较多,同时吸收劳动力较多的中西部地区的重点产业,给予减免资源税、增加增值税抵扣项目的优惠,减轻其税收负担。
3.鼓励外向型经济发展,鼓励劳务输出。适当向外输出劳务,也是缓解我国就业压力的一个途径。对依法设立的劳务输出公司给予减免所得税、营业税的税收政策。对一些地区实际存在的易货贸易形式的劳务输出,对其以输出劳务换取的进口货物减免关税。
4.鼓励农村剩余劳力向种植业以外的大农业方向发展。对农村中林、牧、水产养殖业给予税收支持,取消农林特产税,对有发展前途的专业经营联合体实行两年免征所得税的政策,鼓励其吸收农业劳动力。
5.鼓励发展教育,加强就业培训。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宏观税负水平,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增加国家用于教育事业投资。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增加教育投资,允许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费用金额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在个人所得税中,增设教育费用扣除项目,不应再是笼统的一个扣除额。对社会上依法成立的专门提供就业培训的机构,给予减免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参考文献
(1)杨 斌《治税的效率与公平》,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
(2)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000年中国财政发展报告》,上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
(3)丛树海《中国宏观财政政策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
(4)杨宜勇《我国社区就业发展情况调查》,《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年第6期。
①参见谭崇台《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181页。
② Schultz:Investment in Human Capital,American Economic Review51,1961,P13.
③ 参见谭崇台《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2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