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漏征漏管户的几种类型及根除途径
漏征漏管户是税收征管中的一个盲区,它的存在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主观上的漏征漏管户,它是一种有意识偷逃税行为,经营者明知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受到利益的驱使,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在没被税务机关检查到并纳入管理为止,有意逃避税务机关管理而达到偷逃税目的的行为;另一种是客观上的漏征漏管户,它是一种无意识间接偷逃税行为,由于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加上税务机关税法宣传还没能及时到位,他们没有潜在主动纳税意识,认为自己经营到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并发出纳税通知为止才是真正纳税人,也就是说,经营者心理没有偷逃税准备,而无形中已构成偷逃国家税款的一种行为。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改制改组工作的推进,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斗争也更加激烈,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因此,产生一些类型各异的漏征漏管户:一、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不及时如实申报纳税。经营者认为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营业,认为不是违法经营,至于税务登记的事到了非办不可再办不迟,纳税申报等到税务机关发出通知后再办理,能逃避纳税义务就逃。二、采取经营更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为了达到偷逃税目的,经营者利用税务机关不同管辖区域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利用中午、晚上及节假目时间进行经营活动,逃避税务机关管理。三、利用国、地税机关管征范围不同,逃避纳税义务。这种经营者,当国税机关依法检查时就打出由地税部门管征的幌子进行欺骗,反之亦然。如各种建筑公司对外经营部的仓库、各类中介机构或办事处、中转站、宾馆、酒家内小卖部等。四、利用企业改制、改组之机,以各种承包租赁经营方式偷逃税收。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搞假福利、假校办、假劳动就业、假办“三产”企业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收。六、利用经营免税商品之机混合销售应税商品偷逃税收。七、利用新开发区地形复杂、建设规模尚未完善之机采取隐蔽经营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八、利用网上经营或高科技手段,趁税务机关管征手段尚未跟上之机,逃避纳税义务。
漏征漏管户的存在严重阻碍税收的快速增长,不给予彻底根除,将是税收征管中的“绊脚石”,现提出根除的几种途径:
一、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税法。由于无论是主观或客观的漏征漏管户,都是偷逃国家税款,违反税法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只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使税法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全民依法纳税光荣的观念,消除逃避纳税义务的意念。
二、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体系。税务部门密切同工商、公安、技术监督、银行等部门取得联系,并形成相互密切配合的完善网络体系,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经常性地开展拉网式清理,做到清理一户,查处一户,及时建档管理一户,使漏征漏管户无法存在。
三、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加大严厉打击漏征漏管户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起举报中心,完善举报制度,同时,在查处漏征漏管户中要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只有这样,漏征漏管户才会无处藏身。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优美纳税环境,促进依法纳税申报水平提高。税务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以“纳税人满意不满意、纳税人高兴不高兴”为宗旨,创造一个文明征收、优质服务的办税环境,让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真正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进一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
五、增强内部制约机制,创造公平的纳税环境。税务机关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行征、管、查分离,稽查中实行检查、审理、执行相分离,在执行政策中要杜绝人情税发生,要公开办税序、公开税收定额、公开违章处理结果,做到公平税务,使广大纳税人交上明白税,从而促进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增强,使想通过人情手段偷逃纳税义务的意识消除,有效遏止漏征漏管户的滋生。
六、加大经费投入,实行以高科技,以现代化手段管税。由于现代科技不断发展,偷逃纳税义务手段更加高明,如不加大投入,提高税收管征的科技水平,势必会给偷逃税者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