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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增值与增殖”

来源: 靳共元 2006-04-10
普通
    内容提要: 本文对现实经济生活熟知的“增值”和“增殖”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为各地不断揭露的彩票大案以及其它种种不合理的经济错位寻找深层次的解释。本文主张恢复和提倡“增殖”的积极意义,恰当处理“增殖”和“增值”的关系,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中国彩票业的健康发展,力争杜绝一切由经济错位导致的不良现象。

  一、 理论研究:从“增殖”演变为“增值”是一种退步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理论界出现了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那就是把“增殖”和“增值”普遍混同起来。许多人不分时间、地点和条件,一律用“增值”、“价值增值”、“资本增值”,来代替“增殖”、“价值增殖”、“资本增殖”等特定的规范说法。演变过程是从中央有关领导人的讲话和下发的权威性文件开始的,接着是理论界的肯定和认同,最后向经济领域扩展,一直到日常生活中形成普通大众的主流意识。

  (一)从“增殖”到“增值”的演变概况。

  1、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和相关文件中,关于“增殖”到“增值”提法演变的过程大体如下:

  1992年10月以前中央一直使用“增殖”的说法。我们可以从领导同志讲话和有关文件中看到这一点:1992年1月10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 钅容基同志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中使用的就是“对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说法;1992年7月23日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的第三条明确指出,”坚持政企职责分开,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殖,落实企业的经营权“;第十四条中说,”企业在保证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和用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第三十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财产盘点和审计,做到帐实相符,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不得造成利润虚增或虚盈实亏,确保企业财产的保值、增殖“。

  自1992年10月12日党的十四大以后,“保值增值”开始替换“保值增殖”。十四大的政治报告中提出:“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注:着重线为引者所加)

  从此,中央的有关文件开始了这一定格的说法。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1999年9月2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的第八条条方针中,明确指出“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至此,“保值增值”成为权威的说法。

  2、经济理论界已经通用“增殖”和“增值”。

  随着中央有关文件对“保值增值”提法的使用,经济理论界开始通用“增殖”和“增值”,甚至出现了大量的以“增值”取代“增殖”的做法。我们仅以下面提到的几本书为例:赵炳贤的《资本运营论》(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18页上写道:“企业兼并收购加速了资本的集中、积聚、增值和资产规模的扩张,促进了一批巨型、超巨型和跨国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在该书的第202页上写道:“所谓资本家实为‘资本经营家’,资本运营的专家。他们具有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下,使资本增值的知识和技巧。”李扬、王国刚主编的《资本市场导论》(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37页上也有类似的“ 经营资本并追求资本增值的经济组织”这样的说法。赵云喜的《资本学——中国经济的温和革命》(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出版)在令人吃惊地肯定了“从原始人用石块投向野兽的那一时刻开始,资本就产生了”这样的老生常谈的观点后(见第五页),通篇都是“资本具有增值能力”的说法。

  如果说中青年一代的学者初出茅芦,用词无所顾忌,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功底较深的老一代学者对此有所警觉呢?令人遗憾的是,许多也人采取了一种通用“增殖”和“增值”的做法。仅举一例:从教于北京大学并且研究《资本论》多年的弓孟谦教授,在其专著《资本运行论析——〈资本论〉与市场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后记中写道:“由于时代的原因,书中某些词语的使用也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增殖’与‘增值’这一词组,凡《资本论》原著的有关内容均采用原著的用词,凡作者针对社会主义经济进行阐述的部分则采用现代汉语规范用词。”据此,弓教授在所有论述社会主义经济中使用的“增殖”一词,统统改成了“增值”。看来用“增值”取代“增殖”对这些学者来说,已经是无可奈何的事了。

  3、通用“增值”和“增殖”范畴中的不同声音。

  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这一做法的。著名经济学家卓炯先生的追随者李炳炎先生在他的《社本论》(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中,就明确区分了这两个不同的范畴。厦门大学的胡培兆先生于1999年在中央党校出版《理论前沿》上发表文章,提议正确使用这两个不同的范畴。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韩朝华先生2003年分别在《经济学茶座》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等刊物上载文,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说法提出批评意见。我是赞同这些同志的看法的。在我的有关资本的论著出版过程中,曾几次与编辑为到底是使用“增殖”还是“增值”一词,进行过认真的争论。起初,是所有的“增殖”被无一例外地改成了“增值”,共计83处,后经争辩,这83处在电脑文件中又一下子被替换为“增殖”,反而更加使人觉得不能理解。最后,才由我一字一字地改回不同的原样。

  尽管有这些不同的观点,但和强大的认同“增殖”与“增值”的潮流相比,这些声音显得过于弱小。主流经济学杂志上难以见到这些观点,更难见到这一方面的专著。

  (二)为什么说从“增殖”到“增值”的演化是一种退步?

  1、 这种演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一种退步。

  众所周知,“增殖”和“增值”是马克思经济学中一对重要的经济范畴。特别是“增殖”一词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增殖”概念解释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剩余价值理论大厦的合理构建。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经对“增殖”给予明确的定义,同时马克思对“增值”概念也做过多种浅显易懂的解释。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表述中,对“增殖”和“增值”的区别和使用是特别细心的。马克思认为,“增殖”是指经济主体,也就是资本,通过自我运行,自我调节,进行一系列的内部变化,从而繁衍、增生为一个更大的实体。相比之下,“增值”一般则是指价值量的简单增加。从外延上上说这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从内涵上说要它比“增殖”浅得多。只要一个价值简单地发生了量的增加,就可以用“增值”来概括。但它却不一定是由“增殖”引起的。

  “增殖”无疑是也是一种增值,但它是特定条件下的增值。我们都知道,离开了劳动力、劳动力商品、劳动力市场,无从谈起“增殖”、“资本增殖”、“价值增殖”这一类概念和范畴;但没有劳动力、劳动力商品、劳动力市场及其变动,“增值”仍然可能发生。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曾讲过“由预付资本增值造成的利润率的降低,也可能和资本价值的增加结合在一起”(《资本论》第3卷,第130页,人民出版社1975版)。预付资本可以由不变资本或可变资本的价格变动而形成增值,这是资本流通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情。但它与资本本身通过和劳动力的结合而形成的“增殖”,是绝对不能相互混淆的。正是这一点使马克思经济学说和一切旧的资产阶级学说得以区分开来。把一切劳动都看成是生产性的,全民族都狂热地痴情于投机,只要能增值或者通俗地说,赚到钱,可以置一切于不顾。这正是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所经历、所目睹过的丑恶和肮脏的历史。它和透彻地了解人类历史方向,懂得社会发展真谛,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是格格不入的。只有马克思才把增值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劳动力商品的买卖,从而产生了与“增值”有本质不同界定的“增殖”概念,人类社会特别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变化也才由此得到了根本上的说明。

  作为马克思学说的追随者,我们不应当从马克思已经阐明过的科学原理上退回去。作为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开拓者,我们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才能把我们的国家带入一个健康、繁荣昌盛的的阶段。

  2、这种演化是对优秀的经典语言文化的一种背叛和亵渎。

  “增殖”和“增值”在语言学中的区别也是不容混淆的。最普通、最常见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对这一词组的释义是:“增值”即资产价值的增加;增殖的释义有两个:一为增生;二为繁殖。把增值解释为资产价值的增加,这本身当然没有什么错,但却无论如何不能成为取代、替换“增殖”一词的理由。很明显,在汉语中,“增殖”中的“增生、繁殖”的内在含义,是“增值”一词所不能完全囊括的。即便是在英文中,这两个词也不是一样的。“增值”一般写作increase in value,而“增殖”则经常作为专业词汇来使用,写作 augment,它们决不可以完全互相替代。不难看出,无论是现代汉语还是English/“ class=kk>英语或别的什么语言中,都提示人们:”增值“可以是由外生变量引起的,也可以通过别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但是”增殖“却必须以内部变化,系统的自我运动为前提。打个比方,你可以通过饲草的降价或牛肉价格的暴涨这一类的外部条件的变化,使你饲养在牛圈里的牛在一夜之间增加500元,但离开”增生“,”繁殖“这一类的”网上之结“(列宁语),你则永远无法全面、完整地表述现实生产过程中价值增加的全部内在的真实过程。发行彩票的功能与此类同,我们可以短时间内通过中彩,使某人的财富成百成千倍地增加,但并不会直接使社会财富增加相同的倍数。彩票改变了社会财富的分配状况,但没有立刻使社会财富本身增加一个原子。

  将“增殖”完全演化或替代为“增值”,显然把人们引到了浅薄、低俗和欠发展的方向,它与人类社会的进步是格格不入的。

  3、这种演化会引起社会生活的全面倒退。

  当前的经济、政治、社会以及其他各种生活空间,早已弥漫起不问“增殖”,只图“增值”的浓郁空气。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如果你去问一个商贩,何谓“增殖”?他不知所云,但他会想尽一切办法留住你的脚步,甚至会采取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方式,将你的钱从你的口袋中掏走。你气得七窍生烟,但事情还会屡屡发生;商贩们自己则经常遇到令人头痛的罚款、莫名其妙的收费。他们遇到的动检站、防疫站、质检站以及工商、税收、城市规划、城市监察,还有交警、公安、派出所,没有一个不收费的,而且经常是不开票据的罚款和收费,所有的行政和公共管理部门,都是毫无例外地收费,却没有人更多地考虑这些费用生成的根本原因;曾经流行的军队企业、正在清理的党政机关报刊,还有众多的有待纠正的党委书记兼任地方大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现象。彩票经济的过快和不当的发展是只管“增值”不问“增值”最为突出的典型。各种各样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已经把人们引向狂热的不劳而获的溟溟梦想之中。不断爆发的彩票惊天大案,迫使国务院有关部门不得不紧急叫停彩票发行工作。所有这些都在昭示着,当前的社会里,没有多少人愿意回答“增殖”,也就是“钱”是怎么来的这样的问题,但义无返顾地挣钱,收钱、捞钱,却是不容置疑的选择。不问“增殖”的理论已经演化为地地道道的“增值”实践。这无疑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倒退和反动。

  二  现实生活:从“增殖”演化为“增值”引起经济和社会生活

  的混乱和扭曲

  现实生活中从“增值”演化为“增殖”,会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它腐蚀人们的灵魂,造成各种各样的经济错位,甚至会引起严重经济混乱。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我们正在经历的事实。

  (一) 观念上用“增值”替代“增殖”,腐蚀着人们的灵魂。

  1、 用“增值”取代“增殖”,模糊了财富的真正来源,使劳动者逐渐丧失自我,最后彻底变成财富的奴隶。

  财富是怎么来的?对于我们这个已经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社会来说是一个再清楚不过的事情了。理解“增殖”过程的人,一定懂得劳动是一个社会财富最深厚、最根本的源泉,从而从根本上树立起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我们远离了“增殖”的真实过程,甚至鄙视“增殖”,已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灵魂失落的恶果。劳动者不仅自己丧失了自我,而且他的下一代也在丧失着自我。《经济日报》2004年7月11日报道:江西瑞金市大柏中心小学三年级2班举行了一个“谈谈我的理想”少先队主题活动,同学们积极参与,争相发言:有的说长大了要当一名企业家,有的说要当名医,还有的说将来要做一名宇航员,像杨利伟一样遨游太空等等,这个班的苏满满同学诚实地说“我长大了想当一名农民,种许许多多的粮食,养许许多多的牛羊。”引起同学哄堂大笑。全班60多位同学,只有一个人想当农民。在家务农的爸妈也老是念叨着“好好学习,将来上大学,当大官,不然就会跟爸妈一样没出息,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我们曾被教育农民、工人这些劳动者用双手和汗水支撑着这个社会的发展,是最值得尊重、最可爱的人,但是如今,农民、工人和技师已成为青少年最不愿从事的职业。青少年最向往的职业是企业家、科学家和影视明星。这样的事例恐怕不仅仅存在于江西瑞金这所小学里。这值得我们深思。

  2、 用“增值”取代“增殖”,混淆了价值增殖过程中劳动二重性作用机理,使一些管理者误认为自己是第一生产要素,甚至是唯一的要素,从而导致野蛮落后、不尊重人格的生产案例一再发生。

  类似非法搜身、过度劳动、甚至非法虐待和使用童工的现象经常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尽管社会生产的发展证明科学和管理的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特定的时间和环节上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但它并不能推翻马克思主义关于价值形成和价值增殖的一般原理,离开劳动、离开劳动者,再好的科学技术、再好的机器,也是难以发挥作用的。现代行为科学和现代管理理念,不断在强调劳动者的主观积极性,客观地说就是建立在对增殖过程的全面理解之上的。我们还应正确理解马克思对管理劳动二重性的解释。他提示了资本家作为工业中的司令官在增殖过程中所起的两种不同的作用。在今天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趋利避害,正确发挥资本家的管理职能,最大限度地使监督劳动的不利因素降到最低点,是我们唯一可取的选择。我们无法跳跃“增殖”这一阶段,更不能仅仅为了“增值”,去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

  3、 用“增值”取代“增殖”,畸形地理解财富产生过程,使整个民族都跌入梦想发财的狂热之中。

  彩票业的过快和畸形发展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事例。中国的彩票业从1987年6月中央政府批准发行福利彩票开始,到2001年连同1994年开始发行的体育彩票,销售总额共计201亿元,平均每年每人6元钱,在不到15年时间里,就在全世界100多个有博彩业的国家中排名第79位。到2003年已为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筹到资金572.5亿元。这个速度是相当快的。事实上各地举行的未经批准的带有彩票性质活动,例如小范围的有奖销售,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流行于广东、浙江、山东、江西等地的学生彩票,让未成年的孩子如痴如迷。  彩票业的过快和畸形发展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彩票作为一种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游戏,同时完成符合一定目的的筹资作用,在世界各国都有类似的做法,本身并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占主导地位的思潮是只见“增值”,不见“增殖”,这就很令人担忧了。中国的彩票业从湖北的“420”体育彩票案开始,到深圳“彩世塔”作弊大案、甘肃省华池县福利彩票舞弊案,再到震惊全国的西安宝马案,案中有案,层出不穷,以至于国家财政部不得不分别于2004年5月8日和15日紧急叫停即开型彩票的销售活动。从掌握彩票发行的体彩中心或地方民政局的领导到承包商再到涂改手中彩票的江苏昆山县的农民,人们早已将“增值”还是“增殖”的原理抛到九天云外,只剩下财富增加的畸形理解。社会混乱,违法乱纪增多,是必然的结果。

  (二) 体制上用“增值”替代“增殖”,导致大量的经济错位现象。

  1、“三乱”不止与“增值”和“增殖”。

  “三乱”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通称,遍部于公路稍卡、门面街头。无论是从事物质生产和流通的工商企业,还是从事养育人才学校教育培训机构,都为屡禁不止的“三乱”头痛。新华网2004年报道:“2003年新疆查处涉及三乱的案件267件,涉及金额大3896.7万元。全年共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168项,约减企业负担7687.23万元,其中,涉及乡镇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76项,减轻乡镇企业负担5076万元。取消机动车辆违规收费项目28项,涉及金额6805.1万元。此种情况在内地更为普遍。每一个企业都遭受过莫名其妙罚款,每一个人都交过无可奈何的费用。开办商店、居家住户、上路行车、学生入学,我们遇到了数不清的不合理收费。尽管各地治乱减负的”大斧“,砍了又砍。治乱减负工作还有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不容乐观。在目前的体制环境下,伸向企业和社会的”三乱“黑手,是”砍“了又生,生了又”砍“,生生砍砍,难以斩尽杀绝。

  “”三乱“扰民,的深层原因在于我们没有认真区分”增值“和”增殖“的不同功能,因此难以从体制上提出杜绝三乱的良方。

  2、 政企不分与“增值”和“增殖”。

  政企不分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1978 年以后,中国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大致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了政府机构的改革,这种改革也逐渐涉及政府的职能。 1984 年 10 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开始纠正政府直接管理和经营企业的做法,提出政企分开的思想。1988 年进行的第二轮机构改革就明确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原则。 1992 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提出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可以说,经济体制改革总目标的最终明确,为政府机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精简政府机构的主要目标是逐步放松行政权力对经济的控制,释放经济发展的活力。1993年11月14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把“政企分开”列为现代企业的主要特征之一。1999年9月2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并提出 “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按出资额 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对所有者的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同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等意见和措施。如果从1978年算起我们开始喊政企分开的口号,时至今日,我们已经喊了26年了。但政企分开的工作进展的怎么样呢?今年1月份,各大媒体以显著的标题刊登消息:安徽芜湖市委书记辞去著名的奇瑞公司董事长,同时免去市长以及财政局长、银行行长等人所兼的企业职务;还有报载:南京已免去副市长等市领导在企业兼任职务;济南市也清理出144名在企业中兼职的党政干部。北京市全市有311名党政干部或企业负责人辞去或被免去兼任职务。根据这些新闻报道,我们不难看出,喊了26年的政企分开的口号,落实到具体工作上,效果并不理想。乃至今天还有大量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人兼的现象。曾经有人这样提出问题:为什么党的的总书记可以兼任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多种职务,企业的党委书记就不可以仿照呢?对提出这种问题的人来说,你要对他讲“增值”和“增殖”的关系,就和谈天书一样。理论上缺乏对“增值”和“增殖”的理解,最终会在体制上导致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3、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无序与“增值”与“增殖”。最典型的例子要从臭名昭著的郑州市两级馒头办公室开始。为了争夺给馒头生产企业的办证权、处罚权,郑州市市、区两级馒头办发生了将近1个月的馒头大战:市馒头办给一些企业发了生产许可证,但区馒头办却不认,要进行处罚。一家馒头厂出现了非法生产,市、区两级馒头办同时到场处罚,为了争夺处罚权,双方竟然在现场僵持了几个小时。在新闻媒体连续的批评、干预之后,市、区两级馒头办不仅不见收敛,反而撕破脸皮,公开通过媒体指责对方,上演了一出“精彩”对骂戏。(见《中国青年报》2001年3月21日)无独有偶,2003年12月7日湖北省襄樊市市、区两级动检站为争夺检疫费的收取权干脆就大打出手,11名身着制服的本应代表国家崇高形象的两级动检站人员持械武斗,造成重伤1人、轻伤多人的严重后果,成为当地百姓一桩耻辱的谈资。(见《今日说法》2004年4月5日报道)。2004年5月14日《今日说法》报道了福州市车管部门,把和人的性命息息相关的车辆检验程序,纯粹变成了一个捞钱的过程。上述的案子绝不是少数。但没有一个案子不是同“增值”,也就是捞钱没有关系的。就连小浪底特大沉船事故,也莫不是如此。假如,在庆祝党的生日的日子里,人们能够抵御住“增值”的诱惑,遵守社会严格的秩序管理,一切悲剧都可以避免了。

  三  深化改革:恢复“增殖”正确涵义的必然要求

  人们也许会问:“增值”与“增殖”区别果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么?对于熟悉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人来说,这当然是不言而喻的。理论源于实践,高于实践,同时指导着实践。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的一贯的观点和方法。理论上失之毫厘,实践中会差之千里。“增殖”演化为“增值”,看起来只有一字之差。然而却会给人们在观念上、体制上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造成严重后果。正确的道路选择,只有一条。那就是科学地界定“增值”和“增殖”的涵义,通过深化改革,实事求是地肯定“增殖”的积极作用,恰如其分地恢复这一重大范畴在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应有的地位。

  (一)深化改革要求正确地看待“劳动力商品”、“等价交换”等这些曾经被严重否定过的概念和范畴,为理解“增殖”的正确涵义,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多少年来,我们就是把“等价交换”当作“资产阶级法权”加以批判的;由此出发对“劳动力商品”更是持否定的态度。在这样的基础上,“增殖”一词理所当然地列入另册,和人民的经济生活格格不入。即便是带有很强改革意识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80年代初公布时,仍然强调“劳动力不是商品”的说法。这种认识阻碍了人们对“增殖”一词的深入理解。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人们的认识逐渐发生改变。多数人不仅承认“等价交换”,而且承认“等价交换”在劳动力交换上也应得到体现。“劳动力商品”的提法由此逐渐站稳脚跟,这就为正确理解“增殖”的正确涵义,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只要存在劳动力商品的等价交换,“增殖”的发生就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

  (二)深化改革要求恰当地分析和认识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为“增殖”发挥积极作用,展示了广阔的前景。

  “增殖”是如何发生的?堆积如山的社会财富怎么来的?深化改革不能不对这些现象做出明确的回答。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这一切都要来源于工人的剩余劳动。工人的劳动作为具体劳动创造产品的使用价值,同时转移着产品的旧价值;同时这种劳动又作为抽象劳动创造着价值。这种价值一旦超过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剩余价值也就形成了。这是一切财富的最根本的真正来源。深化改革就是要找见这种来源,为开发这种有效的财富来源鸣锣开道。如果说,中国自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开始,经历了典型的以计划经济为特征产品生产方式,那么1984年中共中央公布《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则标志着我们开始进入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商品经济生产方式。然而对深化改革的任务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一个有待快速发展的社会来说,对于一个正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国家来说,重要的问题不是把产品当作商品来生产,而是把产品当作资本的产品来生产。“增殖”呼之欲出,它将展现出广阔的前景。

  (三)深化改革要求确立的“社会主义资本”重大范畴,为“增殖”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正确定位,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保证。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一历史性的文件。在这一文件中,我们党第一次在自己的最高文件中使用了“资本”这样的重大范畴。在以后陆续颁布的各种文件中,开始大量使用“以资本为纽带”“企业资本金”一类的说法。顺着这一思路发展下去,我们必然提出“社会主义资本”这一重大范畴。这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是有非常重大意义的。这里的重大意义首先在于它理清了经济领域和其他的政治、行政领域的分野,明确了“增殖”发生作用的范围,为根治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顽症提供了最有效的良方。“增殖”是资本的必然属性,“增殖”和劳动力相连,和生产过程不可分割。这就从基础上树立起生产劳动的概念。党团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公益等所有活动作为非生产性劳动,站在了“增殖”的对面。“社会主义资本”范畴提倡有利于“增殖”的各种活动和管理,不赞同或反对有损于“增殖”的各种额外负担。这为“增殖”发生作用的范围做了明确的划分。

  四、完善体制:恰当处理“增殖”和“增值”关系的根本举措

  正确区分和理解“增值”和“增殖”,是我国经济社会中的重大问题。只有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恰当处理“增值”和“增殖”的关系,才能保证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让“增殖”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尽量减少和缩小“增值”或“减值”现象的发生。

  “增殖”是一种生产行为,是一种和“劳动力”、和“剩余价值”相连的生产性概念,它主要发生在物质生产领域以及与之相关的运输、流通和保管和服务活动中。每一个企业都会由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而发生“增殖”行为。在这个意义上看,人们应当崇尚“增殖”,鼓励“增殖”,一个社会的富裕,归根到底只能通过无数个“增殖”行为,才能达到。尽管现代社会中,这种“增殖”行为已经大规模演化为“以价值为纽带”而组成的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增殖”的原理没有丝毫改变。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经理阶层等相互制约的运行机构,比较原始的传统企业更有利于“增殖”;现代企业制度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重视行为科学的研究,本身就是对马克思所研究过的“增殖”原理的一种发展。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通过股票发行,兼并合作,重组资本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这却应当是慎而又慎的事情。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个人,剧烈的增值或减值,都是一件值得注意的大事,因为它不会像“增殖”那样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只是在短期内改变财富的存在形式或变更所有者,所带来的撞击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轻视的。2003年10月26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报道过一个令人愤慨的案例:桂林铁合金厂,一个有三十多年历史的,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大型企业,经过三十年积累,资产规模达2.3亿元,然而2002年,这庞大的资产未经恰当程序,以3500万元的价格转给一家名叫康密劳的。主持卖掉企业的几位原桂林铁合金厂的厂长、副厂长,全部成为新东家康密劳公司的负责人,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企业的正常的“增殖”活动也因此而大受影响。

  (二)健全市场体系,为“增殖”提供最宽松的活动空间,尽量防止“增值”或“减值”的波动。

  健全的市场体系包括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两大类,涵盖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的各个环节,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是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充分的市场竞争和有限制性垄断的适当结合,是市场体系保持活力的重要条件,也是“增殖”活动所必须的前提条件。没有通过市场发生的各种生产要素和劳动力的结合,财富的源泉——增殖,就无从发生。为了保持有效的“增殖”,还必须有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组织。只有确立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市场进出、市场竞争、市场交易和市场仲裁规则,并且有良好的市场组织作保证,才能防止不良“增值”或“减值”的发生。

  (三)激活动力机制,使“增殖”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前进,遏止梦想“增值”的肤浅追求。

  在各种经济体制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被看作是最有效的动力机制。这是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最根本的方法之一。在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虽然有多种分配方式存在,但不能忘记主流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而按劳分配恰恰来自于生产的“增殖”过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工资列在第一卷,也就是资本的生产过程,这不是偶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激活动力机制的理解,要充分考虑马克思的思路。从这个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我们必须强调生产劳动的基础性作用,让“增殖”沿着这一轨道不断前进,适当遏止梦想“增值”的肤浅追求。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个人,主要的财富来源应当从物质生产领域中来,而不应当从博彩、影视或其他各种服务性活动中来。这里不是说国家不需要这些行业,也不是说将这些行业计入国民生产总值有什么问题,而是强调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产业以及相关的发展生产的动力要有主次之分,不能轻重颠倒。否则,就会走到斜路上去。

  (四)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增殖”稳定发生,努力使“增值”为“增殖”服务。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对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权利给予社会性保障的制度。它涵盖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多个层面。保障事业的社会化、保障对象的普遍性、保障资金的基金化和多元化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劳动者基本的生存权利,为劳动力的再生产提供了一种可靠外部环境,有利于“增殖”的稳定发生。同时,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完成的,它必然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所享用的财富份额上发生简单的“增值”。这种“增值”要有利于“增殖”,也就是社会财富总体的扩大,而不是走相反的道路。对于中国的来说,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困难在于现存的二元经济。据最近的资料显示:2003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不降反增,数额大体为89万人口,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整体面貌。这与国家在整体上的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使农村快速“增值”的力度有很大关系。

  (五)加强宏观调控,恰当处理“增殖”和“增值”的关系,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政府是恰当处理“增殖”和“增值”的关键。

  对于“增殖”来说,政府能做的最有效的事是: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最大限度地放开企业的手脚。无须问企业的出身是国有还是私有;无须问企业的合并还是分开;无须问企业的规模大与小,只要可以“增殖”,它的存在就是合理的。过多的行政审批、干预,甚至人为地制造障碍,像新闻媒体批评的河北省一些部门迫使奶牛业把新鲜牛奶倒进臭水沟里的做法应当杜绝。大规模地精简政府人员、大幅度地减轻企业负担、大量地减少企业的检查验收评比等形式主义的做法,是促使企业加快“增殖”速度的最有效的办法。

  对于“增值”来说,需要政府做的事情是:搞好调查,搞好规划,搞好宏观调控,使那些不是直接通过“增殖”而掌握在手的价值的作用,恰当有效地发挥出来。当然,政府除了特别的紧急情况外,一般地并不适合直接完成和“增值”有关的各种活动。它要充分依靠人民团体、社会福利、股票基金机构等社会单位使“增值”的作用发挥出来。这种作用最终影响着基层企业单位的“增殖”活动。

  这样,“增殖”和“增值”再一次连接起来。

  五  简单结论

  如上所述,“增殖”和“增值”作为两种不同的财富增加方式,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一个是主要发生在企业过程中的现象;另一个则主要是发生在非生产领域中的现象。虽然两种现象发生的范围有一定的交叉或重叠,但基本的功能区别是能够划清的。

  为什么人们将“增殖”替换为“增值”,由此将国有企业承担“保值增值”的说法变成一个固定的格式?

  其根本的原因是不承认国有企业的实质也是“资本”,也应当产生“剩余价值”。

  在不承认“资本”的前提下,任何争论包括最近由朗咸平教授引起的“国进民退”之争都是没有意义的。(容作者另著文理论)

  通过上述解释,说明市场经济体制的范畴是完整的。断章取义,或者人为地割舍范畴,势必产生理论扭曲,在实践上造成大量的经济错位现象。

  恢复“增殖”以及相关范畴的正确提法和合理地位,势在必行。

  希望同行和有关部门认真思考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二、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3、李炳炎:《社本论》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

  4、赵炳贤:《资本运营论》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年

  5、李扬、王国刚:《资本市场导论》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

  6、赵云喜:《资本学——中国经济的温和革命》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

  7、弓孟谦:《资本运行析——“资本论”与市场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8、韩朝华:《“增值”与“增殖”》《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3年6月12日、《经济学茶座》2003年第11期

  9、央视网站:《焦点访谈》、《今日说法》节目等。

  10、《经济日报》2004年7月11日。

  11、《中国青年报》200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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