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税薄赋利在长远
虽然国务院九条意见只是提出“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政策”,但喜不自胜的证券市场却迫不及待地为一条有关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双向征收改为单向征收的传闻而欢欣鼓舞起来,但是,国税总局有关官员对以上传闻尚不置可否。而另据报道,QFII也在因税收政策不明导致年报无法编制而烦恼。“QFII当然是会按照中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依法纳税的。”瑞银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说,“我们只是期待能够充分在QFII的征税问题上考虑到国内资本市场的实际,并参照H股和B股市场的情况,尽早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和稳妥的方案。”QFII的问题并不涉及印花税,而是要不要征收QFII的资本利得税和征收QFII所得税。
我虽一向不愿苟同对外资单独给予某种超国民待遇的特别优惠政策,但不能不考虑到,目前国内并不征收基金的资本利得税,如果征收QFII的资本利得税,显然并没有给予QFII以国民待遇,这和WTO的大原则也是相背离的。那么,其潜台词是不是国内的基金也要征收资本利得税呢?换言之,国内投资者是不是也要真是资本利得税呢?
由此看来,在证券交易印花税“雷声大、雨点小”的背后,涉及的是更深层次的税制改革问题。问题并不是一个征收方式的双向改单向那么简单。
近年来,中国证券交易税收水平的偏高一直是人们批评的焦点。在市场压力下,印花税率虽然也经过几次调整,特别是在2001年11月16日税率由A股 0.4%、B股0.3%统一调整为0.2%,对A股投资者来讲,降幅达50%.但征收点位依然偏高,且依然保持双向征收的方式。
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普遍呈下降趋势。大部分发达国家都逐步取消了印花税,经历了由交易印花税为主向所得税为主的转变。国内也有一种观点主张以资本利得税取代证券交易印花税,但由于技术操作的难度和考虑证券市场的承受能力,资本利得税一向被视作利空消息。从维护证券市场的大局出发,这个时候重提征收资本利得税,显然不合时宜。在当前的情况下,本着“税赋从轻,税基从宽”的精神,对我国的印花税进一步进行调整,既正当其时,也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