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审计的重点与方法探析
摘 要:按照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做好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扶贫资金审计监督重要性的认识,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切实做好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
关键词:扶贫;资金;审计;重点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全面部署了本世纪前十年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做好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扶贫资金审计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审计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扶贫资金审计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抓住重点,改进方法,切实做好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
1 围绕扶贫开发中心,结合扶贫工作实际,突出审计重点
1 1 突出对重点贫困旗县的审计。在包头市的五个农牧业旗县中,列入国家贫困旗县有固阳县、达茂旗两个,占全市农牧业旗县的40%,国家、自治区十分重视扶贫工作,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地区,一直以来投入较大,就2002年的5000多万元投入,以后每年以1000多万元递增投入,且在扶贫资金投入中,80%以上投入到两个国家贫困旗县。为此,扶贫资金审计,一定要把列入国家贫困旗县作为审计的重点,切实加强监督,通过检查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关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项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以促进贫困旗县尽快脱贫致富。
1 2 突出对整村推进实施情况的审计。按照国家“千村扶贫开发工程”计划,我市也积极推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模式。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以及扶贫贴息贷款等都要向重点贫困村倾斜。审计机关要把这项政策及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从计划执行、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等方面,检查在整村推进计划中是否将特别困难的村纳入优先扶持的范围,是否存在扶富不扶贫和不分重点平均扶持的现象,资金投入是否做到了向重点贫困村倾斜和重点扶持基本农田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以确保贫困地区的粮食安全和贫困户增收,确保实现扶持一个村,脱贫一个村,长远致富一个村的目标。
1 3 突出对产业化扶贫实施情况的审计。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化扶贫的路子,如达茂旗的稀土矿冶炼项目,固阳县的嘉道理扶贫项目,从扶贫贴息贷款和其他信贷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审计机关要突出对这一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要注意检查产业化扶贫的重点是否放在了支持扶贫龙头企业的发展上,检查产业化扶贫的方向和重点、形式和途径、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向是否符合产业化扶贫规划,检查财政扶贫贴息贷款资金的安排是否围绕扶贫龙头企业的发展,真正用于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通过审计监督,督促扶贫农业产业化政策切实落实到位,推动龙头企业发展,使其在带动农户脱贫致富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 4 突出对搬迁扶贫实施情况的审计。结合国家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实施,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等均对生存条件恶劣的特困人口实施了搬迁扶贫,解决其温饱问题。对此,审计机关应予以高度关注,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检查搬迁扶贫的对象中有无非贫困户,配套设施建设是否到位,用于搬迁的扶贫专款是否拨付到位、按计划要求使用,搬迁户在生产生活中面临哪些实际困难等。通过审计,督促这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查处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的实现。
1 5 突出对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资金的审计。把科技扶贫工作作为现阶段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重点来抓,并且安排大量专项资金,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民的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开发力度,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提供服务。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这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审计监督。要注意检查扶贫培训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财政部门是否从扶贫资金中安排了足够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检查扶贫办等部门单位有无借办培训班、建设培训转移示范基地的名义,通过虚列虚报支出、乱收费、违规兴办经济实体等方式,谋取小团体利益的问题。
2 积极探索和创新扶贫资金审计的方法和思路
2 1 大力推进扶贫资金效益审计。开展扶贫资金效益审计,可以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分别选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审计和调查,在具体实施中做到“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一个关键,搞好三个结合”。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重点揭露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无经济效益等损失浪费问题。抓住一个关键,就是要把效益审计关键放在如何促成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上。要对审计发现的弄虚作假、虚列套取资金、项目选择失败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改进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搞好三个结合,一是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扶贫资金审计方案要充分体现效益审计调查的内容、方法和指标。二是点面结合。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落脚点要放在扶贫项目上,抽查的扶贫投资项目不得少于总投资的50%甚至更多,其中要抽查一定数量的完工项目。三是定量与定性结合。要把有关主管部门考核扶贫资金效果和效益的指标与各级党政领导关心的指标进行有机结合,作为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评价指标,其中既要有定量指标,又要有定性指标。
2 2 开展“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组织方式。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的审计机关,特别是旗县区审计机关,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和个别党政领导的左右,一些问题难以揭露。开展“上审下”和“交叉审计”,一方面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较好地解决审计难、上报情况难、审计处理难的问题,审计揭示的问题也比较全面系统,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说服力强,影响面大,既能为党政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又能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交叉审计,有效地整合了审计资源,提高了扶贫资金的审计质量,同时还起到了锻炼队伍的作用。
2 3 积极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手段。要提高扶贫资金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必须采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内控制度测评、统计抽样、风险分析及评估等现代审计理念和方法,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更好地从总体上把握审计对象,准确地抓住重点,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扶贫资金审计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如何运用这些理念和方法,但不能生搬硬套。同时,要加大计算机技术在扶贫资金审计中的应用。要积极运用审计署推广的现场审计实施系统软件。要建立扶贫项目数据库,将项目基本情况录入数据库,并随项目进度随时进行维护和更新,为扶贫审计工作打下良好的资料和信息基础。
2 4 努力推进扶贫资金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管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的力度逐年加大,但在短期内还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很多问题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审计工作。要将扶贫资金审计工作以制度甚至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一方面,让扶贫审计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另一方面,增强对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单位的震慑力,使有限的扶贫资金被审计的“火眼金睛”盯得更紧。审计机关要总结近年来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经验、成效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制度等形式,明确扶贫资金的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审计方法以及对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中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使扶贫资金审计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