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中国经济发展确立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我国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税务筹划作为一种对经济权利和利益的分配方式,其本身就是在追求和谐,税务筹划对和谐社会的作用,不应当仅仅站在国家税收核算者的角度,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读。
一、税务筹划可以优化经济权利和利益配置,推动社会 “全面发展”
(一)税务筹划符合依法纳税
现阶段,关于税务筹划概念的界定虽然不尽相同,但“税务筹划必须是合法的,至少是不违法”却是理论和实务界达成的一致共识。进行税务筹划,是以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法律依据,在熟悉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中的税负弹性进行税务筹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而以道德的名义要求纳税人选择高税负,并不是税收的法律要求。“现代税收应该是法定税收,即税收法定主义,异称税收法律主义原则或税收法定性原则”(盖地,2003)。税收法定主义是现代法制国家普遍接受的税收基本原则,它是指所有税收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税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税种、税目、税率和税负的差异性的存在,且税法体系中税种之间具有的可替代性或互补性,使得税法本身客观上就存在可以筹划的空间。纳税筹划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由此可见,进行纳税筹划是鼓励企业依法纳税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税务筹划强调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纳税人权利是纳税人应享受的与纳税义务相对称的特定权利,进行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觉醒的标志。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是宪法明确的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它不仅有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而且它也有利于激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自觉性,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一直以来,纳税人的义务是税法规范的重点和核心,我国宪法仅有的涉税条款即是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对纳税人权利,现行税收法律规定的内容较少。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内在地决定了各经济利益主体权利和利益的配置。纳税人作为税法所要规范的当事人一方,享有维护自身利益的合法权利,并有权依据法律上的“非不允许”原则对未规定的事项进行选择和采取行动。税务筹划正是纳税人运用税法所赋予显形或隐形权利,通过对组织内部经济事项的事先安排和选择,实现税收减免或推迟纳税。税务筹划的实施,使纳税人掌握和行使税法所赋予的权利(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选择隐形权利(法律不禁止的权利),实现税收法律权利的优化配置。
法律对权利的规定是实施权利的前提,而权利的顺利实施,还离不开权利主体的主动行为。“税务筹划就是具有法律意识的主动行为”(盖地,2005)。可以说,税务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有权选择是否对该权利实施。首先,税务筹划是企业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其次,税务筹划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属于企业应有的社会权利。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企业对税务筹划权利的行使,都有特定界限,超越了界限就成为对企业义务的践踏,属于违法行为。税务筹划是企业对其权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
(三)税务筹划保护纳税人应得利益和未来利益
任何税务筹划实施主观原因就是纳税主体自身利益的驱使,主流经济学“经济人”假定的理性体现就是在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纳税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行为。首先就是使企业明白自身所应当承担的义务,避免企业交纳“冤枉税”。其次开展税务筹划必需建立在财务会计账证齐全、行为规范并照章纳税的基础和前提之下,这就在客观上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潜在地增加了企业的未来收益。税务筹划在经济组织运营过程中的开展,减少或推迟了企业税收支出,使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可见,税务筹划保护了纳税人应得利益和未来利益。
(四)税务筹划涵养税源,体现国家利益
前已述及,税务筹划的结果使企业在减轻了税收负担的同时,又促进产业布局的逐步合理调整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发展。企业作大作强了,国家税收也势必与之同步增长。所以,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务筹划有利于涵养税源,促进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和繁荣。
二、税务筹划可以促进税收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税务筹划可以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可持续发展”
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制度通过利益安排对个体的行为产生影响,可以认为,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的制度安排就会导致不同的利益安排。运用到纳税筹划中,就是当国家税法“有意引导”、“有空可钻”时,纳税人就会想方设法利用税收制度提供的可能性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而现实中,一定时期的法律往往存在不合理或者诱导的地方。诚然,任何税法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不可能对征税中所涉及的各种问题都作出周密而周全的规定。税法作为贯策国家权利意志的杠杆,不可避免地会在其立法中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主要体现在公平税负原则下的税收优惠,势必造成了非完全统一的税收法制。此外税收法律制度也会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各种瑕疵,即真正的缺陷或不合理。比如,我国现阶段税收法律条文的漏洞有:①税法条文过于具体,使一部分应税行为游历于税法的规定之外;②税法条文不明晰,缺乏可操作性;③税法条文不一致;④税法条文不严密,可能出现滥用的嫌疑。
1.税务筹划在相当程度上正是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者盲点来实现筹划的目的。税务筹划及时发现税法中不成熟的地方,在利用税法漏洞为企业谋求利益的同时,也向征税机关展示了税法的缺陷。国家立法和征税管理中应权衡利弊,有针对性地对税法显露出的缺陷通过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的修正、补充调整等改进措施,促进税法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由此,纳税筹划起到了健全税法的作用推动了税收法律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制度安排的经济效率。
2.纳税人纳税遵从的实现,取决于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等,纳税人要想做到既获得税负减少的好处又不违反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就必须谙熟并随时随地密切关注着国家的税制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的出台。一旦税法发生变化,纳税筹划主体就应当调整相应的选择和采取行动,趋利避害,把税收的意图迅速融入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从这一层面上讲,税务筹划有利于推动对税收法律的掌握和实施,更好、更快地贯彻税收法律法规。
(二)税务筹划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税务筹划在相当程度上运用国家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进行投资融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革、产品结构调整,也在客观上就起到了在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有效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逐利性的特点使其向利益高的行业或部门流动,资本的流动实际上代表着其在全社会的合理配置。资源向经营管理规范、规模大的企业流动,实现规模经济,达到全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可以说税务筹划在过程上突出了纳税主体经济权利的行使,在结果上有利于资本向效益好、管理规范的企业流动,从而实现社会资源配置达到优化,提高社会的整体利益。从而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可持续发展”。
三、税务筹划可以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从一般意义上讲,税收职能通常表现为财政收入(保证)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两个基本方面。税制结构、税收优惠对经济调节一个重要方面体现为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进而优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与合理流动,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动机与行为则是实现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的必要条件。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是以高投入、高消耗和牺牲后世人利益为代价的,经济发展、人们的需求与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冲突愈来愈明显。显然,这些冲突如果得不到稳妥有效的化解,长期积累下去加之某些偶然因素爆发,势必出现“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指对自然界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的问题上,对环境征税作为一项显著的宏观调控工具,其作用凸现出来。庇古理论主张通过对外部性成本(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之差)征税,来解决单纯市场调节形成的价格无法反映资源生产和消费的外部性成本。可持续发展就是要谋求使当代人满足自然需求的同时不危及后代人对需求的满足,这就要求资源的定价必须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而征税后价格能反映对后代人造成的外部性成本,这部分税收称为可持续价值。
现实生活中,税法往往对保护环境或者不破坏环境的企业、行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主张从资源密集型发展战略转向资源低耗高效的发展战略,实施生态税制,运用税制上的差异或“缺陷”,对社会经济结构进行能动地、有意识地优化调整,通过对环境损害成本对污染排放等的征税和资源开采或对原材料征收资源税或原料税,将外部性成本和可持续价值都能内部化,从而使资源密集产品或污染重的产品价格更大幅度上升,起到运用税收经济杠杆鼓励引导企业对环境的保护。通过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调整矫正其行为,引导企业资本向这些领域流动,这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创造了客观条件。因此,税务筹划过程必然涉及此类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了追求税赋成本的优势,必然会考虑环保投入和相关领域的投资,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来降低能耗,积极寻找替代资源,从一定程度上抵消资源产品价格的上升压力。纳税筹划在引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功不可没。
总之,税务筹划的实施,其本身就是在追求和谐,这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税务筹划是明智之举、文明之举、进步之举。
主要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研究。 [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2]盖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计金标。税收筹划。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