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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的原则:鼓励企业创新并提高竞争力

来源: 许善达 2006-11-07
普通

  我要讲的是财政的战略问题之一。首先是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问题。这个口号一直在提,但是 2003年财政部部长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执行及预算草案报告里没有再提这个口号,但这个问题还是存在的。先看以下数据:美国的财政收入扣除社保税后占 GDP的21.4%,而我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2003年已经达到了20 %左右,其中不包括社保收入。当然如果要细分起来还有不少需要比较的地方。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是必要的,但现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我们征收的社保费太少(不管是用什么名义)。所以要提高这个税收占GDP比重,今后前10年和后续10年的工作,重点是要提高社保收入的比重,而主要不是政府一般收入的比重。这个结构影响到我们的税制设计,影响到我国财政预算结构的调整。

  另外一个结构问题是,我国目前几个主要税种的法定税负偏高,但是实际税负又是偏低的。造成守法的企业税缴得多、负担重,而总体税收收入又不能满足政府的要求的格局。原因是税收流失比较多。税收流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优惠政策,这是政府主动放弃的税源;另一部分是政府未能管住的税源。税收流失造成几个税种的名义税负很高,但征收入库的税款却不多。以增值税为例,增值税的税率是17 %,跟欧洲差不多(17%或18%是欧盟准备实现的税率),但是我国的增值税是生产型的,购进的相关设备、土建等方面的税款都不能抵扣。再说企业购进中所含的营业税部分,如企业的交通、通讯、金融费用等,只有货运费用的税款可以抵扣,而欧洲则可以全部抵扣。所以,我国增值税的名义税率并不高,但由于政策规定中不能抵扣的成份太多,如果按可比口径换算的话,我国增值税的实际负担则相当高。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是比较优惠的,但对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也是很重。税负之所以重,不在于税率高,因为33%的企业所得税率在国际上并不算很高,而在于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太多。折旧率低。现在应该加速折旧,让企业更快地收回投资。但实际情况是,企业连工资都不能百分之百地扣除。明确地说,就是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对工资要征税,对资本投入也要征税。这一点,不要说市场经济国家的规则,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也要扣除“ C”与“V”。所以,我们的经济要想保持长期增长态势的话,目前的税制是不行的,因为它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原则是“保持原税负”。所谓“原税负”,就是改革以前的税负。但1992年、1993年的税负,是计划经济情况下的税负,当时总体改革想获得成功必然要求保持原税负,收入不能少,无论什么办法都是要把钱给拿回来。当时的历史条件不可能解决税收负担与市场经济运行要求并轨的问题。经过10年的发展,现在,企业竞争能力的问题应该提出来。

  美国前总统里根1986年在美国推行减税政策时讲了两句话,至今令人深省。一是美国通过改革保持美国的创新精神;二是提高美国企业的竞争力。可以说,美国当时税制改革设计的原则值得中国借鉴。我们应该从“保持原税负”的原则下走出来,做些调整,要鼓励创新,要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但是,现在的矛盾点在哪里呢?政府对税收收入的需求只有增加,没有减少。比如,2003年全国的税收收入是20000亿元,假如2004年减到18000亿元,可就行不通了。因为政府不能承担改革以后减少收入的结局。我国与美国不一样,美国里根政府1986年减税以后,政府出现了上万亿美元的财政赤字,而之后的克林顿政府执政期间财政甚至出现了“黑字”。中国做不到这一点。我国财政收入不要说减少,就是增长速度慢都不行,在此背景下,未来5到10年内要完成税制的转换,促进企业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将是非常艰难的,两个方面的问题都需要解决。

  首先,我国的税收优惠太多。1994年曾说要清理税收优惠,但近年来是取消的少,增加的多。未来10年内,要想完成税制的转换,就必须清理税收优惠政策,把不合时宜的优惠政策清理掉。不过,它的阻力将是很大的,因为已经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部门或群体都倾向于保留对自己的优惠,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次,加强征管。对偷骗税,税务机关有责任,但有些事也不能完全让税务机关负责。我要替税务局说几句话,因为我国的现金使用量太大了,税务局也没有办法。全世界税务系统有句行话:“那儿用现金,那儿就有逃税”。现在,欧洲、美国的现金使用非常严格,而我们整个社会环境要达到这种水平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据测算,英国增值税征收率达到85 %,美国的所得税征收率达到83%,而中国增值税的征收率在70 %,相对来说,这已经不低了,因为墨西哥、秘鲁等发展中国家的征收率是50 %.我们的征收率为什么比墨西哥、秘鲁高呢?因为我们有金税工程措施加强征管。

  应该说,2004年中央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政策中,增值税转型已经在东北三省开始试点,解决我上面说的几个问题了。第一,机器设备的购进税款可以抵扣。第二,允许提高折旧率,允许无形资产折旧,允许计税工资的标准提高一点。虽然步伐迈得不算太大,但毕竟已经朝税制改革的方向前进了一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税制改革要分步实施,一步到位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即使照此全国推行,离欧洲的标准还相距甚远。所以我们要用5到10年的时间解决税收流失的问题,然后用从解决税收流失中获得的财政资源来解决法定税负偏高的问题,鼓励企业创新,加强竞争力。也就是要在保持税收收入增长的同时,实现税收收入结构的有增有减。

  说到结构问题,我国企业对科研开发的投入太低,其投入比重甚至比我国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还低。在世界的经济发展中,通过技术开发获得的利润比重越来越大,一般性制造加工业的利润比重越来越低。我国“劳动力便宜和土地便宜”的优势在一段时间内能保持住,但是从长远来看,我们不能从一开始就因为技术落后而把利益都白白地送给别人,这是一个长远战略问题。现在回过头去看,美国当年的减税政策对美国 IT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在制造业上把美国逼得够呛,日本的电器、汽车都往美国卖,把美国的相关企业搅得一塌糊涂。但是,当美国把 IT业搞起来以后,全世界都要把钱送到美国去。现在信息产品大量的招标,招标到最后,几种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剩下的全是美国公司。我想,我们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中,应把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作为一个国策,各方面的政策包括税收政策都要围绕这个来调整,这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必须的。

  我对财政收入形势的估计并不悲观。除了我国经济增长和我们强化税收征管因素以外,还有一个因素,这就是我们这么多的外汇储备,其中就有财政潜在的收入。外汇储备只要一用于进口,财政收入就会增加。因为进口1美元所征的关税、增值税比出口1 美元所退的税要多。近年来我国的外贸都是顺差,每年的顺差就相当于把进口时可以多征的潜在收入放在外汇储备里了。如果今后若干年每年都能从外汇储备拿出一部分来,把进出口顺差缩小一点,相应地,潜在的财政收入就会转化成现实的财政收入。这几年,退税不足,截至2003年底,欠退税指标数以千亿元计。其实没关系,外汇储备还有4000多亿美元,2003年征收的进口增值税就有 2000多亿元。总之,在加强征管,减少税收流失的前提下,必要时,把一部分外汇储备中潜在的财政收入转化成现实的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形势不会出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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