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并报表信息特征的财务决策
来源: 汤谷良/梁凯
2004-06-11
普通
会计报表信息是财务决策、控制分析和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但是现行财务管理技术和分析指标都是对于单个企业的普通财务报表而言的。然而集团企业的普及和发展使合并报表成为报表的主体类型。由于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基础、过程处理、方法使用、程序繁琐等诸多方面的特殊性,所以,合并报表的财务决策也就有其不同之处。本文旨在分析基于合并会计报表的财务决策与控制的几个特殊问题,旨在引起大家的特别关注。
一、合并报表信息对不同类型的集团决策有用性具有显著差异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主体是企业集团,但是从资本和产业关系分类集团具有多样性。比如就控股型集团来说,其母公司只具有纯粹出资型功能。在这类集团里母公司即出资人,作为核心企业,其实质是从事资本运作,即以较小的资本规模控制着大量的资本及资产资源。母公司常常是一个多元化的控股公司,其下属子公司彼此业务互不相干,产品结构属无关产品型,在经营上有较大的独立性,公司总部并无明确的总体发展方向和战略,其资源配置主要取决于子公司在财务上的表现。母公司的经营方式类同于投资机构的基金管理。
二、从合并报表来审视集团内部的股权层次与组织结构安排
1.股权层级与组织层级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理财的目标。就集团公司而言,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必须注意:(1)母公司的股东收益和财富增加是集团管理的最主要目标,尽管我们也要关注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集团内员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2)集团内部整个各级决策必须优先保证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追求子公司局部利益必须有助于提升集团整体利益而不是毁损集团整体价值。(3)集团下属子公司及其经营者必须重视母公司作为出资人的股东意识。母公司是所有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大股东。
根据上述这些要求,再对照一批集团合并报表资料分析,我们发现和现实结果有点大相径庭。表1是我国××上市公司近年的合并利润表数据资料,我们来以此说明企业集团股权层次安排及其链条的长短对合并报表利润数据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由表1可以看出,该集团的净利润占整个集团利润总额的比例趋势明显。在2000年这一比例为50.52%,2002年则降为29.61%,而少数股东权益占整个利润总额的比例却从2000年的39.69%上升为2002年的62.65%.这样在集团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在利润总额中反而成为了主要部分,占据了“多数”。
这种“多数股权配置少数利润”的倒置现象在中国企业集团普遍存在。显而易见,按照合并报表的原理对在一个只有单一母子公司产权结构的集团公司来说,如果报表上出现了“多数与少数倒置”的利润结果,肯定是报表出错了。然而,当企业集团的股权超过两层,或者说层次很多,每一层都由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存在而降低了属于集团总部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比如,母公司占子公司股权比率60%,该子公司再拥有孙公司60%的股权,拥有控制权,很明显该孙公司的利润只有36%并入集团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项目,孙公司64%的利润被列为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股权层级越多,所属控股企业的利润稀释程度就会越严重。
这种“多数股权配置少数利润”的倒置现象完全是由集团内部股权层级和组织结构决定的。反过来,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充分说明我国的集团组织结构有明显缺陷,至少不是以“集团母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设计内部股权比率。据2003年9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国内一些大型集团,其层级结构的主要特点为“集团子公司的层级结构表现为”二级为主、三级为辅、多级并存“。即所出资企业的主营业务和主要资产集中在子公司(二级企业);孙公司(三级企业)数量最多,部分企业还有更多层级的企业结构,例如中建总公司拥有子公司43家、三级法人企业403家,四级法人企业291家、五级法人企业125家。2002年196家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以上企业就有11598户,其中中小企业占78%。层级过多会带来链条太长、资产归属模糊、信息传递不及时、管理失控、经营效率低下等问题。遗憾的是一批企业集团虽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峻性,但在战略上重点不是梳理现有产业、压缩层级链条,还是多元化投资扩张,使更多层级企业出现。看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战略和组织直接决定合并会计报表。简化的股权结构和扁平化的管理体制不仅能缩短产权链条,避免信息在组织内部不必要的流转和迟滞,强化组织执行力;更明显的效果是直接确保和提升集团母公司及其股东的净利润占整个集团利润总额的比重,实现财务基本目标。
2.集团内部股权结构不同配置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对于同一股权层次,不同的股权结构安排也会对合并报表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母公司拥有同样的资金,子公司的盈利状况也相同,仅由于股权结构不同,合并报表的利润就有可能大相径庭。如果股权结构的安排不合理,就算子公司大部分都盈利,合并报表也体现不出来。也就是说合并报表可能只是微盈,甚至还有可能亏损。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某集团公司用相同的资金进行投资活动,投资于A、B、C、D四家子公司,四家子公司股本总额都是1000万,母公司共投资3000万,对所有子公司均达到控制。如分别采取三种投资方案,各方案对子公司的投资额如表2:
在表2中,方案一的平均总资本报酬率为6.6%,方案二仅为0.63%,而方案三则为-1.4%,而这一切仅是由于股权结构不同造成的。现在我们有些集团有类似的问题,其子公司经营业绩大部分都还不错,但整个集团的合并业绩却并不理想。其原因就是因为股权结构的安排不合理,造成子公司的利润上不来,从而在集团的合并报表中也就体现不出来。
三、基于合并报表的融资决策、资本结构与风险控制
1.合并报表与集团复杂的股权融资决策
集团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优势主要包括四方面:(1)用较小的资本控制较大的资源,并保持对附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以少搏多,以小博大。(2)便利股权运作,通过“买进——经营——卖出”而获取资本利得。通行的做法是,在初始阶段由控股公司通过兼并与收购来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然后交由职业经理去从事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与重整,使其获利,并提升其市场价值。在经过这一系列重整与经营之后,伺机将目标公司出售,从而取得资本收益。(3)锁定风险。在企业集团中,控股母公司与下属被控股企业间、各子公司间等都是独立的法人,均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分散和锁定整个集团的各种风险。(4)母公司和各子公司可能都是独立的融资主体,使整个集团内部具备多个融资主体,大大拓宽了集团融资方式和渠道。比如被称为“××系”的公司;有的集团母公司刚刚在大陆A股融资成功,又大举分拆一个子公司到香港资本市场IPO.在这里我们给读者留下一道思试题: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能反映整个集团股权融资的规模需求,以及与此相配比的负债融资能力吗?
2.合并报表中负债能力的金字塔式杠杆效应
一般地,一个公司的负债能力依据其自有资本、还款可能性和提供的担保而定。但是企业集团在负债能力上具有杠杆效应。这种杠杆效应产生控股使企业规模日益庞大,并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控制体系。这种一层一层连锁控股导致多次运用同样的永久资本、同样的不动产,取得不同的借款,从而导致负债的可能增加,对其控制的资产和收益发挥很大的杠杆作用。假设处于金字塔底层的数家孙公司共有8000万元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投资各为4000万元。处于子公司地位的控股公司可以把孙公司的股票作为其公司资产,2000万股本加负债2000万。而拥有子公司股票的母公司可以用1000万股本加负债1000万形成。这样母公司以1000万元资本控制8000万元的营业资产。只要孙公司赚钱,并能向控股公司缴付股利,所有控股公司都有利可得,不过控股公司的负债率很高7000/8000 = 87.5%,而其中任何一个公司仅为50%,从而加大了亏损和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能性。控股公司早在20年代就被人们用作资金杠杆,随着附属企业层次的增加,处于顶层的母公司(控股公司)的负债率非常高,其综合负债率将远远高于单个公司。另一方面,这种高比率的综合负债会使控股公司层次上利润的微小降低在整个公司系统产生连锁反应。这也是前面提到的所谓“××系”公司的“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真正原因。显然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任务之一是通过合并报表,结合母公司、子公司单个报表分析,有效利用这种资金金字塔杠杆效应,并密切关注由此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四、合并报表与资金集中管理
从一些集团的合并报表中可以看到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的金额都很大的现象,在他们的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的金额不仅很大,而且数字相近,并且分别在总资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对整个合并报表的构成和集团的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都产生很大的影响。表3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简表。
从表3我们可以看到,该集团母公司报表占用的货币资金并不很多,但是合并报表显示这两年货币资金状况是低效率的。公司2003年底货币资金为142541.9万元,而与此同时短期借款的余额为1 350 10万元,可以肯定其原因是有的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大量存入银行,另一些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不足、大量短期借款,由此可见整个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程度。如果该集团母公司采用资金集中管理,将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统一调配、统一向银行借款,每年节省财务费用几千万元应该没什么问题。
根据阅读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我们发现这种合并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与“短期借款”项目同时且长时间“双高”的现象并非罕见。
五、合并报表与集团股利分配的依据
对于集团母公司来说,母公司股东利润分配的报表依据有三种:一是基于母公司利润表的净利润数据;二是基于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据;三是基于母公司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的较小数据。我们也知道,不少集团的母公司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这两张报表中的净利润数据相等。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母公司股东既不能越权也不能超额重复分配盈利,母公司股东能够分配的利润只能是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部分。遗憾的是,这个数据难以从利润表(含合并利润表或母公司利润表)直接取得。比如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有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投资收益”。该项目既具有按“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与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无关,回避不谈),又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如果直接将权益法核算形成的“投资收益”向母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话,必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产生越权分配和超额重复分配问题。尽管母公司股东拥有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但无权直接代替子公司全体股东决定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资收益”只有在子公司决定进行必要的扣除(如提取的两金)后才能成为母公司股东利润分配的数据基础。因此,母公司股东利润分配的数据只能结合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以及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等调整计算后得到的才是合理、合法的。
一、合并报表信息对不同类型的集团决策有用性具有显著差异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主体是企业集团,但是从资本和产业关系分类集团具有多样性。比如就控股型集团来说,其母公司只具有纯粹出资型功能。在这类集团里母公司即出资人,作为核心企业,其实质是从事资本运作,即以较小的资本规模控制着大量的资本及资产资源。母公司常常是一个多元化的控股公司,其下属子公司彼此业务互不相干,产品结构属无关产品型,在经营上有较大的独立性,公司总部并无明确的总体发展方向和战略,其资源配置主要取决于子公司在财务上的表现。母公司的经营方式类同于投资机构的基金管理。
二、从合并报表来审视集团内部的股权层次与组织结构安排
1.股权层级与组织层级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理财的目标。就集团公司而言,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必须注意:(1)母公司的股东收益和财富增加是集团管理的最主要目标,尽管我们也要关注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集团内员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2)集团内部整个各级决策必须优先保证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追求子公司局部利益必须有助于提升集团整体利益而不是毁损集团整体价值。(3)集团下属子公司及其经营者必须重视母公司作为出资人的股东意识。母公司是所有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大股东。
根据上述这些要求,再对照一批集团合并报表资料分析,我们发现和现实结果有点大相径庭。表1是我国××上市公司近年的合并利润表数据资料,我们来以此说明企业集团股权层次安排及其链条的长短对合并报表利润数据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由表1可以看出,该集团的净利润占整个集团利润总额的比例趋势明显。在2000年这一比例为50.52%,2002年则降为29.61%,而少数股东权益占整个利润总额的比例却从2000年的39.69%上升为2002年的62.65%.这样在集团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在利润总额中反而成为了主要部分,占据了“多数”。
这种“多数股权配置少数利润”的倒置现象在中国企业集团普遍存在。显而易见,按照合并报表的原理对在一个只有单一母子公司产权结构的集团公司来说,如果报表上出现了“多数与少数倒置”的利润结果,肯定是报表出错了。然而,当企业集团的股权超过两层,或者说层次很多,每一层都由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存在而降低了属于集团总部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比如,母公司占子公司股权比率60%,该子公司再拥有孙公司60%的股权,拥有控制权,很明显该孙公司的利润只有36%并入集团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项目,孙公司64%的利润被列为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股权层级越多,所属控股企业的利润稀释程度就会越严重。
这种“多数股权配置少数利润”的倒置现象完全是由集团内部股权层级和组织结构决定的。反过来,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充分说明我国的集团组织结构有明显缺陷,至少不是以“集团母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设计内部股权比率。据2003年9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国内一些大型集团,其层级结构的主要特点为“集团子公司的层级结构表现为”二级为主、三级为辅、多级并存“。即所出资企业的主营业务和主要资产集中在子公司(二级企业);孙公司(三级企业)数量最多,部分企业还有更多层级的企业结构,例如中建总公司拥有子公司43家、三级法人企业403家,四级法人企业291家、五级法人企业125家。2002年196家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以上企业就有11598户,其中中小企业占78%。层级过多会带来链条太长、资产归属模糊、信息传递不及时、管理失控、经营效率低下等问题。遗憾的是一批企业集团虽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峻性,但在战略上重点不是梳理现有产业、压缩层级链条,还是多元化投资扩张,使更多层级企业出现。看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战略和组织直接决定合并会计报表。简化的股权结构和扁平化的管理体制不仅能缩短产权链条,避免信息在组织内部不必要的流转和迟滞,强化组织执行力;更明显的效果是直接确保和提升集团母公司及其股东的净利润占整个集团利润总额的比重,实现财务基本目标。
2.集团内部股权结构不同配置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对于同一股权层次,不同的股权结构安排也会对合并报表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母公司拥有同样的资金,子公司的盈利状况也相同,仅由于股权结构不同,合并报表的利润就有可能大相径庭。如果股权结构的安排不合理,就算子公司大部分都盈利,合并报表也体现不出来。也就是说合并报表可能只是微盈,甚至还有可能亏损。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某集团公司用相同的资金进行投资活动,投资于A、B、C、D四家子公司,四家子公司股本总额都是1000万,母公司共投资3000万,对所有子公司均达到控制。如分别采取三种投资方案,各方案对子公司的投资额如表2:
在表2中,方案一的平均总资本报酬率为6.6%,方案二仅为0.63%,而方案三则为-1.4%,而这一切仅是由于股权结构不同造成的。现在我们有些集团有类似的问题,其子公司经营业绩大部分都还不错,但整个集团的合并业绩却并不理想。其原因就是因为股权结构的安排不合理,造成子公司的利润上不来,从而在集团的合并报表中也就体现不出来。
三、基于合并报表的融资决策、资本结构与风险控制
1.合并报表与集团复杂的股权融资决策
集团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优势主要包括四方面:(1)用较小的资本控制较大的资源,并保持对附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以少搏多,以小博大。(2)便利股权运作,通过“买进——经营——卖出”而获取资本利得。通行的做法是,在初始阶段由控股公司通过兼并与收购来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然后交由职业经理去从事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与重整,使其获利,并提升其市场价值。在经过这一系列重整与经营之后,伺机将目标公司出售,从而取得资本收益。(3)锁定风险。在企业集团中,控股母公司与下属被控股企业间、各子公司间等都是独立的法人,均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分散和锁定整个集团的各种风险。(4)母公司和各子公司可能都是独立的融资主体,使整个集团内部具备多个融资主体,大大拓宽了集团融资方式和渠道。比如被称为“××系”的公司;有的集团母公司刚刚在大陆A股融资成功,又大举分拆一个子公司到香港资本市场IPO.在这里我们给读者留下一道思试题: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能反映整个集团股权融资的规模需求,以及与此相配比的负债融资能力吗?
2.合并报表中负债能力的金字塔式杠杆效应
一般地,一个公司的负债能力依据其自有资本、还款可能性和提供的担保而定。但是企业集团在负债能力上具有杠杆效应。这种杠杆效应产生控股使企业规模日益庞大,并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控制体系。这种一层一层连锁控股导致多次运用同样的永久资本、同样的不动产,取得不同的借款,从而导致负债的可能增加,对其控制的资产和收益发挥很大的杠杆作用。假设处于金字塔底层的数家孙公司共有8000万元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投资各为4000万元。处于子公司地位的控股公司可以把孙公司的股票作为其公司资产,2000万股本加负债2000万。而拥有子公司股票的母公司可以用1000万股本加负债1000万形成。这样母公司以1000万元资本控制8000万元的营业资产。只要孙公司赚钱,并能向控股公司缴付股利,所有控股公司都有利可得,不过控股公司的负债率很高7000/8000 = 87.5%,而其中任何一个公司仅为50%,从而加大了亏损和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能性。控股公司早在20年代就被人们用作资金杠杆,随着附属企业层次的增加,处于顶层的母公司(控股公司)的负债率非常高,其综合负债率将远远高于单个公司。另一方面,这种高比率的综合负债会使控股公司层次上利润的微小降低在整个公司系统产生连锁反应。这也是前面提到的所谓“××系”公司的“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真正原因。显然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任务之一是通过合并报表,结合母公司、子公司单个报表分析,有效利用这种资金金字塔杠杆效应,并密切关注由此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四、合并报表与资金集中管理
从一些集团的合并报表中可以看到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的金额都很大的现象,在他们的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的金额不仅很大,而且数字相近,并且分别在总资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对整个合并报表的构成和集团的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都产生很大的影响。表3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简表。
从表3我们可以看到,该集团母公司报表占用的货币资金并不很多,但是合并报表显示这两年货币资金状况是低效率的。公司2003年底货币资金为142541.9万元,而与此同时短期借款的余额为1 350 10万元,可以肯定其原因是有的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大量存入银行,另一些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不足、大量短期借款,由此可见整个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程度。如果该集团母公司采用资金集中管理,将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统一调配、统一向银行借款,每年节省财务费用几千万元应该没什么问题。
根据阅读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我们发现这种合并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与“短期借款”项目同时且长时间“双高”的现象并非罕见。
五、合并报表与集团股利分配的依据
对于集团母公司来说,母公司股东利润分配的报表依据有三种:一是基于母公司利润表的净利润数据;二是基于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据;三是基于母公司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的较小数据。我们也知道,不少集团的母公司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这两张报表中的净利润数据相等。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母公司股东既不能越权也不能超额重复分配盈利,母公司股东能够分配的利润只能是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部分。遗憾的是,这个数据难以从利润表(含合并利润表或母公司利润表)直接取得。比如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有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投资收益”。该项目既具有按“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与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无关,回避不谈),又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如果直接将权益法核算形成的“投资收益”向母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话,必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产生越权分配和超额重复分配问题。尽管母公司股东拥有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但无权直接代替子公司全体股东决定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资收益”只有在子公司决定进行必要的扣除(如提取的两金)后才能成为母公司股东利润分配的数据基础。因此,母公司股东利润分配的数据只能结合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以及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等调整计算后得到的才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