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的财务影响分析
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的改革将在我国的部分地区进行,其主要内容是: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是确认为进项税额,抵扣当期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销项税额。该政策的实施将对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指标产生影响。本文拟对增值税政策转型前后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
一、转型前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比较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因此,其价值变动对企业总资产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引起资产负债表内相关项目的变动,如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等。为分析方便,以下仅以设备为例,并假设各种固定资产的价格不会因为增值税政策的转型而变化。
例:某企业购进一台设备,不含税价格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笔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增值税政策转型前后的会计分录和相关分析如下:
转型前(生产型增值税政策):
借:固定资产117 000元;
贷:银行存款117 000元。
转型后(消费型增值税政策):
借:固定资产100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000元;
贷:银行存款117 000元。
以上会计处理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影响见表1.
若考虑当期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有两种:
1.当期该企业的销项税额足够抵扣。接上例,假设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其他进项税额后余额为20 000元,则转型前应交增值税为20 000元,转型后为3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转型前: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 000元
贷:银行存款20 000元。
转型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3 000元
贷:银行存款3 000元。
以上会计处理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影响见表2.
由以上分析可知,按照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在当期新增税额不能完全抵扣时,转型后较转型前,资产和负债均按照未抵扣金额减少,而净资产的变化相同。此时,为企业减轻流动资金压力的政策效果尽管不如第一种表现明显,但毕竟节约了货币资金,同时造成固定资产价值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企业的经营业绩越好、销项税额越多,则得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当期获得的政策优惠就越多。
二、转型前后利润表项目的比较
与固定资产价值直接相关的利润表项目是折旧费用,即管理费用。由于增值税政策的转型,使得固定资产的原价降低,折旧费用相应减少,营业利润增加,利润总额增加。尽管会造成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但是并不影响净利润的绝对上升趋势。
假设某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格为C,增值税税率为17%,折旧率为R,所得税税率为33%,则转型后比转型前:固定资产原价的变动:-C×17%;年折旧额的变动:-CR×17%;营业利润:-(-CR×17%)=CR×17%;利润总额:CR×17%;所得税:CR×17%×33%;净利润:CR×17%×67%=0.113 9CR.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出结论: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格C越高、折旧率R越大,对利润表中项目尤其是对净利润项目的影响越大。
三、转型前后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比较
按照经济活动的性质不同,现金流量表项目分为三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在生产型增值税政策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所有支出均计入投资活动下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而改按消费型增值税处理方法后,购买设备时支出的现金则需分项列示。其具体列示方法及理由举例说明如下:
续前例,购买设备造成现金流出117 000元。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后,上述现金流出中,100 000元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其余的17 000元尽管是伴随固定资产的购置而支出,但是却作为经营活动中增值税税额的抵减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100 000元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列示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而确认为进项税额的17 000元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项目。考虑到原有现金流量表项目中均不包含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这一内容,并且该项现金流量一般较大,根据重要性原则,应对此内容单列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表示。具体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17 000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00 000元。由此造成现金流量表中以下项目的值发生变化: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
(1)新增加一个现金流出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其数额为新确认的进项税额数。
(2)在新确认的进项税额能全部抵扣的情况下,由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等额减少,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没有变化,“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亦没有变化。
根据前述资料,增值税政策转型前后各相关项目的值对照见表4(不考虑其他现金流量):
在新确认的进项税额只能部分抵扣时,由于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只按照抵扣数额减少,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按照未抵扣掉的进项税额数增加,“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亦按照未抵扣掉的进项税额数减少。
根据前述资料,增值税政策转型前后各相关项目的值对照见表5(不考虑其他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的值在转型后较转型前减少,减少数额为新确认的进项税额数,“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以同样数额减少,“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以同样数额增加。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在新确认进项税额能全部抵扣的情况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值在转型后较转型前增加,增加数额为新确认的进项税额数;在新确认进项税额不能全部抵扣的情况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值按照可抵扣的新确认进项税额数增加。
四、转型前后财务指标的比较
1.资产运营指标的变化。固定资产周转率是一项重要的资产运营指标。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周转率越大,资产的运营效率越高。在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转型后固定资产减少,将使该比率上升。
2.盈利能力指标的变化。净资产报酬率能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由于转型后净资产不变、净利润增加,因此,净资产报酬率增加。
3.偿债能力指标的变化。
①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况下,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使流动负债减少,流动资产不变,流动比率增加;
②在进项税额能全部抵扣的情况下,全部抵扣的进项税额使得流动资产增加,流动负债不变,流动比率增加;
③在进项税额不能完全抵扣的情况下,不能抵扣部分造成流动负债减少,得以抵扣的部分使得流动资产增加,流动比率增加。由于银行存款是企业的速动资产,银行存款及流动负债的变化将引起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同方向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