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审计初探
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所开立的股票账户可用于配售股票这一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对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和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证券投资审计,保证企业的证券投资健康、有效的运作,是审计人员面临的又一个新的挑战。本人认为证券投资审计应首先制定好审计计划,并明确实施审计的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
计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l、被审单位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主要指证券投资的机构设置、管理方法、经营政策、财务管理等。
2、审计目的。主要说明审计委托人及审计性质、预期结果等。
3、重要的会计问题及重点的审计环节。主要根据被审单位证券投资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评价以及审计人员以往的审计经验来决定。
4、审计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小组人员分工等。
二、实施审计的程序
(一)了解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进行符合性测试审计人员到达审计现场后,要对其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关键环节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证券投资主要控制环节包括:机构设置、经营政策、财务核算与管理、考核、分配制度等几个方面。
(二)对内部控制环节进行实质性测试
l、机构设置的实质性测试。一般来讲,证券投资的机构设置与投资规模有必然的联系,规模较大的投资,设置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分管。这类企业将投资收益列为公司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会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经营。小规模的投资设投资小组或专人负责,由公司的某领导分管。这类企业将投资收益作为企业经济效益的补充,不可能投入相当大的人力、财力,很可能因疏于管理而出现漏洞。对机构设置的实质性测试主要通过向有关人员调查、审阅有关记录来证明相关人员是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经营政策遵循程度的实质性测试。经营政策指证券投资的决策方式。决策方式主要分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或倾向于操作者自行决策。对于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而言,买卖的时机以及购买何种证券对证券投资的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投资决策的重要环节,应重点关注。
3、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实质性测试。
(l)财务核算。对于规模较大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科一般配备现场操作人员与记账人员,对于当天的操作记录给予及时的记载,月终(或季终)将当月的交易资料汇总,交付财务部门,纳入公司的财务核算。小规模的投资,一般由操作人员将日常交易情况作简单的记录,月终汇总有关原始资料交财务部门,纳入公司的财务核算。该环节审计的重点是账务核算的合规性、正确性。财务部有无专人对投资部门提供的交易记录、原始资料进行详尽的审阅。核对,对投资收益的计算有无进行复核,验证其正确性。(2)财务管理环节的实质性测试。财务管理环节内控制度实质性测试,主要是资金管理和股票转托管管理。资金管理是指将公司的资金转入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证券保证金户头以及将保证金户头的资金转出或在不同证券公司营业部之间的互转情况。由于公司的资金往外转,一般涉及的管理人员较多,都有比较好的管理程序,抽查几笔即可,不做重点审计环节。审计重点应放在证券保证金户头的资金管理。
证券投资管理较好的公司,会与证券部签约,需有公司正式的资金调动委托书证券部方能办理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的变动。审计人员可要求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供企业开户以来的资金变动清单,根据资金流入流出情况逐笔审查。例如:根据某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供的某公司资金变动的清单,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大于公司账面记载的投资总额,有50万元资金来历不明。另外,从资金变动清单上还发现多次转出资金情况。经进一步查询得知该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有两部分来源:公司投资与职工集资。在投资尚处于亏损的状态下,公司分次认证券保证多户头提出60万元,用于归还职工本息,损害了公司利益。另外,保证金(或证券)在不同的证券公司营业部之间转托管管理审计也十分重要,个别企业利用转托管的机会掩盖违纪行为。
例如:审计中发现某公司的证券对账单起初资料只有股票数量,审计人员马上意识到这不是该公司最初的证券投资保证金账户。经审计人员多方面做工作,该公司拿出了在A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交易清单,从此份清单看出,该公司曾分次提出资金,挪做他用,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另外,审计中对相关科目,特别是应收账款也应适当关注。笔者在工作中曾发现某公司归还客户应收账款50万元,账已结平。但凭证附件中无收款单位开出的收款收据,经进一步查询,该公司利用归还借款为掩护,挪用资金用于证券投资,逃避公司及上级部门的监督。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套牢,而债权人多次追讨未果,最后诉诸法庭,债务风险仍由公司承担。
4.考核分配制度的实质性测试。对于考核分配制度的实质性测试,首先要了解公司对证券投资的经营目标,奖惩制度,然后结合证券投资的损益情况、利润分配、资金流向等来检查、验证证券投资考核、分配制度的遵循程度。重点检查企业有没有采用巧立名目、规避检查等手段来进行不合理的分配,侵占公司的利益。
5.证券投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计。证券投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计主要是指证券投资运作是否符合证券法、证监委的有关规定等。如根据证券法第三章禁止交易行为中第七十一条规定禁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七十四条规定,禁止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第七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