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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中甲方供料结算中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 吉林石化分公司 2006-03-20
普通

    目前,大多数建设单位对资本性支出项目的主要材料供应采用甲方供料的方式,工程开工前不再预付工程备料款。由于这种甲方供料方式的结算比较繁琐,缺乏有效的过程控制,在结算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1 、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甲方供料供应范围的界定不明确。计入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用的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费、辅助材料费、消耗材料费,现行安装定额基价中包含了大部分辅助材料和所有的消耗材料,建筑工程定额基价中包含了所有的材料费用。在一些工程的承包合同中,只填列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的字样,而对主要材料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

    2 、材料与设备划分不清。大多数工程项目的设备均由建设单位购置,直接计入设备投资。在甲方供料并实行转账结算方式下,有些建设单位将应列入设备投资的设备当作材料给施工单位转账,或将应给施工单位转账的材料列入设备投资中,造成建筑安装投资和设备投资不真实和漏转材料费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分清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安装投资的材料费和设备投资的设备购置费的界线,实际操作中应按照石油化工概算指标中关于设备购置费的界定,据此,一般工艺安装的设备费应很容易确定,但对于电气、仪表安装工程来说,有一定难度,而一些电气、仪表设备的价值较小,财务人员很容易将其当作低值易耗品或材料核算。笔者认为,对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在图纸设备一览表上列入的设备及其附带的备件和材料均须计入设备投资中。

    3 、工程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与甲供材料的结算方式混同。有些工程项目,在采用工程招标承包方式下,由于工程主要材料甲方供应,因材料价格无法确定,为衡量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报价不包含甲供材料费,并以中标价签订承包合同进行价款结算。在操作中,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认为,既然结算中不含主要材料费,这意味着主要材料费不应计入结算中,而将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账户,但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因果关系。

    笔者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甲供材料仍采用转账结算方式,施工单位按照甲供材料价格和实际材料用量单独编制一本材料费结算书,与合同价款一同进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

    4 、甲供材料的财务结算环节与工程价款结算环节相脱节。一些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的财务结算,采用直接入账的方式,施工单位抱着蒙混过关的态度,在结算书中又列入了甲供主材费,造成主材费重复计算。这种情况多出现在甲供材料财务结算通常采用转账结算方式,而出于某种原因变更为直接入账结算方式下。笔者建议,对材料费的审查应以建设单位转给施工单位的材料单或材料费清单为依据。若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此依据,则认为材料未进行转账。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5 、甲供材料存在的问题。( 1 )材料供应部门在给财务部门转料单时,将本月某建设单位的料单汇集按汇总数结转,其后面不附带按工程项目归集的材料清单,并且料单中工程项目的名称没有细化到单项工程下的单位工程。这样很容易造成财务部门材料核算不准确。( 2 )料单从供应部门到财务部门(施工单位)的时间间隔较长,料单到达时间滞后于工程结算,致使结算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暂估价款,导致材料找差与工程结算相脱节。( 3 )料单的转移环节容易发生丢失。这种情况若发生在财务部门,会使工程投资核算有误(直接入账方式下)或给施工单位漏转料单(转账方式)。这种情况若发生在供应部门,通常采取的补救措施是让施工单位重新开领料单,材料计划审查人员对料单真补假补难辨,造成采购和领料环节的失控。

    6 、在甲供材料转账结算方式下,结算书计列的材料价格标准不统一。笔者在审查工程结算时发现,甲供材料在结算书中计列的价格标准五花八门,有预算价格、概算价格、估算价格、实际价格、参考价格等等。按照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的计取规定,进入结算的主材价格应为预算价格,而现行材料预算价格不够全面,施工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只能代之以其他价格。也有的施工单位利用这种机会,对已转账的甲供材料采用实际价格计入,个别料单未到的则高估冒算,事后逃避找材料负差。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预算审查一律按预算价格计主材费,无预算价格的按较低的参考价格计入。这样可以牵制施工单位主动找价差,且应尽可能让施工单位找正差。

    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认为,应从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入手,从源头上杜绝甲供材料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界定甲方供应材料范围(仅限于主要材料)及材料结算方式。

    2 、乙方根据施工预算和甲方供应材料范围,按照单位工程报送材料计划。

    3 、工程费用管理部门审批材料计划,并按建设项目汇总,形成建设项目材料采购综合计划。

    4 、供应部门按照有关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同期综合材料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同时结合现有库存情况进行集中采购,由仓库保管人员验收入库(经批准的涉及变更中的甲供材料的报送、审批及采购与上同)。

    5 、乙方根据已审批的材料计划填写工程领料单,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写到单位工程)、工程项目编号、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加盖乙方公章和领料人名章方可提料。

    6 、仓库保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材料计划发料,并及时登记入账。

    7 、甲方财务人员及时对料单进行稽核、分配、开具发票,并根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入账。

    8 、财务部门将已入账的工程材料费用合计与工程费用管理部门批准的甲供材料计划进行核对,确定已入账工程材料费用的准确性。

    9 、在甲供材料转账结算方式下,工程费用管理部门在审批工程预算时,甲供材料按材料预算价格进入预算书,审批工程结算时,按甲方转给乙方的料单实际价格和图示用量及追加用量进行价差结算。在甲供材料直接入账结算方式下,甲供材料费不计入工程结算书,但工程费用管理部门应核实实际发出量与实际用量的差异,衡量其合理性,并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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