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搞好审前调查 提高审计质量、效率和水平
李金华审计长曾指出,审前调查十分重要,制定一个好的审计方案,是搞好项目审计的基础,而搞好审前调查,又是制定好审计方案的基础。重视审前调查也是国际先进国家审计的惯例,审前调查所花时间一般都占到全部审计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6号令)第七至十一条具体规定了审前调查的目的、任务、方式方法和时间,明确了审前调查的法律地位和实施方法。关于审前调查的话题很多,本文着重讨论审前调查和审计有何异同、怎么样才算成功的审前调查、如何切实搞好审前调查三个问题。
一、审前调查和审计有何异同
审前调查是在项目审计计划确定后,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一般为审计组)采用一定工作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资料,以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的工作过程,它是审计项目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很显然,审前调查不是审计。
首先,两者的目的和任务不同。审前调查的目的和任务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资料,做好项目审计准备,制定审计实施方案;而审计的目的和任务是实现实施审计的目标,查清审计事项,完成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处理处罚。打个比方,审前调查是要发现和提出重要问题,是设问;审计是打开问号,回答依据审前调查确定审计实施方案提出问题,是求证和回答。
其次,由于两者实现的目的不同。对同一审计事项了解深度和精度要求不同,因而两者所采用的工作方法也不尽相同。审计要求全面准确回答审计事项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怎么办,显得更加严谨细致,而审前调查只要基本达到摸清总体情况、确定重点内容和范围、能够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即可。因而审前调查多采用调查面广、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而审计则要全面应用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各种审计手段进行严密取证。
再次,两者在实施时间上也不同。审前调查按审计署6号令规定一般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必要时也可在其后进行;审计则必须在送达审计通知书3日后实施。如果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进行审前调查, 存在的问题是,送达审计通知书是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发生审计法律关系的起点,若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力,无法保证审前调查的质量和深度。若将其改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后、正式审计前更加妥当。尤其是当前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仍是审计机关的第一要务,多数采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试审的办法开展审前调查,更应考虑将审前调查安排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后进行。
当然,两者共同之处也很多。最重要的是,无论审前调查还是审计,都是审计机关实施的,都应当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方针。审前调查也不可面面俱到、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若审前调查可以搞清楚的,达到了实施审计时的深度,应当取证,避免重复劳动,以有效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二、怎么样才算成功的审前调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审前调查搞得好不好,成功不成功,同样也有标准。成功的审前调查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圆满完成了审前调查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职责范围或经营范围,财务工作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重大会计政策选用及变动情况,以往接受审计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基本情况,做到有点有面,了解全面;应当收集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审计档案资料以及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做到收集完整、详略得当。了解收集情况充分满足制定审计实施方案需要。当前,在审前调查时间普遍要占到审计时间的三分之一、且多实行试审的情况下,对一些重点问题、重大问题、典型问题,还要做到解剖麻雀,基本达到审计取证的要求,为正式审计引申和扩大战果奠定基础。
二是制定出了重点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足以指导审计工作。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明确,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和评估的审计风险合理,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以及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切实可行。集中体现于实施审计时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没有走弯路、没有窝工、没有重大方向性调整,审计成果显著且多来源于审计实施方案。
三是从成本效率角度看,不仅审前调查遵循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人员和时间进行高效率的审前调查,而且在正式审计时审计组成员分工合理,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科学,能够充分保证集中力量突破重点的需要,能够迅速集中审计力量、审计时间,直奔主题和重点,节约时间,节省经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如何切实搞好审前调查
审前调查虽是审计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一样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打有准备之仗。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工作方法一样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方针,一样要从审计项目自身实际出发,严谨细致,讲求方法,注重质量、效率和效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贯彻好一个重要指导方针。即坚持将全面审计(调查),突出重点的重要指导方针贯穿始终。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是指导思想,也是工作方法;不仅领导要做到,每个审计人员在审计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到。全面调查不是蜻蜓点水,不是胡子眉毛一起抓,而是基于审前调查目的全面了解收集情况资料,有点有面。突出重点就是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围绕与审前调查目标相关的重大审计事项,深查细析,初步查清审计事项的来龙去脉。将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贯穿于审前调查始终,力戒打消耗战,力戒浅尝辄止,力戒走形式、走过场。现在相当一部分项目审计失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审前调查搞得不充分、不深入,流于形式,甚至不搞审前调查。
第二,要制定和执行好一个审前调查工作方案。如同战前侦察要有一个好的侦察方案,审前调查同样要制定一个好的工作方案。这个好体现在:它符合项目规模、性质的实际,对审前调查工作具有指导性,又具有操作性;对于审计实施能否有成果、有质量又有决定性影响。例如,对一个开发区优惠政策的审前调查,调查工作方案首先要明确调查的目的、任务和内容,就是要初步摸清该开发区设立的背景、发展的进程和现状以及该开发区在同类开发区中的位置和水平,优惠政策种类、幅度、涉及企业户数和规模,既要搞清绝对数,又要搞清相对数。在此基础上初步发现和查清突出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优惠政策以及发展中需要研究的问题,并从宏观的层面全面衡量该类问题属性,是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还是苗头性问题。其次要对实现调查工作目的、任务和内容做出人员、方法、步骤、技术保障、经费、时间等方面的符合项目实际的周密安排。现在多数审前调查采用试审的办法进行,更应重视审前调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第三,要组成好一个结构合理、力量精干的审前调查组。任何工作人才是第一位的,搞好审前调查也不例外。一个好的审前调查组时,一般应当是结合审计项目的性质和预计工作量,以及复杂程度和完成时限等,确定所需审前调查人员数量及知识结构,且搭配合理。既有组织领导型干部,又有审计业务骨干,还有计算机技术人员。对于一些较大的或新开展的审计项目,审前调查时,必要时可以打破处室界限,由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审计力量。调查中如有特殊需要,审计机关可从外部聘用专家。审前调查组配好配强了,搞好审前调查就有了强有力的人才、业务、技术保障。
第四,要坚持好一系列审前调查工作制度。由于审前调查多属试探了解性质的,集中集体智慧显得尤为重要。审前调查组应当建立和坚持好审前调查座谈、走访,收集资料范围、内容、重点、标准,调查工作日记、记录、底稿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调查组情况碰头分析讨论会议制度。每个成员都定期不定期及时讨论调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提高调查的效果。这样,才能以制度保障和促进审前调查工作的质量、效果。
第五,要形成好一个审前调查工作成果。检验审前调查成功与否,从审计工作全过程来讲,要看审计实施方案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审前调查最重要的一个成果就是形成调查结果报告或审计实施方案。以往不少审计机关不重视审前调查,不重视发挥审计实施方案指导审计实施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后,就把它搁置一边,审计凭经验,老套套,方案和审计两张皮,审哪算哪,结果造成审计实施方案执行的完整性不够,出现有的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审计实施只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审计不到位;还有的审计事项却超出审计实施方案所列的审计内容等情况。这些问题固然有审计人员存在认识误区、行为不规范等原因,审计实施方案本身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形成一个好的审计实施方案,不仅需要细致、深入、扎实的审前调查,而且需要重视和舍得投入人力、时间进行理性、宏观分析、归纳、提炼。要舍得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上下工夫,通过对比、剖析、鉴别、取舍,严格审定审计目标是否明确,审计范围是否适当,审计重点是否突出,重要性水平和风险评估是否恰当,审计方法是否适宜,审计步骤是否合理,审计人员分工是否科学,审计时间安排是否妥贴,审计成果开发利用是否充分等等内容,使审计实施方案真正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发挥其作为审计工作指南,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的作用。
开发利用是否充分等等内容,使审计实施方案真正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发挥其作为审计工作指南,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