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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的企业内部审计

来源: 《经济管理》·周占文 2003-05-08
普通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的自主权空前地扩大了。这就使企业内部审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企业内部审计将向何处去,自然而然地成了审计理论和实践界共同关心的一个大问题。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现实状况及分析

  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从开放搞活初期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经历了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曲曲折折,为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然而,不尽如人意处太多了。

  (一)主要表现

  1.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普遍存在着专职人员少的现象。不少企业都是象征性地安排一两个人,用于对外应付,企业内部审计几近形同虚设。

  2.兼职人员身份不恰当。不少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会计机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当会计,又当审计,自己审计自己。

  3.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审计科班出身的人少,改行的人多。

  4.效率低。一个企业一年审计三两个小项目,聊以塞责者太多。

  (二)根本原因

  造成上述局面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内部审计的先天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缺乏内在动力,企业内部审计是遵命建立。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是在政府干预下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出于企业的内在需要。建立企业内部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只是企业资产的经营者,而不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对企业内部审计没有主观要求,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性质、作用与职能认识不是,根本未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看成是企业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企业领导甚至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当做异己力量,不愿意也不敢配备精通业务的人员,目的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这样,一遇精简合并机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便首当其冲,成为牺牲品。

  2.企业内部审计的角色定位矛盾,一仆二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企业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的内设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审计法》规定,企业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这种双重身份,使许多企业把企业内部审计视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内线”和“坐探”。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得不到企业领导的信任,不容易了解到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内幕。企业内部审计一方面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受本单位行政领导,工资福利由本单位解决。业务工作的“外向型”与行政待遇的“内靠型”,使内审人员进退维谷,很难进入角色。

  3.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内部审计疏于指导,严重失职。大多数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态度是:“理论上重要,计划中次要,实际上不要”,导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上够不着天,下挨不着地”,像个没娘的孩子,只能自生自灭。

  二、对企业内部审计今后发展的思考

  在今天,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干预越来越少和企业自主权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审计还需要不需要;如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应该进行哪些必要的改革,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我认为:

  (一)企业内部审计需要存在

  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监督,而且是比较超脱的监督。国外有名言说:“无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当然,这里说的腐败是广义的,不只贪污是腐败,浪费也是腐败,没有生机也是腐败。组织规模越大,管理层次越多,就越需要监督。而现代企业的重要特点就是规模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多,这是企业内部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可以说,企业内部审计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的,是企业内部管理职能的分化。因此,企业需要内部审计,而且在新形势下,这种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企业内部审计角色地位必须单一化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要生存和发展,角色地位必须单一化。那种一仆二主的双重身份,貌似全面,其实,从根本上说,就是违背“管理命令必须统一”这一条最基本的管理原则的。这就是说,企业内部审计这一个下级只能有一个直接上级。要么,是国家审计机关;要么,是企业领导;否则,它将无所适从,也将一事无成。这是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不太长的历史给我们的教训。

  (三)企业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最好是企业

  目前有一种说法,企业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应该是国家审计机关。持这种说法的人主张:下一步,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转变为同级政府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受政府委托对所在企业实施审计监督、对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我认为,这样做没必要。这种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少了不行;人多了不经济,成本太高。再说,它也根本无法取代企业外部审计。因此,我主张,割断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与同级政府审计机关的上下级关系和企业外部审计的必然联系,只接受本企业的领导,只对本企业领导负责。

  (四)企业内部审计只对企业管理者负责

  企业内部审计对本企业领导负责,还存在一个是对监事会负责,是对董事会负责,还是对总经理负责的问题;也就是说,是直接对所有者(投资者)负责,还是直接对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有人主张,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企业重要的管理人员。首先,应该审查和评价公司法人财产经营者对多元投资者承担的经济责任,为外部审计提供审计信息;其次,应该审查和评价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承担的经济责任,以及各级经营对总经理的经营责任,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服务。这又制造了一种双重身份、双重角色地位的尴尬局面,与现在的企业内部审计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我主张,企业内部审计只对总经理负责,也就是对管理者负责;把对投资者负责的事统统交给企业外部审计去办。

  (五)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应该向监督控制型转变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主要手段,它的职能应当是监督控制型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988年7月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认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领导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审计目标包括要以合理的费用促进有效的控制系统”。我认为,企业内部审计必须在总经理领导下,独立于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层次之外,审查和评价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内部各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经济发达国家将企业内部审计看做一种企业内部对各种控制的再控制。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也应该向监督控制职能转变,加强内部控制,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六)企业内部审计不同于企业的其他管理

  企业内部审计不同于企业的其他管理,尽管它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审计过程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紧密结合,应该是对企业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对管理、控制的再控制。它帮助总经理做以下工作:审核评价企业财务信息及业务信息是否可靠、完整,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计划、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经营资产是否安全、完整,资源利用的经济性和效率性,重大经营决策及效果,整体经营效果或事业效果,等等。企业内部审计对企业负责,重在发挥它的特殊职能,强化以内部审计为主的自我约束机制。因为企业一旦违反财经法纪,将会受到国家制裁;一旦提供虚假报表,将会遭到企业外部审计否认,都要付出惨重代价。这样,企业内部审计真正成了企业内部管理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

  (七)企业内部审计需要开拓新领域

  企业内部审计不仅要审查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查处以权谋私、挥霍浪费、截留挪用等问题,而且还要从决策、技术、生产、流通等环节着手,按资金运动轨迹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追踪审查。要从查错防弊财务审计的圈子跨出来,进入供、产、销、人、财、物的广阔新领域:审计企业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各种资源和资金的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审核和评价各级经营者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要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

  197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内部审计师职责说明书》就指出:“内部审计作为管理当局的一种服务,是组织内部审核经营活动的独立评价行为”,并为内部审计师增加了一项新的职责,即“提出改善经营的建议”。因此,企业内部审计要适应企业竞争形势的要求,面向未来,以提升企业价值为目的,把工作重点逐渐放到富有建设性的管理审计上来。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应该由以监督为主变为以服务为主,由以财务审计为主变为以管理审计为主。

  总之,只有这样,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才能由“内线”、“坐探”、“警察”,变成企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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