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审计主体看审计师的独立性
来源: 市场报·曲莉
2002-10-04
普通
一段时间来,美国的安龙、世界通信、施乐等国际大公司相继曝出假账丑闻,以美国安达信为代表的会计公司成为全球焦点,由此引发了对审计师的独立性问题的讨论。
独立性是一切审计工作的灵魂,是审计的本质。独立性是指审计师能够公正不倚地进行调查与报告的一种状态。独立性分为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所谓“实质独立性”主要指审计师的一种精神态度,即在工作中不使自己的判断受他人左右,不受个人偏见与杂念的影响,完全客观公正地形成审计意见。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主要指审计师的一种社会形象,即审计师在组织地位与客户关系方面独立于会计报表编制人,从而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在我国,审计主体形式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由于审计主体的不同,他们对独立性的理解和规定也各自不同。国家审计主体强调组织上的独立,人员上的独立,工作上的独立和经费上的独立;社会审计主体强调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以公正无私的心态发表审计意见,同时还必须在第三者面前显现出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内部审计主体则强调对审计人的独立。在此我们脱离开审计主体形式来看审计师的独立性。
一、完善规则保证审计师的独立性从近期国内外证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来看,审计师的独立性问题倍受关注。目前在相当多的情况下,会计公司随着会计事务范围的扩大,现在承担的不仅仅是审计业务,还要做咨询。也就是说,会计公司在为某个企业或公司做审计的同时,还担任该企业或公司投资、金融服务的咨询工作,并且会计公司收入的很大部分是靠咨询。由于两者的利益相连,会计公司及审计师的独立性就很难保证。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为审计客户编制会计报表,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等。我国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对独立性有明确规定,但比较原则,缺乏具体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主要依赖会计报表判断投资风险,在投资机会中作出选择。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在新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要求,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不能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会计师事物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当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消除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承接业务或解除业务约定。因此,我国还应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尽快出台包括独立性在内的具体准则和规范指南,通过外部监督下更加严格的质量控制与职业纪律来保证独立性的履行。2002年7月,上市公司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报先后被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审报报告,被戴上“ST”帽。在一定程度上,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让人们对审计师的独立性及独立性原则有了新的认识。
二、重视审计师独立性的核心———完整性和客观性
控制审计师独立性的规定,也不仅仅在于其规则,更重要的在于重视独立性的核心问题———审计的完整性、客观性。这三项原则可以看作审计的基础,它们是紧密联系的。强调独立性是为了保证审计的完整性和客观性,独立性是条件,而完整性和客观性是目的。
审计师在进行的任何一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活动中,是否都能维护其完整性和客观性?当审计师置身于某人向你支付工作和咨询的薪酬、或受雇于某组织、或正在为某公司服务而该公司受雇于一个外部资源、综合资源基于此类的机构,那审计师也就处在左右为难的境地。关于审计师的独立性规则是毫无疑问的,当强化其独立性规则时,廉洁能避免出现安龙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失败。那又是什么使得审计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没有注意到或没有畅所欲言地说出最终导致安龙公司跨掉的种种原因呢?当会计公司和审计师从非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中获得的收入和利润的数额巨大并远远大于审计费用时,当会计公司和审计师的利益和它所服务的企业或公司紧密相连时,审计师在阐述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时还会站在维护客观性的立场上吗?我们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准则中关于完整性和客观性的原则。
保持审计完整性和客观性的基本要求是:
(1)对审计涉及的所有事项都应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允许存在偏见、偏袒。
(2)在审计准备过程中,审计师应对选择何种审计技术,运用何种工作程序,对审计小组人员的分工等无偏见地加以控制。
(3)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师应对审查的范围、重点作出无偏见的安排。应完整、客观地收集证据,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聘请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对特定问题进行鉴定、向专家咨询或与非审计人员合作时,应确保不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审计师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考虑客观存在的事实及其影响和后果,按照收集的审计证据,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判断,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
独立性是一切审计工作的灵魂,是审计的本质。独立性是指审计师能够公正不倚地进行调查与报告的一种状态。独立性分为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所谓“实质独立性”主要指审计师的一种精神态度,即在工作中不使自己的判断受他人左右,不受个人偏见与杂念的影响,完全客观公正地形成审计意见。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主要指审计师的一种社会形象,即审计师在组织地位与客户关系方面独立于会计报表编制人,从而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在我国,审计主体形式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由于审计主体的不同,他们对独立性的理解和规定也各自不同。国家审计主体强调组织上的独立,人员上的独立,工作上的独立和经费上的独立;社会审计主体强调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以公正无私的心态发表审计意见,同时还必须在第三者面前显现出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内部审计主体则强调对审计人的独立。在此我们脱离开审计主体形式来看审计师的独立性。
一、完善规则保证审计师的独立性从近期国内外证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来看,审计师的独立性问题倍受关注。目前在相当多的情况下,会计公司随着会计事务范围的扩大,现在承担的不仅仅是审计业务,还要做咨询。也就是说,会计公司在为某个企业或公司做审计的同时,还担任该企业或公司投资、金融服务的咨询工作,并且会计公司收入的很大部分是靠咨询。由于两者的利益相连,会计公司及审计师的独立性就很难保证。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为审计客户编制会计报表,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等。我国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对独立性有明确规定,但比较原则,缺乏具体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主要依赖会计报表判断投资风险,在投资机会中作出选择。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在新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要求,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不能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会计师事物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当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消除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承接业务或解除业务约定。因此,我国还应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尽快出台包括独立性在内的具体准则和规范指南,通过外部监督下更加严格的质量控制与职业纪律来保证独立性的履行。2002年7月,上市公司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报先后被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审报报告,被戴上“ST”帽。在一定程度上,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让人们对审计师的独立性及独立性原则有了新的认识。
二、重视审计师独立性的核心———完整性和客观性
控制审计师独立性的规定,也不仅仅在于其规则,更重要的在于重视独立性的核心问题———审计的完整性、客观性。这三项原则可以看作审计的基础,它们是紧密联系的。强调独立性是为了保证审计的完整性和客观性,独立性是条件,而完整性和客观性是目的。
审计师在进行的任何一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活动中,是否都能维护其完整性和客观性?当审计师置身于某人向你支付工作和咨询的薪酬、或受雇于某组织、或正在为某公司服务而该公司受雇于一个外部资源、综合资源基于此类的机构,那审计师也就处在左右为难的境地。关于审计师的独立性规则是毫无疑问的,当强化其独立性规则时,廉洁能避免出现安龙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失败。那又是什么使得审计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没有注意到或没有畅所欲言地说出最终导致安龙公司跨掉的种种原因呢?当会计公司和审计师从非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中获得的收入和利润的数额巨大并远远大于审计费用时,当会计公司和审计师的利益和它所服务的企业或公司紧密相连时,审计师在阐述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时还会站在维护客观性的立场上吗?我们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准则中关于完整性和客观性的原则。
保持审计完整性和客观性的基本要求是:
(1)对审计涉及的所有事项都应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允许存在偏见、偏袒。
(2)在审计准备过程中,审计师应对选择何种审计技术,运用何种工作程序,对审计小组人员的分工等无偏见地加以控制。
(3)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师应对审查的范围、重点作出无偏见的安排。应完整、客观地收集证据,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聘请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对特定问题进行鉴定、向专家咨询或与非审计人员合作时,应确保不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审计师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考虑客观存在的事实及其影响和后果,按照收集的审计证据,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判断,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