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取证策略三则
来源:
2005-05-25
普通
审计业务取证是审计程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审计业务取证的成败,关系到审计监督能否揭露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能否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在多年的审计实践中,有三次巧妙地运用审计业务取证方法和策略,都取得了良好的审计效果,现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商。
审计取证与沟通 恰当有序部署
被审计单位的配合是审计业务取证的基础,但被审计单位故意拖延提供被审计资料和隐瞒有关经济事项,就会制约审计业务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直接影响整体审计工作进度。因此,科学地安排好审计取证与审计沟通的先后顺序,消除对方认为审计就是找碴的抵触思想,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在审计业务取证过程中,应避免随意发表“这是什么问题、那是什么问题”等不成熟的结论,应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或形成证据链相互印证之后,再就相关问题与对方公开沟通,以求达成共识。特别是在获取违规經济事项审计证据时,审计取证与沟通的恰当有序部署显得尤为重要,它能够减少不必要的取证麻烦,提高审计效率。
2003年,在某一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决算中,我们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费用进行了核实。经审查,发现项目所在地某县土地局收取征地款具体组成项目不详,征地拆迁费票据上仅有“征地款”总额320万元。经询问该单位征地经办人,县土地局没有出具征地款项目清单,只是在征地谈判时口头提到过由什么项目组成,不清楚是否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其金额。按照批复项目有关文件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属于行政划拨性质,免缴土地出让金,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为了征地拆迁费审计的重点。
审计组向局领导汇报了此情况,经批准,决定审计某县土地局收取征地款及其管理情况。审计组研究的取证策略是:进驻县土地局时,对于土地出让金征收问题事先不予提及,获得审计证据之后,再对是否应征收土地出让金进行沟通。在我们介绍此次审计的目的是搞清楚征地款总额的组成项目及金额后,该局局长亲自组织经办人向审计组提供相关资料和介绍征地情况。此时有一位审计人员插言道:“土地出让金收了没有?”该局长说:“我们给你们列出征地款组成项目清单。”我马上制止该审计人员继续说下去。当拿到经办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的征地款组成项目清单时,我们发现“土地出让金”一栏金额为31万元,就同县土地局沟通意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属于行政划拨性质,免征土地出让金,县土地局为什么还要收土地出让金呢?这时,县土地局局长及经办人员一下子紧张起来了,他们没有想到审计组是来查收违规土地出让金的!他们辩解道:“征用土地的单位是企业性质,因此要征收土地出让金。”我们告知:这是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且我们调查的另外一个该项目所在地某县,就是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免征土地出让金的。此时,看着我们手中的征地款项目清单,他们叹息道:“又损失掉31万元。”我们严正地指出:违规向企业乱收费,是国家财经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应当退还原缴款单位。
审计业务取证得如此顺利,得益于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同时,也是运用审计业务取证策略的成果。如果事先把土地出让金问题告知对方,再索取审计证据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被审计单位可能推辞说经办人外出未回或某些资料找不到,故意拖延时间,制造取证困难。
适时运用攻心策略
审计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财务票据存在疑点,但要审查清楚,需要外调取证。由于受到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的限制,可能会对一些金额较小的票据疑点,往往忽视或缺乏深究意识。但是,疑点票据金额虽小,有时会隐藏着严重的违规经济问题,不深查细究,就有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增加审计风险。如果采取恰当方法,适时地做好会计人员或经办人员的思想工作,使其说实话、道真情,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其关键点是:质疑要使对方无法做出合乎一般逻辑的回答,然后做思想工作,打消其思想顾虑。
2000年,在对某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中,我们偶然发现一张“收款收据”票据列示收费项目是“新生建档费每人50元”,经审核收费许可证,该校无此收费项目,应属于违规收费,但仅此50元新生建档费吗?审计组分析判断:该校当年内招收新生有1000多名,既然要收取新生建档费,应该是全部新生都交纳了此项费用,由此推断该校有可能存在账外设账情况,这张可疑票据可能是会计人员疏忽大意装订错误造成,会是这种结果吗?
审计组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方案:先放弃其他调查方法,据初步判断分析,会计人员在质疑时不能自圆其说,要适时地做好其思想工作。我们单刀直入地质问会计人员:“你校新招学生有1000多名,会计账目仅记录了1名学生的新生建档费50元,其他新生建档费在哪里?请实事求是地回答,对回答内容要负责任!”该会计人员当即查看了那张单据,就一言不发了。我们看到时机已成熟,就展开了攻心战,从怎样解脱会计人员责任、怎样区分会计人员应负责任和单位应负责任方面,做其思想工作。最后,该会计人员低声说:“让我想一想,明天回答。”我们考虑到不能急于求成,一旦对方拒绝回答,就会增加取证难度,所以同意了他的要求。第二天,会计人员主动地拿出了记录新生建档费和部分考务费、学费等总额达50多万元的账外账册。至此,该校违规账外设账完全被揭露出来了。
运用财务分析查找问题线索
审计业务取证如果仅就个别账目或个别事项去审查,不考虑财务报表项目之间的关联性,就有可能忽视掉重大违规经济问题。对被审计单位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损益和现金流量进行综合分析,可以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是揭示经济事项发生的重大变异情况和会计报表项目之间的平衡和关联关系,二是能够发现重大违规经济事项线索或避免遗漏重大经济问题,降低审计风险。需要注意的是:整体财务分析只起到审计导向和分析经济活动变化趋势的作用,不能直接作为违规经济问题的审计证据。审计取证要依据财务分析得出的问题线索,再深入细致地挖掘和认证,方能形成事实清楚、财务分析印证的审计证据链。
1998年,在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审计中,我们对某粮食局转拨粮食补贴款进行了审计核实。该粮食局将局机关经费与转拨的粮食补贴款合并一套财务账簿进行核算,收到和转拨粮食补贴款均通过“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核算。经审查这些粮食补贴款明细账户,发现存在部分粮食补贴款长期挂账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仅仅存在这个问题吗?
审计组研究认为:局机关经费同粮食补贴款合账核算,极易出现截流、挪用粮食补贴款现象,必须调整审计策略,进行深入分析和仔细挖掘。随后,我们对整套账目进行了财务状况分析,发现:该局银行存款有120万元,局机关经费呈现负结余,但是“其他应付款”账目中挂账未拨粮食补贴款有350万元,既使在局机关经费收支持平状态下,挂账款拨粮食补贴款额与存款数额相比较,显然存在粮食补贴款有200万元至300万元已经被挪用的嫌疑。但要认定挪用资金,必须说明资金挪用的去向,财务分析的结果,不能直接形成挪用粮食补贴款的审计证据,就此下结论尚早!
据此,我们又对财务账目的平衡关系进行了研究,财务平衡的原因是“其他应收款”账目挂账总金额为320万元,是资金最大的使用去向。我们决定把查证重点放在“其他应收款”项目的形成原因和资金用途上。通过核实“其他应收款”构成项目并同财务分析结果印证,发现“其他应收款”账目中对某商场投资90万元,对粮食期货公司席位费投资50万元,基建准备金挂账140万元,金额总计280万元属于截留、挪用粮食补贴款性质,其他长期挂账未拨粮食补贴款70万元属于滞拨性质,两者合计数额同“其他应付款”账目中挂账未拨粮食补贴款350万元相一致。
至此,审计业务取证快速、高效地完成了。
审计取证与沟通 恰当有序部署
被审计单位的配合是审计业务取证的基础,但被审计单位故意拖延提供被审计资料和隐瞒有关经济事项,就会制约审计业务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直接影响整体审计工作进度。因此,科学地安排好审计取证与审计沟通的先后顺序,消除对方认为审计就是找碴的抵触思想,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在审计业务取证过程中,应避免随意发表“这是什么问题、那是什么问题”等不成熟的结论,应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或形成证据链相互印证之后,再就相关问题与对方公开沟通,以求达成共识。特别是在获取违规經济事项审计证据时,审计取证与沟通的恰当有序部署显得尤为重要,它能够减少不必要的取证麻烦,提高审计效率。
2003年,在某一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决算中,我们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费用进行了核实。经审查,发现项目所在地某县土地局收取征地款具体组成项目不详,征地拆迁费票据上仅有“征地款”总额320万元。经询问该单位征地经办人,县土地局没有出具征地款项目清单,只是在征地谈判时口头提到过由什么项目组成,不清楚是否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其金额。按照批复项目有关文件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属于行政划拨性质,免缴土地出让金,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为了征地拆迁费审计的重点。
审计组向局领导汇报了此情况,经批准,决定审计某县土地局收取征地款及其管理情况。审计组研究的取证策略是:进驻县土地局时,对于土地出让金征收问题事先不予提及,获得审计证据之后,再对是否应征收土地出让金进行沟通。在我们介绍此次审计的目的是搞清楚征地款总额的组成项目及金额后,该局局长亲自组织经办人向审计组提供相关资料和介绍征地情况。此时有一位审计人员插言道:“土地出让金收了没有?”该局长说:“我们给你们列出征地款组成项目清单。”我马上制止该审计人员继续说下去。当拿到经办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的征地款组成项目清单时,我们发现“土地出让金”一栏金额为31万元,就同县土地局沟通意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属于行政划拨性质,免征土地出让金,县土地局为什么还要收土地出让金呢?这时,县土地局局长及经办人员一下子紧张起来了,他们没有想到审计组是来查收违规土地出让金的!他们辩解道:“征用土地的单位是企业性质,因此要征收土地出让金。”我们告知:这是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且我们调查的另外一个该项目所在地某县,就是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免征土地出让金的。此时,看着我们手中的征地款项目清单,他们叹息道:“又损失掉31万元。”我们严正地指出:违规向企业乱收费,是国家财经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应当退还原缴款单位。
审计业务取证得如此顺利,得益于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同时,也是运用审计业务取证策略的成果。如果事先把土地出让金问题告知对方,再索取审计证据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被审计单位可能推辞说经办人外出未回或某些资料找不到,故意拖延时间,制造取证困难。
适时运用攻心策略
审计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财务票据存在疑点,但要审查清楚,需要外调取证。由于受到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的限制,可能会对一些金额较小的票据疑点,往往忽视或缺乏深究意识。但是,疑点票据金额虽小,有时会隐藏着严重的违规经济问题,不深查细究,就有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增加审计风险。如果采取恰当方法,适时地做好会计人员或经办人员的思想工作,使其说实话、道真情,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其关键点是:质疑要使对方无法做出合乎一般逻辑的回答,然后做思想工作,打消其思想顾虑。
2000年,在对某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中,我们偶然发现一张“收款收据”票据列示收费项目是“新生建档费每人50元”,经审核收费许可证,该校无此收费项目,应属于违规收费,但仅此50元新生建档费吗?审计组分析判断:该校当年内招收新生有1000多名,既然要收取新生建档费,应该是全部新生都交纳了此项费用,由此推断该校有可能存在账外设账情况,这张可疑票据可能是会计人员疏忽大意装订错误造成,会是这种结果吗?
审计组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方案:先放弃其他调查方法,据初步判断分析,会计人员在质疑时不能自圆其说,要适时地做好其思想工作。我们单刀直入地质问会计人员:“你校新招学生有1000多名,会计账目仅记录了1名学生的新生建档费50元,其他新生建档费在哪里?请实事求是地回答,对回答内容要负责任!”该会计人员当即查看了那张单据,就一言不发了。我们看到时机已成熟,就展开了攻心战,从怎样解脱会计人员责任、怎样区分会计人员应负责任和单位应负责任方面,做其思想工作。最后,该会计人员低声说:“让我想一想,明天回答。”我们考虑到不能急于求成,一旦对方拒绝回答,就会增加取证难度,所以同意了他的要求。第二天,会计人员主动地拿出了记录新生建档费和部分考务费、学费等总额达50多万元的账外账册。至此,该校违规账外设账完全被揭露出来了。
运用财务分析查找问题线索
审计业务取证如果仅就个别账目或个别事项去审查,不考虑财务报表项目之间的关联性,就有可能忽视掉重大违规经济问题。对被审计单位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损益和现金流量进行综合分析,可以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是揭示经济事项发生的重大变异情况和会计报表项目之间的平衡和关联关系,二是能够发现重大违规经济事项线索或避免遗漏重大经济问题,降低审计风险。需要注意的是:整体财务分析只起到审计导向和分析经济活动变化趋势的作用,不能直接作为违规经济问题的审计证据。审计取证要依据财务分析得出的问题线索,再深入细致地挖掘和认证,方能形成事实清楚、财务分析印证的审计证据链。
1998年,在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审计中,我们对某粮食局转拨粮食补贴款进行了审计核实。该粮食局将局机关经费与转拨的粮食补贴款合并一套财务账簿进行核算,收到和转拨粮食补贴款均通过“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核算。经审查这些粮食补贴款明细账户,发现存在部分粮食补贴款长期挂账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仅仅存在这个问题吗?
审计组研究认为:局机关经费同粮食补贴款合账核算,极易出现截流、挪用粮食补贴款现象,必须调整审计策略,进行深入分析和仔细挖掘。随后,我们对整套账目进行了财务状况分析,发现:该局银行存款有120万元,局机关经费呈现负结余,但是“其他应付款”账目中挂账未拨粮食补贴款有350万元,既使在局机关经费收支持平状态下,挂账款拨粮食补贴款额与存款数额相比较,显然存在粮食补贴款有200万元至300万元已经被挪用的嫌疑。但要认定挪用资金,必须说明资金挪用的去向,财务分析的结果,不能直接形成挪用粮食补贴款的审计证据,就此下结论尚早!
据此,我们又对财务账目的平衡关系进行了研究,财务平衡的原因是“其他应收款”账目挂账总金额为320万元,是资金最大的使用去向。我们决定把查证重点放在“其他应收款”项目的形成原因和资金用途上。通过核实“其他应收款”构成项目并同财务分析结果印证,发现“其他应收款”账目中对某商场投资90万元,对粮食期货公司席位费投资50万元,基建准备金挂账140万元,金额总计280万元属于截留、挪用粮食补贴款性质,其他长期挂账未拨粮食补贴款70万元属于滞拨性质,两者合计数额同“其他应付款”账目中挂账未拨粮食补贴款350万元相一致。
至此,审计业务取证快速、高效地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