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质量控制刍议
来源: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扉、顾西涛
2003-02-01
普通
执业质量控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规定,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体会,试就执业质量控制谈几点肤浅认识。
执业质量控制存在“十重、十轻”
《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规则》自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发布至今已施行五年。随着认识的深化和实践的丰富,事务所对执业质量控制普遍较为重视,制订了质量控制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有不少事务所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具体可概括为“十重、十轻”:
1.重形式,轻落实。对制定执业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可谓重视,但在实际执行中水份大,检查落实少,实际流于形式。
2.重单项,轻全面。对影响比较大的单个项目质量控制抓得紧,而对全面执业质量控制工作做得不深不细,随意性大。
3.重能力,轻职业道德。在工作委派上考虑胜任能力多,考虑职业道德素质少;在人员培训中注重业务训练,对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力。
4.重一线,轻二线。在人员配备和分工上把所谓的能人、强人放到一线,而把其他人员摆在与质量控制相关联的二线。
5.重收益,轻投入。着重集团效益和个人收入,而对执业质量控制建设投入少,舍不得花功夫、用气力。
6.重数量,轻质量。在业务集中期间,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常常疲于应付、草率从事,不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办理业务,降低了执业质量。
7.重操作,轻督导。满足于助理人员能适应实际工作,督导人员对实施项目事前、事中检查指导少,往往等出了问题才予以督查。
8.重经验,轻制度。督导人员习惯于凭执业经验和专业判断处理问题,人为因素大,而不善于运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质量管理与控制。
9.重终结,轻过程。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到位,往往等审计终结时统一把关算总账,但因为时过境迁,取证难度加大。
10.重实施,轻研讨。满足于一般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执行,对如何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控,缺乏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执业质量控制水平提高不大。
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
1.思想认识模糊。质量意识、风险意识不强,对执业质量控制的意义认识不足,思路不清,没有当作事务所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内容紧抓不放,甚至看成无足轻重、费时费力的一般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感。
2.经济利益影响。指导思想上片面追求低成本高收益,只顾“现得利”,不愿多投入;工作上,抢时间、争速度、搞突击,不想在质量控制上用力气,致使一些业务项目粗制滥造。
3.无序竞争造成。由于会计市场的有限性和竞争的无序性,一些事务所为求生存往往不择手段抢地盘、争客源,以降低质量标准满足客户需要,无暇顾及或无法实施执业质量控制。
4.风险意识淡薄。一些从业人员对执业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转移风险认识不足,对执业质量控制缺乏紧迫感,对风险防范缺少警觉性,有时工作疏忽,得过且过。
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建议
1.抓住根本点,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控制执业质量。这是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根本途径。一要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人员定岗定位,任务、职责、待遇具体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确立责任追究制,构建与新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二要营造秩序井然的内部运作环境,变人治为法治,用规章制度规范和管理事务所的工作,尤其是民主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等,既保障有章可循,又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主动性,防止消极负面影响。三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各项条款的全面落实。
2.抓准切入点,承接业务要谨慎,防止客户风险转移。这是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重要方法。一要对客户的主要情况,包括历史情况、发展情况、社会声誉、委托目的等要有基本的了解和评估,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客户要慎重。二应按要求签好业务约定书。三是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四要推行“双承诺制”,即客户向事务所保证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从业人员向事务所保证依法、客观、公正执业,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3.抓好关键点,即对单个项目实行全过程控制。这是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关键所在。执业质量不是空洞抽象的,而是体现在审计报告的每一个标点符号、每一个数字等等细枝末节中。因此,对每一个业务项目都必须从基础抓起,从头严起,按操作规程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做好。同时,要严格三级复核制,各级都应具体明确复核内容和承担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确保每一个审计项目的每一个环节自始至终都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4.抓实着力点,完善督导机构,加强督导力度。这是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决定因素。一要加强和设立督导机构,强化督导力量,把职业道德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督导岗位上。二应加大必要的经费投入,为督导人员提供工作便利。三要加强指导、检查、监督的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主任会计师必须对执业质量控制负总责,总结经验教训,掌握规律,提高水平,不能抓而不紧,更不能放任自流。
执业质量控制存在“十重、十轻”
《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规则》自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发布至今已施行五年。随着认识的深化和实践的丰富,事务所对执业质量控制普遍较为重视,制订了质量控制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有不少事务所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具体可概括为“十重、十轻”:
1.重形式,轻落实。对制定执业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可谓重视,但在实际执行中水份大,检查落实少,实际流于形式。
2.重单项,轻全面。对影响比较大的单个项目质量控制抓得紧,而对全面执业质量控制工作做得不深不细,随意性大。
3.重能力,轻职业道德。在工作委派上考虑胜任能力多,考虑职业道德素质少;在人员培训中注重业务训练,对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力。
4.重一线,轻二线。在人员配备和分工上把所谓的能人、强人放到一线,而把其他人员摆在与质量控制相关联的二线。
5.重收益,轻投入。着重集团效益和个人收入,而对执业质量控制建设投入少,舍不得花功夫、用气力。
6.重数量,轻质量。在业务集中期间,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常常疲于应付、草率从事,不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办理业务,降低了执业质量。
7.重操作,轻督导。满足于助理人员能适应实际工作,督导人员对实施项目事前、事中检查指导少,往往等出了问题才予以督查。
8.重经验,轻制度。督导人员习惯于凭执业经验和专业判断处理问题,人为因素大,而不善于运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质量管理与控制。
9.重终结,轻过程。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到位,往往等审计终结时统一把关算总账,但因为时过境迁,取证难度加大。
10.重实施,轻研讨。满足于一般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执行,对如何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控,缺乏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执业质量控制水平提高不大。
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
1.思想认识模糊。质量意识、风险意识不强,对执业质量控制的意义认识不足,思路不清,没有当作事务所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内容紧抓不放,甚至看成无足轻重、费时费力的一般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感。
2.经济利益影响。指导思想上片面追求低成本高收益,只顾“现得利”,不愿多投入;工作上,抢时间、争速度、搞突击,不想在质量控制上用力气,致使一些业务项目粗制滥造。
3.无序竞争造成。由于会计市场的有限性和竞争的无序性,一些事务所为求生存往往不择手段抢地盘、争客源,以降低质量标准满足客户需要,无暇顾及或无法实施执业质量控制。
4.风险意识淡薄。一些从业人员对执业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转移风险认识不足,对执业质量控制缺乏紧迫感,对风险防范缺少警觉性,有时工作疏忽,得过且过。
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建议
1.抓住根本点,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控制执业质量。这是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根本途径。一要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人员定岗定位,任务、职责、待遇具体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确立责任追究制,构建与新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二要营造秩序井然的内部运作环境,变人治为法治,用规章制度规范和管理事务所的工作,尤其是民主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等,既保障有章可循,又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主动性,防止消极负面影响。三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各项条款的全面落实。
2.抓准切入点,承接业务要谨慎,防止客户风险转移。这是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重要方法。一要对客户的主要情况,包括历史情况、发展情况、社会声誉、委托目的等要有基本的了解和评估,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客户要慎重。二应按要求签好业务约定书。三是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四要推行“双承诺制”,即客户向事务所保证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从业人员向事务所保证依法、客观、公正执业,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3.抓好关键点,即对单个项目实行全过程控制。这是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关键所在。执业质量不是空洞抽象的,而是体现在审计报告的每一个标点符号、每一个数字等等细枝末节中。因此,对每一个业务项目都必须从基础抓起,从头严起,按操作规程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做好。同时,要严格三级复核制,各级都应具体明确复核内容和承担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确保每一个审计项目的每一个环节自始至终都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4.抓实着力点,完善督导机构,加强督导力度。这是搞好执业质量控制的决定因素。一要加强和设立督导机构,强化督导力量,把职业道德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督导岗位上。二应加大必要的经费投入,为督导人员提供工作便利。三要加强指导、检查、监督的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主任会计师必须对执业质量控制负总责,总结经验教训,掌握规律,提高水平,不能抓而不紧,更不能放任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