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审计风险的几个易发环节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风险是制定审计计划、执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等时必须加以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会计报表审计集中在每年的1至4月份,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一段时间是“大忙季节”。由于人手紧张,审计工作中往往存在不分主次轻重,忙于“抄账”,有的通宵审计,缺少职业判断,应付完成审计程序,这样很容易留下执业风险。笔者认为,可以多关注以下一些审计风险易发环节。
销售业绩与生产规模不匹配情况下的审计风险
有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主营业绩欠佳,经营难以为继,但公司为了不使会计报表太难看,便设法虚增销售收入,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以期公司业绩一次性得到改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不能仅停留在检查财务报表、账册、凭证上,还要关注企业的规模,分析相关数字的可比性。
非合理交易和非货币交易中的审计风险
在上市公司面临连续三年亏损遭“摘牌”和要达到配股资格的双重压力下,有些地方政府往往帮助上市公司通过不等价交换的资产转让及置换、税费返还、补贴收入与非合理交易方式改善报表形象。一是转让土地、股权等收益,这些收益并无现金流入,与应收账款同时增加的只是账面转让利润;二是对无法收回的投资和拆借资金仍然确认为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三是购买母公司优质资产的款项记入往来账中,且不计利息及资金占用费,上市公司既获得了优质资产的经营收益,又无须支付任何代价。如果该公司非货币性收入所占比例过高,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这些交易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在确认大额无现金流入的收益时,应考虑谨慎性原则。
与关联企业往来中的审计风险
部分上市公司常利用关联方购销、转嫁费用负担等手段调节其报告业绩。如以低价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高价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无偿占用关联方的资产; 集团公司将获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以低收益形式让上市公司托管,以填充上市公司利润; 上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因无须合并报表,因而不必以对外销售作为最终的销售实现。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销售收入会因此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和利润亦相应增加; 而对于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来说,则是应付账款和存货的增加。如注册会计师忽视对这些企业关联方交易的检查和披露,就有可能承担不必要的审计风险。
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计风险
企业利用会计政策变更操纵会计报表和利润的常用手法有 : (1)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如延长折旧年限、降低折旧率,可以收到降低当期费用与高估资产价值的双重效应。(2)潜亏挂账。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待摊费用、开办费及待处理财产损失属不良资产,系利润的抵减项,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当期业绩,往往不作摊销处理而长期挂账,以虚增资产和利润。(3)利息资本化。按现行制度规定,生产经营性利息应计入当期损益,属在建工程利息记入固定资产价值。但一些上市公司故意混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利息资本化而虚增资产价值和当期利润。(4)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伸缩。企业根据报告资产和收益水平高低多寡的需要,调节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如果企业会计政策变更明显不合理,而注册会计师又不表示不同意见,则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规范融资行为中的审计风险
按照国家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有的上市公司,筹集大笔资金,又不知道怎么使用,于是就乱存乱放,各种非法融资行为应运而生。随着国家加大整顿金融秩序的力度,非法融资行为将逐步暴露,对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密切关注。
客户屡次变更事务所和委托时间的审计风险
有的上市公司为了让虚假财务报告蒙混过关,最为简便的手段是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以苛刻的时间要求提供审计报告,使注册会计师没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审计工作。对以上情况注册会计师应保持高度警惕。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审计局 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