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审计
一、盈余管理的涵义
在会计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盈余管理定义,按照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普的定义,盈余管理实际上就是旨在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而另一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认为盈余管理是“在GAP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随着人们对盈余管理认识和研究的深入,盈余管理有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概念,根据研究分析,我们认为: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
这个定义的几方面值得讨论。第一,管理当局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实施职业判断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为了对大量的未来经济事项,诸如长期资产的预期寿命和残值、递延税款、坏账损失及资产减值进行估计,都需要职业判断。为了报告同一经济业务,管理当局也必须在被允许的会计方法之间(诸如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存货成本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作出选择。管理当局必须在确认或递延支出(诸如研究与开发费用、广告费和维修费用)之间进行选择。最后,他们必须决定如何规划公司交易,例如,可通过规划公司合并使之符合权益入股法或收买法,通过规划租赁契约将租赁负债在表内列示或表外披露,通过规划股权投资以避免或编制合并报表。第二,定义认为盈余管理的目标是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如果管理当局认为利益关系人无法发现其盈余管理行为时,则会发生盈余管理。如果管理当局掌握了外部利益关系人根本无法掌握的信息,以致盈余管理不可能被外界所识破,因而会发生盈余管理。再者,利益关系人可能会预期(并容忍)一定程度的盈余管理。
二、实证分析盈余管理的动机
盈余管理的动机对盈余管理的产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没有特定的动机,管理当局就会本着公允地反映经营业绩的原则进行职业判断,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有:
1、资本市场动机,即融资(圈钱)动机。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股票前,证监会要求公司需三年盈利,为了能使公司上市并使公司股票有一个理想价位,管理当局必须进行财务包装,高估企业盈余。在配股阶段,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净资产盈利率达到6%才能配股,由于配股资格的获得直接影响上市公司有续资金的注入,投资项目规模的扩张,能否获得配股资格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就非常重要,因此公司存在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以取得配股资格。同样,为了维持上市资格,上市公司在经营不力,面临因连续三年亏损而摘牌时,也可能通过盈余管理,先摊多转费用,为第三年“转亏”做准备,以避免摘牌。为了避免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证监会的管制,亏损公司常在亏损年度及其亏损前后年度普遍采用应计利润项目管理调增或调减收益。
2、契约的推动。在构成企业的契约关系中,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契约称为债务契约。在订立债务契约时,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企业经理层采取损害其利益的行为,如增加举债的规模,将借款用于风险较高的项目,发放大量现金股利,往往会在契约中订立一些保护性的限制条款,对一些重要的财务比率进行限定。企业为了获得债券人的贷款,在其财务报告数字违反或将要违反契约规定的限制性条款,便会通过盈余管理来降低违约风险。
3、树立公司股票形象,进行二级市场炒作(操纵价格)。在二级市场上,有时机构投资者(庄家)与上市公司联手操作本公司股票。为了配合机构投资者建仓,企业就披露一些绩差消息,然后,再通过披露绩优消息,配合机构投资者出货。另外,也有可能通过盈余管理,向市场传递绩优信息,达到改善公众形象的目的。
4、其他动机。除了以上一些使管理人员产生盈余管理动机的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也在影响着内部管理人的行为,如避免政府干预、降低政治成本、监管动机、管理当局的业绩考核等。当报告盈余会影响监管层或政府官员的行为时,通过盈余管理,管理层可以促使政府放松管制。如微软公司由于突出的业绩受到了垄断指控,为此,微软采取了递延收益的盈余管理活动;当世界油价大涨时,各石油公司利润猛增,为了回避政府可能采取非常收入征税和各种管制措施,石油公司采取了程度不同的减少利润的措施。有些企业管理当局为了显示其经营业绩及树立良好的形象,也有粉饰财务报表,美化经营业绩的动机。
三、盈余管理的方法
盈余管理主要是一项会计行为,但其手段并不只局限于会计方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1、利用应计项目的管理。现行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产生了很多待摊项目和应计项目,企业可以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和递延确认费用来调增利润;反之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费用以降低当期盈余。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应计项目的确认将具有更大的弹性,从而给盈余管理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2、利用关联交易。关联方之间由于存在控制关系,往往不以公平价格进行交易,为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盈余管理的空间。企业与关联方之间采用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的价格进行交易,以达到提高或减少企业收入的目的。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或是将企业的一部分抽出来加以改制,因此,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有着唇齿相依、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来调节利润。
3、利用资产重组,以达到美化报表的目的。企业为了“美化”当期的业绩,可能进行一些有盈余的一次性业务。一次性冲销就是在会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把损失和费用在本期予以确认,以求在后续年度内实现较高的会计利润。如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将暂停或停止其上市资格,上市公司可在会计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在某年作巨额冲销,然后在后续年度连续盈利的盈余管理策略。
4、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最常见也是最原始的盈余管理方法。一般地说,由于企业及其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各不相同,对有些业务的处理,会计准则给了企业管理者一定的变通机会(如对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再加上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未给企业政策的“再选择”设定太高的“门槛”,能让企业获取额外的收益。这种高收益、低成本的机制驱使企业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四、我国上市公司审计风险点及审计策略
根据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四类上市公司基本存在管理舞弊: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的上市公司;业绩和股价波动厉害的上市公司;IPO(首次发行股票)及没有三分开的上市公司;全行业亏损或行业过度竞争的上市公司。同时,通过对上述盈余管理方法的分析,注册会计师在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时需找准审计风险点,如关联方交易,非常交易,非贷币性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会计方法及会计估计变更,期后事项与或有事项等都是重点审计领域。
盈余管理并不都是违规的或有害的,但是大规模的盈余管理会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注册会计师高质量的审计必须有能力辨析企业的盈余管理现象,并根据其程度提请投资者及相关利益者关注。美国证券市场的安然、世通财务丑闻及我国的“银光厦”、“郑百文”事件,都与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会计盈余操纵的漠视和无效监督,甚至与管理层勾结舞弊有很大关系,这些事件从实践的角度说明了盈余管理对外界判断审计质量的重要性。那么注册会计师该如何审计上市公司的管理舞弊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必须对盈余管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应深入了解客户及其经营情况,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行业的特点,以及通过与企业管理当局和内部职工的交流所获得的信息、被审计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和以前年度报表反映的信息来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盈余管理动机。如果发现企业生产能力严重闲置,存货异常增加,固定资产大量增加,关联方交易和非经常性交易所带来的利润占较大比重时,被审计单位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就更大。
2、要加强审计力度,提高不同盈余管理手段下的审计质量。针对经营性应计利润和非经营性应计利润,盈余管理的手段也有两种:一是日常经营活动中操纵产品收入和成本;另一种是通过一次性的非经营活动来操纵净利润。徐浩萍在2004年的实证研究结论表明:独立审计质量会受盈余管理手段的影响。对操纵非经营性应计利润的审计质量较高,而对操纵经营性应计利润的审计质量较低。为了提高操纵经营性应计利润的审计质量,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以专业怀疑的态度对被审计单位深入了解,衡量其内部控制结构是否健全,评估管理层的诚信,以确认其提供的有关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从而获得大量强有力、鉴别性强的内部财务信息。同时要不断提高相关的技术知识、环境知识和职业判断能力,使在不同的盈余管理手段下都能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3、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会计估计及变更,注册会计师要根据相关证据判断其合理性。虽然有个别估计及变更产生的差异并不重要,但这些差异的累计效果很可能超过重要性水平,综合起来很可能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及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例如有些企业对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作出变更或对其他应收款及关联方的款项由不计提改为计提坏账准备,这些都是应值得重点审计的内容。
4、要特别研究并解决注册会计师在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的制度安排问题。众所周知,独立审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然而,注册会计师却要看上市公司“内部人”的脸色吃饭,内部人可以轻易选择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出于种种私利,注册会计师往往屈从于被审计单位的意图,丧失其独立性,甚至发生审计合谋行为,试问这样的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因此,除了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外,应提高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难度与成本,设置必要的申报批准程序,而不仅仅是“备案与公告”而已。
5、审计人员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理论水平。审计质量的控制,最终还是要靠人来实现高质量的审计项目,要求有高素质的审计人才。因此,要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建立起“他律”和“自律”相结合的职业道德规范模式,将社会责任作为职业道德规范的最高原则;进行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同时,要提高风险意识,对有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的公司要持谨慎态度,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和自身的发展,要揭示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
「参考文献」
1、Paul M.Healy and James M.Wahlen,《盈余管理研究回顾及其对会计准则建设的启示》,《会计研究》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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