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若干思考
审计成果是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在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充分
履行审计职责的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绩。审计成果可以存在于审计工作之中,也可以通过音像、书面等形式表现出来。考虑到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本文只探讨以书面形式表现的审计成果。
一、表现审计成果的主要书面形式
(一)审计成果体现在反映审计结果的外行审计法律文书之中
《北京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执行情况反馈办法》列示,审计结果包括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等审计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
上述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文书所确定的内容,不是一般的审计工作结果,而是通过规范具体行为,对社会经济、法制建设起到了明确的推动作用。因此,审计结果的外行审计文书一经发生法律效力,所反映的内容即形成审计成果。
(二)审计成果体现在向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政府报送的各种上行审计文书以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的书面材料之中
反映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审计成果的上行文书,是下级审计机关向上级审计机关或者向本级政府汇报和反映工作情况使用的审计文书,大致包括专题报告、情况反映、审计信息、审计结果报告以及按《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所使用的公告等新闻体裁的书面材料等等。
依据《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第五条“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必须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批准;涉及重大事项的,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属于政府行政。本文将按照一定组织程序向社会公布审计事项,使用的消息、公告等新闻体裁的审计文书,定位于 “上行文书”之列一并考虑。
上述报告、信息、公告不具备强制功能,是通过反映的事实、披露的情况以及提炼的观点看法,来服务政府、人大,导向社会舆论,达到规范和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这类文稿一经使用者采用,所反映的内容以及文稿本身,即形成审计成果。
因为,专题报告、情况反映、审计信息不是照搬照抄审计事实、结果,而是对事实、结果的选择、挖掘、深化。所以,一旦文章内容成为审计成果,文章本身的劳动价值就体现出来,一并成为审计成果。
(三)审计成果体现在不涉及重大事项的消息、通讯、案例故事、问题研究等体裁的稿件之中
所谓“不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新闻稿件;二是以经过组织程序向社会公布的审计事项为素材,进行的纵深报道;三是通过总结归纳具体审计事项或者对审计事项所涉及的经济、法律等方面有待完善之处进行分析探讨、形成看法观点,写成的文稿。
这类文稿没有特定的读者,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起着推动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的作用。稿件一经面世,所反映的内容以及文稿本身即形成审计成果。
(四)审计成果体现在向社会或者向相关单位介绍审计工作成绩、经验的各种稿件、文献之中
工作成绩是经过一定程序和标准确认的各类审计成果,工作经验是指导工作取得成绩或者从成绩中提炼、具有规律性的思想观点、方法程序。
因为,这类文稿反映的是已被确认的成果和创造成果的经验,具有明显的告知性。所以,其主要作用是宣传成果、介绍经验、扩大影响。文稿一经面世或者得到相关单位认可,便形成衍生性审计成果。
以上四类以文字形式反映的审计成果,构成了审计成果的一般外延。据此,可以归纳审计成果的特征。
二、审计成果的特征
特征,是事物的存在反应。把握审计成果的特征,可以正确地分析认识审计成果。通过对上述以书面形式表现的审计成果进行归纳比较,本文认为,审计成果具有规范性、创新性、效益性和依附性四个基本特征。
(一)规范性 规范性是由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决定的。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决,要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必须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规范履行审计职责,严格按照审计准则以及操作规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实施审计项目、取得审计资料、书写审计文书。
确认审计成果规范性特征,可以按照基本审计准则、审计作业规程等规范性要求,制定审计成果的评价标准,使审计成果与业务工作紧密相关。
(二)创新性 创新性是由前进与发展的基本要求决定的,是成果区别于结果的显著标志。审计成果应当在审计工作的管理与组织、技术与方法、意见与建议等方面,有所建树、有所突破、有所深化,而不应是因循守旧、重复模仿。
确认审计成果创新性特征,可以激励审计人员的上进心,促使审计人员保持拼搏进取、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使审计成果优质化建设与审计事业发展紧密相连。
(三)效益性 效益,通常由效率、效果、经济三方面因素构成。效益情况,是衡量一项审计工作结果是否成为审计成果以及成果是否优异的标准。
在效率方面,主要体现在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能够提前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以及本单位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披露、研究发现的问题,反映审计工作的情况、经验,研究总结审计工作的方法、规律等等。
在效果方面,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完成的审计项目、从事的具体工作,应当实现预期目标;报出的文字材料,应当得到决策部门或者使用单位的重视与采纳,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建设或者对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等等。
在经济节约方面,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应当制定科学的审计预算,合理调配、使用审计资源,充分发挥人、财、物的使用价值,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工作成绩等等。
确认审计成果效益性特征,可以明确审计成果质量的价值标准,把审计工作和科学管理紧密联系起来。
(四)依附性 审计成果依赖于一定的语言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甚至诸如再生性、衍生性的审计成果,其文字材料的形成过程,就是审计成果的产生过程。因此,依附于一定的语言文字形式,是审计成果的重要特征。
确认审计成果依附性特征,目的在于强调优化审计成果,必须优化表现与负载审计成果的诸如计算机操作以及相关文体制作的技术水平。
三、审计成果优质化的一般要求以及现状评价
审计成果具有以上四个基本特征,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就要在工作中满足这四个特征的规定性要求。因为,优化审计成果是审计机关一向致力实现的工作目标。所以,从实际工作中就可以看到我们在优化审计成果的进程中已经取得的成就,也可以看到有待努力的地方。
(一)规范性方面 规范性在审计工作中转化为制度化。制度化要求一切与审计工作有关的行为都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兵马未动,制度先行”。
北京市审计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把制度建设作为至关基础、至关全局、至关发展的大事来抓,三年以来修正、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业务、行政、人事、信息以及财务后勤等六个方面150多项管理制度规定,营造了持续发展北京市审计事业、创造优质审计成果的制度环境。
在审计业务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审计机关审计作业规程》、《北京市审计局审计项目执法责任制度》以及《北京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等 20多项制度规定。对审计方案编制与审批,审计日记、证据、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对审计报告的编审以及复合直至审计档案管理的业务工作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系统、到位的规范。明确了审计人员、组长、科长、处长乃至主管局长的审计执法权和相应的责任,完成了审计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不仅如此, 2004年北京市审计局还出台了《北京市审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这个用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基本行为的制度规定,不但完善了制度体系,还以制度建设的方式,明确了审计行为的基本道德准则。把道德的自律与制度的他律结合在一起,在先进的政治思想统领下,初步形成了以“思想政治为先导、道德建设为基础、制度保障做后盾”的发展态势,提出了解决机关思想道德建设易流于形式的有效办法。
(二)创新性方面 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要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发现、认识、运用规律,不断形成新的思想观点、推出新的办法措施,创造性地完成任务、解决问题等等。
近年来,北京市审计局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在审计工作组织管理、廉政建设、提高凝聚力、调动积极性等方面,不断推出新的思想观点、方法措施,形成了协调发展审计事业,优化审计成果的运行机制。
过去,分层次、分行业审计管理体制使市局与区县分局、分局与分局甚至分局业务科室之间在审计业务的组织与管理上,存在着计划不统一、步调不协调、信息难以共享、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不能满足市场化进程加快,决策部门需要相应的社会化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的要求。
市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突破传统束缚,创造性地用“审计工作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整合审计资源,安排实施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方案的全市性审计项目。胜利完成了非典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失业保险基金、综合环保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等大型审计项目,充分发挥了审计系统管理与组织的功能,充分发挥出审计成果的规模效应,扭转了体制性的被动局面,推动了北京市审计事业的协调发展。
在廉政建设、提高凝聚力战斗力、调动积极性等方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一体化管理,解决了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层皮的普遍性问题;同时,还提出人是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把事业与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事工作的核心职责和最终目标,并把人的能力提高和强化作为实现审计目标的第一保证;在工作中贯彻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鼓励成材、人尽其才的人力资源整合方针,把“以人为本”做到了实处。
这些办法措施与制度规范联合在一起,初步形成了优化审计成果质量、推动北京市全面发展审计事业的运行机制。
(三)效益性方面在现阶段,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要求项目审计结果满足《北京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在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方法、证据、工作底稿、审计日记、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决定、审计工作的行业禁忌、揭露问题或者提供线索以及审计过程、结果等方面有关效率、效果、经济节约的具体要求。
从过程管理的角度看,审计成果的效益性(也包括依附性),建立在规范性和创新性之上。也就是说,只要规范体系合理有效、体现出创新价值,就可以提高操作速度、降低失误概率和投入比重,效益性就会表现出来。还要强调指出,完整的规范体系不是单一的制度(即法律)规范,还包括思想规范和道德规范。
近年以来,北京市审计机关从夯实制度基础、不搞暗箱操作,到规范基本行为、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一体化,经历了一个用制度建设保证公平竞争、用思想道德建设带动业务工作的发展过程,焕发出广大审计人员实现自我价值、创造自我价值的工作热情。从各类报告、信息越来越频繁地得到上级单位重视,各类宣传稿件刊载数量越来越多以及市、区两级审计机关的社会威望越来越高等不争的事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在规范性、创新性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充分地从效益性上反映出来。
(四)依附性方面 优化审计成果,要求审计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以及各种审计作业文书和专用文体的制作要求,保证审计成果顺利产生。
现在,计算机辅助审计已经普遍使用,审计项目也已经实现全过程的“准则加模版”式的步骤化管理,除去提取谈话记录、现场情况记录等少数证据形式需要笔记外,基本上实现了计算机审计。作业过程规范化,大大降低了技术性失误概率,为实现审计目标和优化成果提供了保证。
另一方面,从近年《北京审计通讯》、《北京审计宣传文选》以及《北京市审计局优秀调研报告专辑》等集合审计成果的书籍、刊物,可以看到审计人员在把握问题特点、整理组织素材、进行分析研究、提炼观点看法等方面,已经普遍超出了撰写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的技术层次,基本上可以应对优化审计成果必须优化相关文体制作技术的要求。
四、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的思考
审计成果优质化,是一个前进与发展的概念。它是以当前水平为基准,相对于审计工作的一般结果而言的。因此,实现审计成果的优质化,是一项不断进取开拓、不断超越一般,树立新目标、取得新成就的动态工程。
(一)强调自我约束,发展规范成果,
所有规范的基础,是自我规范(即自我约束、自律等等)。自我规范,是道德规范的主要形式。计划体制时期,道德品质从属于思想政治,不用专门开展道德建设。现在,怎样行之有效地开展机关单位的道德建设,还是个悬而未决的普遍性问题。但道德水准,直接关系工作效率、效果,影响实现审计成果的优质化。有效开展道德建设,又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因此,我们要在已经取得的规范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地把道德建设-这一机关建设中的“弱项”抓起来。用建章建制规范道德建设内容;通过制度执行,维护道德环境;逐渐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形成健康有序以及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所必需的基本环境,巩固和发展我们来之不易的规范成果。
1、完善《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及其配套措施。以制度建设的形式,细致、到位地明确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特别是公共道德,在业务、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从而使审计人员了解道德规范的内容和标准,可以有的放矢地进行自我约束。
需要强调指出,自律,是基本行为规范。在审计工作中,自律就是自觉-自觉尊重或者不伤害他人正当利益、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自觉完成交办任务等等。自律还不是拼搏进取、还不是开拓创新。因此,光靠自律,还不能超出一般,也不能实现审计成果的优质化。但是,自律形成的工作环境、工作秩序,却是审计成果优质化所必需的。
2、严格制度管理,用制度建设推动和保证道德建设。制度规范可使审计人员在知晓各项行为准则之上,逐渐形成廉洁自律、勤奋工作、秉直公正、诚实守信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同时,制度规范也能够制止、威慑损人利己等伤害他人的不道德行为,清洁工作环境、维护工作秩序。
3、建立《思想品德考核制度》,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一体化”思想。把品德操守即自律,作为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再谈更高的精神和物质的追求。从根本上治理 “道德品质和政治表现脱节”等对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具有深层次消极影响的社会性问题。
(二)坚持自我比较,不断创新创优
优质的审计成果,要比审计工作的一般结果甚至一般成果更进一步。因此,在实现自律的基础上,可以把“创新与创优”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建立、不断实现具体的目标,把审计工作的成果不断的推向优化。同时,各级审计组织也应引导、鼓励、支持审计人员创新与创优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实现精神或者物质追求目标,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层皮”的问题。
1、克服成就观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与创优”目标。优化审计成果,客观上要求多多益善地创造工作成就。但成就越多,越容易自满、懒惰,影响新一轮创优。因此,要不断克服成就观念、放下成就包袱,从自己的条件和环境出发,不断的制定并且实现创优与创新目标。
首先,正确认识创新,讲求成果价值。对于自己来说,做没做过的、想没想过的事,都属于创新。但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需要的创新,要同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密相关,既不靠兴趣爱好、也不是心血来潮。因此,制定创新与创优目标,要满足切实可行和价值可取两方面要求。
切实可行,是创新创优应在自己本职、熟悉、有积累的业务、事项范围内进行;价值可取,是创新创优应考虑取得的成果是否有助于查处大案要案、确认大是大非,是否直取现行制度规定不足、针对机制体缺陷,是否可以解决组织管理、技术业务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是否可以开拓思路、总结经验、扩大影响等等。
第二,树立拼搏精神,贵在自强不息。既然是新,就不是重复、照抄。任何人的任何创新创优,都不是信手拈来都要经过拼搏努力。最原始的“创新创优”,当属前人的钻木取火。说起来容易,其实很难。因为木柴不被挤压摩擦到暴碎的那一瞬间,是不会迸出火花的。我们形成有创意的思想观点、选择做成有创意的项目、写成有创意的信息报告等等,都要经过“挤压摩擦”这个过程、都是积累与拼搏的结果。
第三,寻求组织支持,避免孤军奋战。理由有三,一是拓展思路、提高成果层次;二是有必要得到领导和组织的支持与认可;三是可以促进形成研究问题、交流探讨的好风气。
还要特别指出,一项审计结果转化成审计成果,有时还需要专职或者兼职的内部传媒人员或者有关资料、情况的管理人员积极、无私的配合。因此,各级审计组织应当选择公共服务精神强、品德正派的人在这些关键岗位工作,以提高审计成果产生的概率。
2、各级组织应当关注、倡导审计人员在完成规定任务-即自律基础上的创新创优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积极生动的实现审计成果优质化的工作环境。
一是继续贯彻“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鼓励成材、人尽其才”的人力资源整合方针,提高队伍的自律-即做好本职工作、完成规定任务的水平。
二是在高起点的基础上,关注、引导、支持创新创优活动。在完成规定项目或者任务基础上,组成“副产品研制小组”发掘基础素材,形成审计成果。
三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确认、推广先进人物和事迹。创造一个积极健康、高水平的审计成果优质化的工作环境。
3、跟进考核管理,把创新与创优成果作为业绩的考核内容。肯定审计人员创新创优的成果,把“政治学习”、“工作业务”、“廉政勤政”等方面各分成两个考核层次。
第一层次,是对属于自律范畴的诸如做好本职工作、执行廉政纪律等应知、应作的工作、事项进行评价验收,确认是否合格、称职等等。
第二层次,是把创新与创优取得的工作成果以及其他诸如无报酬加班加点、助人为乐等超出自律的工作表现,作为“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确认是否良好、优秀等等。
由此,创造一个自律基础上的健康、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促使审计人员保持旺盛的进取精神,不断的推进审计成果优质化进程。
(三)强化继续教育,讲求培训效果
近年,培训投入不断加大,但培训效果受下列因素影响,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首先,受到场地等条件限制,直接参加培训人数较少。其次,参加“初始培训”的人员较少再做“内部传达”,造成队伍把握、了解知识信息不均衡,也影响培训效果。最后,许多培训不进行考核验收,参加人员压力不大。鉴于以上影响影响培训效果和优化审计成果质量的情况,建议:
1、每次培训,都应进行相应的考核。针对应知、应会的内容和参加培训人员的具体情况,组织不同形式的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审计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
2、各级组织应当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参加初始培训的人员传达培训内容,把学到的东西传达给每一个审计人员;也可以利用音像录制等传媒方法,使每一个审计人员都了解必要的知识信息。
3、将上述办法、措施制度化,适应法制化管理和优化审计成果质量的要求
(四)完善效益评价指标,确定优质成果等级
现在,审计预算刚刚起步,审计项目评价还难以形成量化的考核
评价指标体系。因此,对于一项审计结果是否构成成果,以及成果的优异程度,还不能从经济效益的角度予以量化的评判。
建议加快完善审计预算管理,建立以职位和工作步骤为基础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制定量化的优质成果等级指标,把审计成果优质化纳入责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