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对于审计工作,已经走过了25年的历程,应该说大家都比较熟悉。但是由于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审计工作相应地要随之发生变化。所以,也可以说,要全面认识和了解审计工作,还是需要有一个过程。为此,我想围绕审计监督及今后发展方向从理论上结合我们新疆自治区审计厅的实践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审计监督的法律依据及主要原则
我国的审计监督主要是按照经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国家主席签发的《审计法》来开展工作的。《审计法》是1994年颁布、1995年正式实施、2006年作了新的修订。
《审计法》是根据《宪法》的规定,科学总结审计成熟经验与做法,并借鉴国外审计法律制度中的先进内容,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强化国家审计监督的一部国家法律。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审计法》为核心,以《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等行政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审计法律规范体系,这为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
现行的《审计法》全部内容共有七章五十四条,分别对审计体制、审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审计的重点内容和职能、审计的行为标准、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审计法》关于审计监督基本原则的规定,主要是如下四点:一是依法审计的原则。要求审计机关要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受政府委托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原则。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三是独立审计的原则。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四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新疆自治区审计厅25年也正是严格地遵照《审计法》的各项规定,实践着《审计法》认真地履行好审计监督的职责。
二、自治区审计工作的总体情况及今后的目标
(一)自治区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自治区各级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帮助配合下,在自治区的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担负起了重要的监督责任。目前,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设立审计机关110个,实有审计人员近2 200人。自2000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了20 730个单位(项目),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资金293.4亿元,应收缴财政资金17.83亿元。已经收缴财政10.2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减少财政补贴9 760万元,追回归还原渠道的资金5.9亿元。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50多起,已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5人。各级审计机关以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重点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审计监督,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
从审计工作的发展环境看,主要表现为:
1.审计监督制度在我区已全面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构健全,并且建立起一支专门的审计队伍,奠定了开展审计工作的坚实基础。
2.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重视并加强对审计工作领导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强化了审计的监督职能。
3.地方审计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近几年来,自治区已经相继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自治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审计工作程序》等一系列审计法规和规章,部分地、县也相继制定了一些审计规章,对推进依法审计,完善审计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面开展,并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了法定职责,开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受政府的委托向人大报告工作,不仅为人大审议、监督财政预算、决算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自觉接受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
5.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检查的意识和社会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随着审计工作和审计宣传的深入开展,正确认识和接受审计监督已经成为社会现实,“审计难,审计处理更难”的局面有了根本性的改观,并且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意见和决定落实执行率有了显著提高,审计监督促进部门单位改进工作,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成效显著。
6.审计工作部署和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已经开始实施,审计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取得新的进展。每年审计工作的重要部署审计机关都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一些事关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审计已经开始公开向社会发布审计公告。近两年来,审计厅和部分地、县审计机关已经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南疆抗震救灾资金的审计及时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从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方面看,主要体现在:
1.坚持财政审计的主导地位,围绕推进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发挥积极的作用。
2.开展对各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经常性审计,促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秩序。
3.强化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具体包括教育、扶贫、社会保障、水利、交通、抗震安居以及国债资金等,确保各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4.深入开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先后审计了电力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公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严肃查处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促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5.加强对重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促进国有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改革的健康进行。
6.稳步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截止目前,根据中央五部委的工作部署,审计对象已经由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扩大到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并且由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扩大到乡、县、地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员。
(二)关于今后的审计工作
2006年,审计署下发了《2006~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审计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我们结合新疆自治区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作出了安排和部署。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提出了以下任务、目标和要求:
1.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继续坚持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治理商业贿赂,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
——全面推进效益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效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
2.审计内容和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
——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逐步加大效益审计的份量。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要方式,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或效益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效益审计。
——坚持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逐步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重点调查国家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国家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3.审计工作重点:
——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以揭露问题、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推进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坚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与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财政、预算单位、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积极开展金融审计,以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规范管理为目标,促进加强金融监管。(城市信用社、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审计,以摸清家底、揭露隐患,促进依法经营和管理为目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在全面推进县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逐步扩大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加强廉政建设(控制数量、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提高质量,通力合作、运用成果)。
4.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实行科学管理,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管理水平。
——严格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大力推广先进审计技术和方法,强化计算机审计技术的运用,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当增加和充实懂工程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人员。投资审计局和计算机中心)。
——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创造条件,认真准备、循序渐进,提高质量、加强宣传,履行批准,促进整改)。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审计工作任重道远。过去的25年来,审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面对今后和未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我们相信,有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审计署的正确领导,有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自治区的审计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