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券公司治理结构透视其内部审计
来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4-10-21
普通
到目前为止,我国证券行业基本处于垄断经营状态,赚取丰厚的垄断利润,大部分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健全,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抗风险能力较差。
内部审计作为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与运行的一个重要系统,是一种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证券公司的价值和改善其经营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证券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
要解决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完善其内控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领导主体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中的最重要机构之一,审计委员会定期地向股东、债权人等有关方面发布公正的信息,将会减少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缓和公司中的代理冲突,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内部审计师直接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审计委员会,以此来保证内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活动,协调内外审关系。内部审计师与审计委员会之间形成的报告关系、监督协调关系,是使管理者履行受托责任走向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加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对其任职条件作出严格要求
由于独立董事不像内部董事那样直接受制于企业控股股东和企业高层管理,因而有利于董事会对企业事务的独立判断。实证研究表明,独立董事在解除不称职的高级经理、建立“奖勤罚懒”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限制对股东不利的公司收购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美国律师公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界定是:只有董事不参与经营管理,与公司或经营管理者没有任何重要的业务或专业联系才可以被认为是独立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应大力加强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我国的《公司法》、《审计法》应该对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有明确的规定,以促进独立董事市场的建设;另一方面,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的比例应至少占50%以上。
可见,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的构成占绝对比例,这个比例代表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从而保证审计委员会能独立、客观地行使其职能。同时,还应加强证券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的要求,一般来说他们应具有如下方面的核心能力:(1)金融会计和财务知识及实务经验。(2)商业判断力。(3)管理才能。(4)对金融危机的迅速反映。(5)丰富的金融知识。(6)熟悉国际金融市场。(7)较佳的领导才能。(8)较好的战略、远景规划能力。
(三)明确内部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在证券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监管、公司控制等方面履行职责。概括起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有:(1)检查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2)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审计程序进行交流。(3)推荐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4)检查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审计功能。(5)检查证券公司遵守法律和其他法定义务的状况。(6)检查和监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有形式的风险,如财务风险(包括物流风险、资金风险、担保风险、投资风险),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风险和电脑系统安全风险。(7)检查和监督公司行为。(8)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四)拓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领域
内部审计作为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反馈系统的核心,客观上要求内部审计为公司提供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如果内部审计仍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是无法满足要求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将目前内部审计的领域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风险管理;二是内部控制设计、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三是为企业其他经营领域提供鉴证与咨询。
(五)提高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专业技术水平
如上所述,随着证券公司的集团化、国际化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它们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最基本的财务审计,到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绩效审计等。内部审计如果还依赖原来的手工审计,很难满足公司治理的要求,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基于通讯网络的非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对于内部审计中有关数据信息检查、处理与分析的内容尽量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处理。非现场审计系统的定位可以根据内审机构的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模式有:(1)数据的循环检查。限于现场审计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约,现场数据检查不可能频度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长),这种频度目前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要求。(2)为内部审计提供技术支持。对于证券公司内部出现的新技术、新业务,组织专人从技术角度研究检查方法。(3)其他专项检查。配合专项审计项目小组完成专项审计中的数据检查。(4)实时监控。这种模式目前在证券公司比较流行,因为证券公司的电子化水平较高,因此从技术上保证了在统一的内部网络基础上,构建实时监控系统,对于一线业务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地控制住风险。(5)其他。根据内部审计需要,其他一切可以在非现场审计的内容(包括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都可以根据需要纳入非现场审计系统。建立非现场审计系统,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健全、高效的企业内部网;二是需要配备熟悉大型数据库、网络通信的人才。
(六)加强对证券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
首先应配备数量足够的优秀内部审计人员,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规定: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不得低于企业总人数的百分之一。其次,必须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原则是在服从内部审计目标的前提下实现效率最大化,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健全三个机制:(1)建立内审人员的流动机制。在适当条件下,把审计人员派到业务一线进行挂职锻炼1-2年。目的有三个:一是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二是加大内审的威慑力;三是宣传内审的重要作用。另外,可以把一些优秀的一线业务人员引入审计队伍,充实内审的综合实力。(2)健全人员的激励机制。在技术职称的聘任方面,由于内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在职称聘任上应区别于一般的管理部门,在综合考虑资格证书、学历、经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独立的职称聘任机制;在管理职务的聘任方面,要不断挖掘优秀人才,并补充进来;在收入的分配方面,可根据工作难度、工作量的大小、工作强度等方面进行适当倾斜。(3)健全人员的培训机制。一是借助人员的流动机制,实现对内审人员的培训。二是请外部的实务专家(如:内部控制评价方面、IT审计技术方面、风险管理方面、法律方面等)培训内审人员。三是在项目的安排上,让人员有一定的间歇期,用以消化和自学。四是在适当的机会下,安排人员到外部学习,如果有可能可进行脱产学习。五是加强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发展的教育,培养内审人员对于审计事业的忠诚度、热爱度。
(七)强化内部审计的反馈功能
首先应丰富审计反馈的形式。除了日常的审计报告外,可以不定期地采用审计简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其次,从管理当局的需要出发,充实反馈的内容,提高反馈的质量。第三、加强对管理当局反馈结果的处理效率。一方面应及时将审计反馈结果传达到被审计组织;另一方面,应根据管理当局反馈结果,及时、有效地调整审计计划。
内部审计作为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与运行的一个重要系统,是一种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证券公司的价值和改善其经营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证券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
要解决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完善其内控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领导主体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中的最重要机构之一,审计委员会定期地向股东、债权人等有关方面发布公正的信息,将会减少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缓和公司中的代理冲突,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内部审计师直接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审计委员会,以此来保证内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活动,协调内外审关系。内部审计师与审计委员会之间形成的报告关系、监督协调关系,是使管理者履行受托责任走向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加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对其任职条件作出严格要求
由于独立董事不像内部董事那样直接受制于企业控股股东和企业高层管理,因而有利于董事会对企业事务的独立判断。实证研究表明,独立董事在解除不称职的高级经理、建立“奖勤罚懒”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限制对股东不利的公司收购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美国律师公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界定是:只有董事不参与经营管理,与公司或经营管理者没有任何重要的业务或专业联系才可以被认为是独立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应大力加强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我国的《公司法》、《审计法》应该对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有明确的规定,以促进独立董事市场的建设;另一方面,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的比例应至少占50%以上。
可见,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的构成占绝对比例,这个比例代表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从而保证审计委员会能独立、客观地行使其职能。同时,还应加强证券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的要求,一般来说他们应具有如下方面的核心能力:(1)金融会计和财务知识及实务经验。(2)商业判断力。(3)管理才能。(4)对金融危机的迅速反映。(5)丰富的金融知识。(6)熟悉国际金融市场。(7)较佳的领导才能。(8)较好的战略、远景规划能力。
(三)明确内部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在证券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监管、公司控制等方面履行职责。概括起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有:(1)检查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2)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审计程序进行交流。(3)推荐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4)检查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审计功能。(5)检查证券公司遵守法律和其他法定义务的状况。(6)检查和监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有形式的风险,如财务风险(包括物流风险、资金风险、担保风险、投资风险),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风险和电脑系统安全风险。(7)检查和监督公司行为。(8)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四)拓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领域
内部审计作为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反馈系统的核心,客观上要求内部审计为公司提供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如果内部审计仍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是无法满足要求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将目前内部审计的领域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风险管理;二是内部控制设计、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三是为企业其他经营领域提供鉴证与咨询。
(五)提高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专业技术水平
如上所述,随着证券公司的集团化、国际化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它们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最基本的财务审计,到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绩效审计等。内部审计如果还依赖原来的手工审计,很难满足公司治理的要求,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基于通讯网络的非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对于内部审计中有关数据信息检查、处理与分析的内容尽量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处理。非现场审计系统的定位可以根据内审机构的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模式有:(1)数据的循环检查。限于现场审计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约,现场数据检查不可能频度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长),这种频度目前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要求。(2)为内部审计提供技术支持。对于证券公司内部出现的新技术、新业务,组织专人从技术角度研究检查方法。(3)其他专项检查。配合专项审计项目小组完成专项审计中的数据检查。(4)实时监控。这种模式目前在证券公司比较流行,因为证券公司的电子化水平较高,因此从技术上保证了在统一的内部网络基础上,构建实时监控系统,对于一线业务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地控制住风险。(5)其他。根据内部审计需要,其他一切可以在非现场审计的内容(包括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都可以根据需要纳入非现场审计系统。建立非现场审计系统,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健全、高效的企业内部网;二是需要配备熟悉大型数据库、网络通信的人才。
(六)加强对证券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
首先应配备数量足够的优秀内部审计人员,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规定: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不得低于企业总人数的百分之一。其次,必须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原则是在服从内部审计目标的前提下实现效率最大化,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健全三个机制:(1)建立内审人员的流动机制。在适当条件下,把审计人员派到业务一线进行挂职锻炼1-2年。目的有三个:一是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二是加大内审的威慑力;三是宣传内审的重要作用。另外,可以把一些优秀的一线业务人员引入审计队伍,充实内审的综合实力。(2)健全人员的激励机制。在技术职称的聘任方面,由于内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在职称聘任上应区别于一般的管理部门,在综合考虑资格证书、学历、经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独立的职称聘任机制;在管理职务的聘任方面,要不断挖掘优秀人才,并补充进来;在收入的分配方面,可根据工作难度、工作量的大小、工作强度等方面进行适当倾斜。(3)健全人员的培训机制。一是借助人员的流动机制,实现对内审人员的培训。二是请外部的实务专家(如:内部控制评价方面、IT审计技术方面、风险管理方面、法律方面等)培训内审人员。三是在项目的安排上,让人员有一定的间歇期,用以消化和自学。四是在适当的机会下,安排人员到外部学习,如果有可能可进行脱产学习。五是加强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发展的教育,培养内审人员对于审计事业的忠诚度、热爱度。
(七)强化内部审计的反馈功能
首先应丰富审计反馈的形式。除了日常的审计报告外,可以不定期地采用审计简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其次,从管理当局的需要出发,充实反馈的内容,提高反馈的质量。第三、加强对管理当局反馈结果的处理效率。一方面应及时将审计反馈结果传达到被审计组织;另一方面,应根据管理当局反馈结果,及时、有效地调整审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