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会计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
来源: 刘长义、孙义
2002-06-11
普通
责任会计是以划分责任中心,确定责任指标,实施绩效考核为基本内容的企业内部会计管理系统。它是将会计有关数据指标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结合,进而将权、责、利紧密联系起来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实施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推行责任会计,实行责任成本核算不仅有利于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耗费和贯彻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而且有利于将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同各责任层的经营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挖潜降耗,控制耗费,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我们铁道部第十三工程局第三工程处对推行责任会计,实行责任成本核算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依据职权范围.确定责任范围,建立责任中心
职权范围是指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或有关人员所分管的工作范围。责任范围是指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或有关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和行使相应职权而进行内部较制的工作职责范围。施工企业应依据责任会计原则,结合行业特点,采用成本分解法,对各职能部门或责任人职权范围内的可控成本分别建立收入中心。成本中心、安全质量中心、效益中心。其各自的责任范围为:
(一)计划经营部门为收入中心。对本企业的施工任务承揽、变更设计的费用追加、调概索赔、生产经营和劳林机的投入计划安排等项工作负责。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由于任务不足和工程投标报价严重偏低造成投入与产出不匹配,对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不能如期完成和影响产值收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基础资料积累不全或准备不充分,形成变更设计、费用追加、调概索赔工作不及时或额度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不及时而影响拨款、产值收入所造成的损失。
(二)计划调度、技术、劳资、物资、机运、财务部门为成本控制中心,对工程的各地实际成本超支或损失负直接责任。其中:
1.计划调度部门为综合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在下达施工计划时,因没有计算出各项定额耗用数量,或工序分包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施工单位造成工、料、机超耗的损失;②因验工计价不及时、不准确,人为地造成多支付费用或潜亏损失;③因对内对外签订的承发包结算合同不规范、条款不清不严谨,导致经济纠纷所造成的损失。
2.施工技术部门为技术质量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因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切合实际或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②因技术指导保障不力和出现技术失误而造成的窝工、返工浪费损失;③因各种资料、数据(工程数量、材料消耗数量)提供不准或不及时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调概索赔、变更设计等资料数据)。
3.劳资部门(或人员)为人工费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支负有直接责任:①因单位编制配备和定额套用不合理形成的人浮于事或影响工作、影响单位利益和职工生产积极性所造成的损失;②因工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工资控制不严造成的人工费用成本超支或增支。
4.物资供应部门为材料费成本控制中心,对材料费节超负控制责任,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对自购、自制材料的价格控制不力而造成的损失或材料费超支;②在材料采购、运输、保管过程中出现选择料源不经济、运输方式不当、材料短缺、质次价高、损坏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③因计划不周导致工程停工待料或库存材料积压向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机运部门为机械使用费成本控制中心,对本单位机械使用费的节超负控制责任,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因确定的机械施工方案不切合实际,不经济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和成本增支;②对现有的机械设备调配不当,致使机械设备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或不当停机所造成的浪费,窝工损失;③因机械设备管理不善,导致设备损坏严重或下场机械设备不能及时修复影响正常调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④在组织机械设备修理配件供应过程中,因修理质量差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所造成的经济损失;⑤因机械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发生机械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财务部门为弹性费用(待分配间接费、管理费用科目所核算的内容)控制中心,对本单位弹性费用的节超负控制责任。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或成本超支负直接责任;②因自身责任因素,没有及时保证资金供应而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及人员为安全质量事故控制中心,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损失负控制责任。对下列责任因素造成的各类安全质量事故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因安全教育或监督检查不够、安全措施不力发生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损失;②因对贯彻标准质量体系检查监督力度不够而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③在工程施工中,因对各工序交接的质量检查不彻底、不到位,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无检验评定报告而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企件内部的第一行政领导和各级领导组织为效益中心,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决策、管理责任,对收入、成本、安全质量监察中心负指挥、指导责任。对下列责任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对承揽任务的投标报价、施工方案、成本控制措施等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②对本单位的人力、财力、物力调动安排不当或指挥失误所造成的损失;③对各责任中心的具体工作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二、编制责任预算,确定责任目标。开展责任成本核算
责任中心建立以后,就要编制责任预算,确定各责任中心的责任目标、实行目标成本管理,进行责任成本包干核算,工资奖金与责任指标挂钩。我们依据本单位历年经济核算资料,结合施工企业特点以及各工程项目所处地理环境、施工条件。采用成本分解法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分别确定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
1.对收入中心的责任指标有:承揽任务中标志;承揽任务成本率;费用索赔率。
2.对成本中心的责任指标有:成本降低率;工资利润率;返工损失率;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设备闲置率。
3.对安全质量中心的责任指标有:工程质量优良率;事故损失率;人员重伤率;人员死亡率.
4.对效益中心的考核指标有:产值利润率;资金利润率。
责任指标确定后。为考核各责任中心的招标完成情况,评价其业绩,我们结合施工企业特点,制定了责任成本核算办法、开展了班组、单机、单车承包核算工作。从而在企业范围内实行了全方位的、全员参加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责任承包核算工作。在核算过程中,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经济活动按各责任中心的责任范围及时登计原始记录台账,为各责任中心的业绩考核工作奠定基础。因此,责任成本核算工作推动了责任会计的实施,对考核评价各责任中心的业绩起着重要作用。
三、编制业绩相告,对各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核
依据经济活动原始记录台账和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编制业绩报告,用实际完成数值与指标比较,对各类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评。同时召开有关人员和各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讨论分析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执行情况和在执行各自职责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的因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责任制度,从而达到责任指标所确定的目标。
四、核算经营成果,合理进行工资分配
在工资分配方面,我们实行了工资二次分配制度。一是对工班人员的工资分配按承包核算的应得工资总额的40%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第一次工资分配,剩余的60%工资按每个人的月实际得分作为效益工资进行分配;二是对管理服务人员第一次只分配档案工资,第二次分配效益工资,其分配方法采取三级考核打分制度。即;队领导考核分占40%,工班长考核分占30%,上级直接业务部门考核分占30%。
通过推行责任会计,实行责任成本核算,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极大地调动了各层次,各责任中心和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工程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依据职权范围.确定责任范围,建立责任中心
职权范围是指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或有关人员所分管的工作范围。责任范围是指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或有关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和行使相应职权而进行内部较制的工作职责范围。施工企业应依据责任会计原则,结合行业特点,采用成本分解法,对各职能部门或责任人职权范围内的可控成本分别建立收入中心。成本中心、安全质量中心、效益中心。其各自的责任范围为:
(一)计划经营部门为收入中心。对本企业的施工任务承揽、变更设计的费用追加、调概索赔、生产经营和劳林机的投入计划安排等项工作负责。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由于任务不足和工程投标报价严重偏低造成投入与产出不匹配,对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不能如期完成和影响产值收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基础资料积累不全或准备不充分,形成变更设计、费用追加、调概索赔工作不及时或额度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不及时而影响拨款、产值收入所造成的损失。
(二)计划调度、技术、劳资、物资、机运、财务部门为成本控制中心,对工程的各地实际成本超支或损失负直接责任。其中:
1.计划调度部门为综合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在下达施工计划时,因没有计算出各项定额耗用数量,或工序分包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施工单位造成工、料、机超耗的损失;②因验工计价不及时、不准确,人为地造成多支付费用或潜亏损失;③因对内对外签订的承发包结算合同不规范、条款不清不严谨,导致经济纠纷所造成的损失。
2.施工技术部门为技术质量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因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切合实际或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②因技术指导保障不力和出现技术失误而造成的窝工、返工浪费损失;③因各种资料、数据(工程数量、材料消耗数量)提供不准或不及时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调概索赔、变更设计等资料数据)。
3.劳资部门(或人员)为人工费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支负有直接责任:①因单位编制配备和定额套用不合理形成的人浮于事或影响工作、影响单位利益和职工生产积极性所造成的损失;②因工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工资控制不严造成的人工费用成本超支或增支。
4.物资供应部门为材料费成本控制中心,对材料费节超负控制责任,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对自购、自制材料的价格控制不力而造成的损失或材料费超支;②在材料采购、运输、保管过程中出现选择料源不经济、运输方式不当、材料短缺、质次价高、损坏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③因计划不周导致工程停工待料或库存材料积压向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机运部门为机械使用费成本控制中心,对本单位机械使用费的节超负控制责任,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因确定的机械施工方案不切合实际,不经济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和成本增支;②对现有的机械设备调配不当,致使机械设备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或不当停机所造成的浪费,窝工损失;③因机械设备管理不善,导致设备损坏严重或下场机械设备不能及时修复影响正常调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④在组织机械设备修理配件供应过程中,因修理质量差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所造成的经济损失;⑤因机械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发生机械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财务部门为弹性费用(待分配间接费、管理费用科目所核算的内容)控制中心,对本单位弹性费用的节超负控制责任。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或成本超支负直接责任;②因自身责任因素,没有及时保证资金供应而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及人员为安全质量事故控制中心,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损失负控制责任。对下列责任因素造成的各类安全质量事故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因安全教育或监督检查不够、安全措施不力发生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损失;②因对贯彻标准质量体系检查监督力度不够而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③在工程施工中,因对各工序交接的质量检查不彻底、不到位,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无检验评定报告而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企件内部的第一行政领导和各级领导组织为效益中心,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决策、管理责任,对收入、成本、安全质量监察中心负指挥、指导责任。对下列责任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对承揽任务的投标报价、施工方案、成本控制措施等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②对本单位的人力、财力、物力调动安排不当或指挥失误所造成的损失;③对各责任中心的具体工作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二、编制责任预算,确定责任目标。开展责任成本核算
责任中心建立以后,就要编制责任预算,确定各责任中心的责任目标、实行目标成本管理,进行责任成本包干核算,工资奖金与责任指标挂钩。我们依据本单位历年经济核算资料,结合施工企业特点以及各工程项目所处地理环境、施工条件。采用成本分解法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分别确定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
1.对收入中心的责任指标有:承揽任务中标志;承揽任务成本率;费用索赔率。
2.对成本中心的责任指标有:成本降低率;工资利润率;返工损失率;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设备闲置率。
3.对安全质量中心的责任指标有:工程质量优良率;事故损失率;人员重伤率;人员死亡率.
4.对效益中心的考核指标有:产值利润率;资金利润率。
责任指标确定后。为考核各责任中心的招标完成情况,评价其业绩,我们结合施工企业特点,制定了责任成本核算办法、开展了班组、单机、单车承包核算工作。从而在企业范围内实行了全方位的、全员参加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责任承包核算工作。在核算过程中,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经济活动按各责任中心的责任范围及时登计原始记录台账,为各责任中心的业绩考核工作奠定基础。因此,责任成本核算工作推动了责任会计的实施,对考核评价各责任中心的业绩起着重要作用。
三、编制业绩相告,对各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核
依据经济活动原始记录台账和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编制业绩报告,用实际完成数值与指标比较,对各类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评。同时召开有关人员和各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讨论分析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执行情况和在执行各自职责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的因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责任制度,从而达到责任指标所确定的目标。
四、核算经营成果,合理进行工资分配
在工资分配方面,我们实行了工资二次分配制度。一是对工班人员的工资分配按承包核算的应得工资总额的40%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第一次工资分配,剩余的60%工资按每个人的月实际得分作为效益工资进行分配;二是对管理服务人员第一次只分配档案工资,第二次分配效益工资,其分配方法采取三级考核打分制度。即;队领导考核分占40%,工班长考核分占30%,上级直接业务部门考核分占30%。
通过推行责任会计,实行责任成本核算,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极大地调动了各层次,各责任中心和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工程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