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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责任会计模式——增加值责任会计

来源: 2002-07-14
普通
    由于新经济对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会计的管理和决策作用日显重要,因而笔者构想新经济环境下一种新的责任会计模式——增加值责任会计。 

  1.目标模式。增加值责任会计的直接目标就是通过有效增加值的生产和分配机制,实现企业财富的不断增加。 

  2.会计主体。由于业务部门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努力提高企业的“有效增加值”,因此可以将业务部门确定为“增加值中心”,以利于保持责任中心目标和企业目标的一致。 

  3.建立无效增加值否决制度和有效增加值分配制度。从企业目标——有效增加值出发,通过将成本控制和收入挂钩,制定无效增加值否决制度,对无效增加值不仅不能确认为业绩,还应制定相应的惩罚。同时将奖惩制度与责任或目标直接联系,使责任单位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收益与本部门的有效增加值密切相关。 

  4.核算模式。主要分为增加值核算和增加值分配核算,其中增加值核算又分为中间消耗核算和收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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