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行业及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分析
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一直不容我们乐观。美国经济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出现衰退的迹象,并且影响到其他国家的经济增长;日本经济复苏已经停止,今年一季度GDP负增长0.2%。而日本和美国又分别是我国第一和第二大贸易伙伴,我国与日、美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达三分之一,其中对两国出口接近我国出口总额的40%,因此日、美两国经济不景气,对我国的外贸出口影响很大。同时,随着日、美两国经济衰退对世界经济影响的不断蔓延,这种负面影响的作用还将进一步增强。
从今年开始,世界经济放缓对于我国经济的影响已经开始逐渐显露出来,首当其冲便是外贸出口增势的明显减缓。去年我国外贸出口增长高达27.8%,为我国去年GDP增长依旧保持了8%的增长速度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到今年上半年,出口仅增长8.8%,进口增长14%,外贸进出口总体增长11.3%,且增幅均呈逐月下降趋势。因此,目前我们已经不仅不能指望依靠强劲的外需增长来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时还必须提防国外经济的不断走软对国内各经济领域可能带来的各种冲击。
针对这种局面,今年以来,我国继续贯彻实施以扩大内需为主的宏观经济政策,推行积极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从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自打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之后,尤其是出现通货紧缩的迹象之后,虽然政府一再降低存款利率,并开征利息税,同时不断扩大贷款规模,但银行里的居民存款却始终不见少,消费需求也并未被有效带动起来,投资需求则主要还是靠政府投资来拉动,货币政策的效果并不理想。从财政政策的施行情况看,除了增发国债外,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但其中大规模的普遍降税手段已很少使用,目前主要以行业政策与税收政策相结合的形式居多,在调动内需的同时力求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高科技行业以及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较为重要的医药、金融等行业都出台了相关的行业和税收政策。本文拟就这些行业、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加以进一步的分析探讨。
一、软件产业——享受全方位的优惠
在国家“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政策导向下,软件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能够享受到国家从各方面对其给予的扶持。2000年6月国务院专门发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同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属又发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通过安排各项优惠措施鼓励资金、人才等资源投向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1)税收方面,对于国内的软件企业,可享有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进口关税等多项税收优惠。对软件企业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且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从各主要软件上市公司的中报看,增值税即征即退一般计入补贴收入,直接在利润表上予以反映,因而政策因素对这方面的影响比较直观,也相对比较容易衡量。由于2000年6月24日前的政策规定为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返还,因此这一次颁布的政策给予了各软件公司更大的优惠空间,对各公司利润的增长贡献较大。以生产教育软件为主的科利华2001年上半年这一块的收入约为543万元左右,占净利润的比例为8.8%;托普软件由此构成的补贴收入高达1160万元,占到净利润的21%;东软股份也获得增值税返还287万元,对净利润的贡献为3.7%.由于这部分退税收入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无需交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政策中明确规定退税收入由各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所以此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不仅直接提升了软件企业的业绩,也鼓励了软件企业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积极性,并为企业的研发工作提供了较大的资金支持。
从企业所得税税率看,各软件上市公司普遍享受优惠税率。创智科技旗下多家控股子公司由于设立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而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科利华享受北京地区实行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其下属的各家子公司也多数享受免税或减半征收的优惠;东软股份除子公司获得上述优惠外,母公司本身也按15%的优惠税率交纳所得税,并享受免交营业税的待遇,例如其控股子公司沈阳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就收到营业税退税53,078.56元;此外,天大天财、托普软件等软件企业也都享有类似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税负的降低直接增强了软件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此外,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的所得税税前列支也为公司培育和留住人才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条件。
(2)投融资方面,国家鼓励对软件产业进行风险投资,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风险投资公司持有的软件企业股份在该软件企业上市交易的当日即可进入市场流通;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凡符合证券市场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优先予以安排,并取消了无形资产比例等方面的限制。此外,国家还在十五计划中安排一部分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于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项目。一直以来,缺乏强大的资金支撑始终是制约我国软件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税负的大幅度降低和投融资条件的适度放宽将吸引更多的风险资本介入我国的软件企业,使困扰我国软件企业的资金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从而有能力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提高我国软件企业的总体水准。(3)其他方面。除了税收和投融资方面的优惠措施外,国家还从产业技术、出口、收入分配、采购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角度对软件类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的扶持。
产业技术政策中明确指出国家科技经费重点支持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重大关键共性软件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由于从目前我国软件企业的产品结构看,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市场几乎被国外产品所垄断,国内软件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软件产品基本属于应用软件,主要集中于附加值较低的低端市场,在高端领域市场份额很小。这一政策的实行有利于解决单个企业资金和研发实力不足的问题,增强我国软件开发在高端领域的竞争力,同时也会引导软件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使其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对具体上市公司来说,符合国家软件规划布局的软件企业,将得到更好的支持,如东软股份的WAP应用平台、中间件产品以及嵌入式软件等正是新政策扶持的对象。对于软件的出口,可享受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并由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出口信用保险,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软件企业,还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都难以通过明确具体的数字予以量化衡量,但我们不难看出,面对其他国家IT行业不景气、对我国出口软件需求不断下降的情况,这些措施的出台无疑起到了减缓部分冲击的效果。又如,在采购政策中规定,企事业单位所购软件,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税务部门批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折旧年限的缩短直接刺激了企事业单位的购买欲望,从而增加了市场对软件产品尤其是大宗产品的需求,这一需求的增长对软件企业主营收入上升究竟有多大贡献虽然无法获得具体的数据,但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二、农业——政策效果未完全显现
2000年11月,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8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税收实行优惠政策,并审定151家农业企业为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包括10家上市公司和4家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如草原兴发、丰乐种业、伊利股份等。
《意见》中对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2)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具体包括: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等。(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在《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刚刚出台之际,这些农业类的个股颇受市场的欢迎,在二级市场上也曾走出一波独立上涨行情,可见市场对政策出台后相关上市公司的受益程度还是抱有相当大的期望。时至今日,这十家上市公司的中报都已亮相,综合各家披露的信息看,虽然2000年年报中各公司都提到被列为重点龙头企业一事,但到今年中报只有一半的公司仍对该项政策的影响加以说明,其中两家公司仅一笔带过,对经营的具体影响语焉不详。细看各公司中报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税项的说明,尽管多数公司交纳所得税时都享受优惠税率,但大部分仍是依据前期颁布的国家和各地的其他优惠政策(如表一所示),仅丰乐种业、伊利股份和草原兴发三公司在中报中明确说明从政策中获得税收优惠。至于上述(2)(3)两项优惠措施的影响则在中报中更没有相关的描述可供借鉴。因此,总体来说,虽然《意见》的出台给予了各农业重点企业相当大的优惠,但由于这些企业本身已经享有其他各项优惠措施的照顾,同时还存在一个政策到底何时才能彻底落实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意见》的出台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三、白酒企业——税收压力下面临生存危机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国家从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在维持现行的出厂价的25%和15%的消费税税率的从价征收办法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同时取消现行的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另外,适当调整啤酒的单位税额,按照产品的出厂价格划分两档定额税率。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本次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影响最直接的应是白酒生产企业。白酒作为我国的传统产品,历史久远市场巨大,但出于节约粮食和人体健康的考虑,国家对白酒行业的发展多年来持限制态度,1993年至今已经发布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来限制其发展,如1993年起规定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远高于黄酒(8%)和啤酒(7%)的税率,1998起规定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白酒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又得不到政策扶持,盈利普遍下滑,1998年以来,连续两年净利润增长的白酒行业上市公司仅五粮液一家,而1999和2000年11家白酒上市公司中有六家净利润下滑。相形之下,啤酒和果酒的生产销售则呈上升势头。从1991年以来,啤酒产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3.3%,葡萄酒近年来的年均增长率则在15%左右,而白酒产量年均增长率仅0.6%.本次调整对白酒按0.5元/斤从量加征一道消费税,对日渐萎缩的白酒市场产生的冲击是明显的,11家以白酒生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中期净利较上年中期下降的有6家,它们在中报或其他公开信息中均对本次税收调整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作出了说明,并对今年5-12月份预计将增加的税负做出了定量估计。
可以看出,受该政策影响最小的上市公司为湘酒鬼和五粮液,净利润下降幅度在10%以内,影响程度在10%-30%之间的有泸州老窖、皇台酒业、伊力特、宁城老窖、全兴股份,受影响较大的有兰陵陈香、山西汾酒、沱牌曲酒、古井贡,盈利下降幅度达34%-61%之多。从根本上说,此次消费税的调整由于增加了从量征税,对以生产中低档白酒为主的企业更为不利,这在短期内将大大削减白酒类企业的利润水平。以兰陵陈香为例,不仅要受从量征税的影响,而且公司因经营需要需从兰陵集团内企业购酒,外购酒及委托加工基酒和产品代缴税款停止执行增值税抵扣政策也会增加税负,利润必然大打折扣,而山西汾酒和沱牌曲酒今年中期的盈利状况已经不容乐观,在更加沉重的税负压力下本年内业绩恐怕难有改观。
长期来看该政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白酒行业的集中度,有利于名优白酒企业的长远发展。目前白酒市场产大于销、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白酒市场份额不断减少,而白酒生产厂家数量过多,提高白酒企业的集中度将是白酒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在税负提高的压力下,许多企业制定了应对的措施,大型白酒企业主要是通过提高中高档酒比重来缓解政策变动所带来的冲击。古井贡公司提出一边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优质高档白酒产品比重,一边强化品牌形象,以较大的销售份额,来消化消费税调整的不利影响两方面的措施;皇台酒业从去年起就进行了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现有产业包括粮食白酒、食用酒精和葡萄酒,为此公司将加快葡萄酒项目建设进度,提高优质酒产量,用生产销售高附加值产品的办法来消化政策的负面影响。湘酒鬼由于走的是精品战略之路,产销总量较小且都为高档白酒,其竞争优势着重于内在质量而非销售总量,从量计税影响不大,五粮液也属于这一类型。
总体而言,白酒行业今年遭受重大创伤已经无从避免,部分上市公司业绩滑坡已经逐步显现出来,但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仍有可能凭借品质、品牌优势和自身实力较快地缓和消化这次的打击,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四、医药行业——药品限价等因素造成盈利水平下降
2001年上半年医药行业大企业发展形势良好,据国家经贸委的统计,上半年列入国家520家重点企业的25家实现利润占全行业的35%,华药、东药、哈医药、石药、天津医药集团、片仔癀集团、江中集团、太极集团、敖东集团、吉林制药等十大集团的产销率均超过100%,说明医药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1-6月份统计,工业总产值和产品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增长了20%,而产成品资金下降2.1%,出现了近年来首次生产增长、库存下降的可喜景象。但是由于医药行业政策调整以及改革力度的加大,今年中期盈利水平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据对已经公布中报的41家制药企业上市公司的统计,平均净利润下降了7%,平均每股收益下降19%,约为0.105元。
去年以来,医药行业相关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2000年7月国家计委出台的《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为主导的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一方面控制住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价格(包括由国家计委定价的甲类药和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乙类药),另一方面让市场来调节目录外药品的价格。国家计委分三批降低了210多个品种规格的中央定价药品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约20%,全国31个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也进一步降低了省管药品零售价格,全国零售药品降价金额累计达70多亿元,尤其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水平明显下降。限价政策对华北制药、天方药业,鲁抗医药,恒瑞医药,哈药集团、三九医药等一批化学制药企业的影响最为直接。
二是对药品广告的管理。《药品管理法》的出台将对医药市场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其中对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的修改在短期会对医药市场的增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禁止处方药做广告。另外更重的一击是从今年初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扣除的广告费用支出限制在销售、营业、收入的2%以内,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意味着企业超过2%以外的广告投入将不能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即需要动用税后纯利。这一新办法的实行,使得许多制药企业对OTC药品(非处方药)的广告投入大幅缩减了,据统计,2001年第一季度一些强势媒体的医药行业广告投放额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3%。这一办法对部分药品广告大户像哈药集团等而言有一定的限制,但是还有缓解的办法,因为除了大批量的广告药品外,它还生产大量不需做广告的原料药,可以一定程度上稀释政策影响,而那些只生产单一品种的制药企业则只能承受较重的压力。近期国税局将制药等行业的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调高到8%将大大缓和制药企业的这方面负担。
三是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保险的全面实施对公费医疗造成的医院用药水平过高起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医疗保险的全面实施还有待于相关配套工作的逐步落实完善,医院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改革对医院用药的增减影响并不明显。因此,有理由相信该政策对2001年医药市场总体影响不大。
虽然市场主导药价有望止跌回稳,广告费的限制也有所松动,制药企业效益下滑的趋势有可能得到遏制。但是总体而言,上述行业政策将迫使制药企业重新审视自身定位,调整产业格局,以应对加入WTO以后所出现的更多挑战。
五、调高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扩大广告供需双方的拓展空间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税发[2001]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该政策的调整将对两类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一类是各种经营广告的企业,上市公司中主要包括电广传媒、东方明珠、以及一些其他切入广告市场的部分上市公司象北京巴士等;另一类主要集中在一些以大量的广告投放来拉动需求和树立品牌的行业和公司上,典型的有哈药集团等。上市公司一般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执行该政策,因此相应的影响也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显现,以电广传媒为例,公司2000年上半年广告收入21761万元,同比增长56.63%,2000年全年42030万元,同比增长30.88%,今年上半年公司在中报中称广告业务尽管面临着国家有关政策如税收政策、广告刊播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但是广告分公司对内狠抓管理、积极实施人才培训,对外加强拓展业务,尤其是拓展京、沪、穗广告市场;2001年上半年依然实现广告收入20,265.37万元。可以看到2000年中期可以说是公司广告业务的分水岭,2000年上下半年相比业务有所萎缩,一反99年下半年大幅增长的态势;而且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可见该政策的影响力;随着政策的放宽,公司的广告收入的经营环境将大有改观,增长将是可期的,不过恢复到以前的增长恐怕也有一定难度。从另一类企业来看,该政策将在公司的营销策略和所得税率上产生较大影响,以哈药集团为例,我们简单对地对公司近年来的销售收入、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所得税率进行分析,可以看到政策变动带来的巨大影响。公司99年全年营业费用82625万元,占营业销售收入的18%,其中上半年26800万元,全年所得税率为26.35%左右;2000年全年营业费用19.6亿,占销售收入的30.4%,其中上半年12.9亿,占上半年的销售收入的33.77%,所得税率从从上半年的24.88%上升到全年的33.74%.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2000年下半年开始公司经营出现了较大的变化,首先下半年的营业费用(主要是广告费)投放明显减少,下半年的销售收入也有所减少,趋势和99年完全不同,这里可能广告策略起到了很大作用;公司所得税率一般保持在25%左右,但是由于2000年下半年开始广告费的抵扣的限制,所得税率大幅上升到33.74%,对公司的净利润负面影响巨大,如果2000年上下半年作一个比较,上半年的所得税率为24.8%,下半年则为41.3%,影响更加明显。由于最近才公布抵扣上限的调整从今年1月1日开始,虽然有利于公司所的税率的下降,但是公司上半年的营销策略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框架制定,公司的营业费用为5.21亿,占销售收入的18.1%,比上年同期的12.9亿和33.77%大幅下降,实际水税率仍然高达39.25%.应该可以肯定的是政策的放宽,将对公司的销售规模扩大和实际税负的降低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在政策变动以后公告称,该项政策规定的调整,对本公司继续推进品牌经营战略的实施及拓展市场份额和增加公司的净利润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经过客观的分析,我们认为,政策调整对公司直接利润的影响相对较为确定,因为估计公司在广告投放上的支出已经超过了8%,调整所影响的也只是可以多抵扣6%而已,以上半年28.8亿的销售收入计算,可以多抵扣17280万元,再按照公司广告费税前抵扣限制前所得税率25%计算,净利润影响应在4320万元左右。这样对于哈药集团来说,对于公司经营更大的威胁可能来自医药体制改革、药价调整带来的盈利能力下降。当然该政策调整对于其他一些广告费支出在2-8%之间,尤其在8%左右的企业的相对影响应该大一些。
六、降低金融企业营业税——金融类上市公司直接受益
今年上半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金融企业营业税将从今年开始在今后三年内从目前的8%下调到5%,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营业税作为一种流转税,以银行为例,营业税的税基一般以银行的营业收入扣除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等项目来计算,所以逐年下调的营业税将在未来两年之内为金融类企业效益的提高带来持续的影响,能使金融企业收益绝对数额有较大提升。但是由于金融股一般规模较大,利润总额也比较大,庞大的基数使得相对影响显得较为有限,根据相关上市公司的公告,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深发展预计2001年经营收益分别可提高3%、2.8%和3.4%.
从近期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上市,到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下调,可以看出国家有意大力扶持作为国民经济喉舌的金融业。由于近年来7次降息,存贷利差缩小导致银行资金利润率稀薄,而过去8%的营业税在国内银行低利润的情况下成为极大的财务负担。我国加入WTO在即,金融保险业面临着国外金融机构强有力的竞争,营业税的下调无疑将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内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增强其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