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现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 马东来
2002-06-19
普通
我国现行税制中,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并不多。但在税收法规中,有一些规定从受益主体来看,基本上或相当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这些优惠政策已经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总体来看,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比较零碎,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手段也较为单一,扶持力度不够。
研究和探讨税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不是对现有税收制度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和变动,而是在现有税制格局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在整个税收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中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税收政策应选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政策取向。税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是力求横向公平,要努力实现中小企业在整个企业群体中的税负同等待遇,不受歧视,一视同仁,彻底解决企业的“有成分论”的问题;二是纵向公平,中小企业的税负应该尽量保持相对稳定,不要有大起大落的急剧变化。
二、轻税原则。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讲,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在不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有必要对中小企业继续实行轻税原则,给予中小企业一些适当的优惠照顾,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三、便于征管的原则。中小企业数量大,遍布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对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的优惠,要坚持简化明了,政策目标清晰,容易执行,便于征管,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和降低税收成本。
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原则。中小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企业自身必须具备竞争优势,为了获得这种优势,中小企业必须具备技术创新的实力。税收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必须把支持高新技术发展作为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