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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安县2012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9月11日起

2012-09-05 16:11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湖北远安县2012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展开剩余部分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2012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20日。具体时间为每日8:00至22:00,双休日照常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四、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10日上午8:20—9:50

  《会计基础》:

  11月10日上午10:30—12: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1月11日、17日、18日、24日、25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换考试时间。

  五、成绩查询

  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查询。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请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到县财政局(七楼)报名,联系人:马正运,联系电话:0717-38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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