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10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报名8月1日起
内容摘要:山东省泰安市2010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8月8日,现场确认日期为2010年8月9日至8月11日(持所打印报名表及证件到相关报名点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当次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报名网址为泰安市财政局http://www.tacz.gov.cn。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现将2010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请登陆泰安市财政局http://www.tacz.gov.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考生在所选择网上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
3、报名确认的报名表要求必须上传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片,未上传照片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信息。
二、报名、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8月1日至8月8日。
2、现场确认日期:2010年8月9日至8月11日(持所打印报名表及证件到相关报名点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当次网上报名无效)。
3、现场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确认地点
1、泰安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5号;咨询电话:0538-6220654。
2、肥城市商业职工学校,咨询电话:0538-3306630。
3、新泰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咨询电话:0538-7251635。
4、东平县政务大厅财政窗口,咨询电话:0538-2856630。
5、宁阳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538-5621185。
四、考试时间
报名确认的考生自2010年8月28日至8月31日,登录泰安市财政局网:http://www.tacz.gov.cn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延误考试者责任自负)。按照山东省财政厅部署要求,本次报名考试时间为9月份。
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在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拍照后参加考试(其他未尽事项请查看考试报名系统考试信息栏目)。
五、考试科目、时间、答题方式及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分为客观题和软件操作题两部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考试内容范围
考试内容不超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
七、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必须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且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B类考生可以一次同时报考三个科目,也可以分次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后,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长期有效。
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确认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正确核对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
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和考试时间不可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
持有外省身份证报名的,必须是在山东地区工作或户籍已落户山东户口的(因考试成绩山东省内有效)。
八、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不另收报名费。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一)考试成绩请在本季度考试结束后20日登陆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信息网(http://www.sdcz.gov.cn:90/site/)打印成绩单。
(二)会计电算化证书领取请在本季度考试结束后20日,登陆泰安市财政局网站(www.tacz.gov.cn)查看通知公告。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办理
1、申报材料:
A、有效期内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带有照片的考试成绩合格单;
B、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
C、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E、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办证地点:
(1)外地在泰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到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户籍(或单位)隶属泰安市直及泰城大中专院校学生到泰安建设大厦三楼财政局审批窗口申请办理(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三楼财政窗口,市内乘坐4、5、8、28、31路可以到达)。
(2)户籍(或单位)隶属泰山区、岱岳区、开发区、新泰到其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申请办理;东平、宁阳、肥城到其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局审批窗口申请办理。
泰安市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