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09-04-30 15:54来源:杭州财税局
2009年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含宁波)《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标准均为60分。对报考上述两科目且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全科合格证书;对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或到当地财政部门打印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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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含宁波)《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标准均为60分。对报考上述两科目且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全科合格证书;对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或到当地财政部门打印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