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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关于领取会计电算化证的通知

2009-04-13 18:03来源:泰州市财政局

  凡2008年12月25日考试合格因补照片未领取电算化证的的考生,以及2009年3月份考试合格的考生(3月30日因停电未参加考试的考生除外),可持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于4月15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领取会计电算化证。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2009-4-13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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