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11日 | 9:00-11:00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14:00-16:00 | 会计基础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级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我县定于5--10月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1、2010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相关费用的方式进行。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和交费,要求各考生务必正确选择参加考试的地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3日至12日。
3、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交费。根据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科35元。辅导教材在网上报名时自行订购,并将以快递方式送达。
4、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可到自助报名点,由工作人员辅导报名。自助报名点设在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地址:人民中路204号,联系电话:0575-86035851)。
5、已报名并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前10天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题型
全部为客观题,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六、考试成绩合格证发放
在省财政厅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后,由考试合格人员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下载打印“合格证书”。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该科目成绩合格,可打印单科合格证书(该单科合格证书在申领证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证书。上述单科合格证书或者全科合格证书有效期限均为两年。
七、其他
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宣传,要求在会计工作岗位的无证会计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的违法现象。
责任编辑:暖阳